【夏俊峰案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辩护词】滕彪的二审辩护词流传甚广,不过诸位若有时间和耐心,不妨重点阅读@陈有西 @李道演律师 等人的死刑复核审辩护词。读完之后,对此案自有一个清明的判断。
夏俊峰确实故意杀人了,因此不能因同情而无视法律;但也有公职人员和高管家属因故意杀人而没判死刑,而夏俊峰只是个个体从业者,因此也不能因身份而损害法律公平。 至少我们的司法不能给社会这样的感觉。希望法院能将为何夏必须是死刑,而其他类似的案件为何有死缓和正当防卫的认定,详细解释给社会。 王小山、李承鹏在巴塞罗纳,闻夏俊峰死刑一事获准,寒心。又一个中国人即将离世,人死不能复生,再次呼吁废除死刑,立即重核夏俊峰案,免留遗憾。@沈阳张晶 保重,相关死者家属保重,中国人保重。 【刀下留人!】夏俊峰杀人,我对城管有些失望;裁定杀夏俊峰,我一定会对这个国家失望;他是被迫挥刀自卫!是谁把一个为生计奔波,原本朴实善良的社会底层民众变成了“恶人”?请还司法的公证,拯救中国的民心!@沈阳张晶: 跪求最高院给俊峰一次机会,给我们母子一点希望!http://t.cn/aKnkUZ@人民日报 展开全文
【热烈祝贺甘肃张家川公安局长白勇强被停职】🔗 网页链接 官员欲猖狂,屁股得干净。苍天呀,大地呀,你终于开眼了啊。党啊,英明啊,不会把他开除出党污染群众吧?纪委啊,不会双双双双规强强强哥吧?
张家川被拘学生获释了,终于取得初步胜利,令人欣慰!反思这件事,你只能说:张家川警察,你们真二!这二的背后,是5万行贿的公安局长,是贫困县豪华办公大楼等一系列涉嫌严重的违纪违法之事,法治之路,任重道远,胜利不能停留在孩子的释放上,网民仍须继续给力,让腐败分子绳之以法![给力]
- @点子正 @吴法天 @纪许光 //@徐昕: 【公告】对刘长江任张家川县委书记、马中奇任张家川县长以来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名提供有关问题线索。审计组电话:0938-7816766 审计组邮箱:zhjchshenji2013@163.com。
@大案: 甘肃省纪委对张家川书记刘长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甘肃警方对编造虚假信息的杨某从轻处罚:9月22日,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根据刑法、刑事诉 ...(发自@微博桌面 http://t.cn/zjj9IWH)
【欢迎赐教】今日下午4:00——5:00,兄弟应邀在腾讯微博平台集中回答网友的提问;本人答网友,越是尖锐敏感问题,越优先回答。不过,文字能不能发出去,可就不是我能决定的了。[嘻嘻] 被转发500次第一个遭刑拘的竟然是初中学生,这么小的孩子能造反添乱吗?跨海来抓我吧!🔗 网页链接 1989年,在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一案中,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宪法第一修正案将焚烧国旗的行为作为一种表达自由而加以保护。布什总统强烈谴责该判决,并要求修宪以使之无效。国会也通过了一项联邦法律,将焚烧或丑化国旗列为犯罪行为。1990年,最高法院宣布,据美利坚合众国诉艾奇曼一案,该法律是违宪的。展开全文
一个叫@范庆学 的造谣@李开复 癌症造假的谣言。我发起转发过五百,到两百的时候他删了,阅读过万了。两高如何处理?[哼][抓狂]
【滥权or失职】有人问我如何评价公安以寻衅滋事罪打击网络谣言引发的争议。我说,对网终谣言应该如何处理,在法律上没争议,也不应有争议。公安目前的作法,是滥用职权!有网络以来,就有网络谣言,之所以过去没有以寻衅滋事打击之,就是因为不应该用寻衅滋事罪处理。否则,岂不着公安机关多年来一直失职、渎职?展开全文
最近,吾辈为争言论自由不畏牢狱。然而出乎预料的是,体制内的良心声音越来越多!先是广东公安、法院和政法,今是云南检察院,还有湖北恩施法院。这种情况,令人既喜又悲。喜“纣王拒谏比干挖心,卫巫止谤召公力阻”,尚不至于民不堪命。悲“家有正子不败其家,国有诤臣不亡其国”,专制得以苟延残喘。
- @纪许光 老纪你诚实说平度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违法行为?//@墨鉅: 辩宝成无罪,不如辩政府有错。以攻为守最好。//@迟夙生律师: 在#平度案#中,平度官方最怕的不是我们刑辩律师,而是袁律师那些层层剥茧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设计,平度之战好戏在后面!//@浦翠兰律师:
袁大律师勇猛无畏,这次在保护网络言论自由方面表现卓越。鉴于此,我承诺,以后@袁裕来律师 如果竞选个总统啥的,我绝不会因为他长得太丑而不投他的票,也绝不会因为@浦翠兰律师 长得比他帅就投浦大律师的票。
- [哈哈]莫非他们俩……//@徐昕: 不可破坏军婚 //@土家野夫: 呵呵,这看着像是爱上梦鸽了的样子……//@老榕: 这个怎么回事。
李天一,我日你妈,你被诬陷,雷海军为你平反,居然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 @点子正 @吴法天 //@周泽律师: 前两天广东公安发的同主题普法帖也自己删除了。已经有两个不自信了! //@刘显东3: 如此倒行逆施,不仅失信于民,也将在他们内部发生分裂,这是威权政治走向解体的必由之路 //@周泽律师: 我就知道,这条微博会被作者删除,先复制了。哈哈哈哈。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微普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展开全文 - 谣言面前,保持理性!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云南检察院好样![good]@点子正 @吴法天 //@墨鉅: [威武]
#微普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点子正 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你他妈的以为你的狗屁言论就可以把有良知的官员击毙了吗?我告诉你个狗日的,有良心的官员会越来越多!//@童之伟: 上级认为错的就一定错了吗?不一定。那个副处级警官关于乡校的话说得很好,为广东公安争了光这个表态好,希望那位发表“子产不毁乡校”的警察官复原职。展开全文
【朱明国:政法机关要增强舆论监督承受力容忍度】政法机关以平等开放自信态度,增强舆论监督承受力和容忍度;及时回应网络舆论,赋予微博管理员相应发言裁量权,不要怕偶尔说错话,只要不是原则问题都是可以原谅的(今天广东政法宣传视频会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讲话)🔗 网页链接 - @点子正 这傻b你看看!你以为你给云南省检察院施加压力就不会再有其他国家机关出来说话了吗?是非曲直大家看得清清楚楚!你们曾经的只站对不站队的口号是他妈的放屁吗?中国迟早要败在你们这群狗日的手中!!@点子正 @纪许光 @吴法天 //@周泽律师: 起诉公安局,实在是大胆!
【博罗警方:涉嫌寻衅滋事罪数码哥被刑拘】长江直播评:原告网上发泄对被告的不满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名誉权、毁谤罪的界定属人民法院,属于自诉案,未经法院判决被告拘留原告,越权界定难道不是滥用公权?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不是警察开的私店,博罗警方拘留原告如何能服众?抄送@广东政法 @平安惠州
党校教授蔡霞在《共识网》撰文“这是在给习挖坑”。弦外之音:这不是习干的。党校教授宋惠昌在《学习时报》撰文“不要以为掌握了大权...就能够把老百姓的嘴巴堵住”。弦外之音:这就是习干的。到底是有人给习挖坑,还是习自己干的,党校教授打起来了,前任和现任党校校长,你们俩咋看? 【平度#陈宝成#案】刚会见完陈青沙出看守所,会见中陈告诉我,警察提讯她时曾播放过一段录像,画面中她丈夫张朋珂先是哭着说:“好好过日子吧,别闹了……”然后,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隔日,警察又让陈青沙和女儿通电话,女儿在电话里哭:“妈妈,我们想你!快回来吧!”……@平度公安 不容易。展开全文 - @点子正 的保护伞?[弱]//@周泽律师: 发的都"不宜公开"了。人家有保护伞嘛 //@吕进律师: 只发图?谣言两个字你都不敢说。真是个大V呀。
【观点对撞】人民日报视网络如洪水,学习时报警告甚于防川;红旗文稿说要出重拳,新华提醒莫跑偏;北京日报要对群众亮剑,解放日报(沪)检讨政府信息不公开;环球时报要整大V,华声在线担心堵塞言路;法制日报说须严打,光明日报坚持要依靠网民;河南日报晒抓人,南方日报(粤)认为得相信每个公民。
- 没事,总有小人@吴法天 @点子正 在后面煽动这些!无耻之徒!//@周泽律师: 回复@心零锯: 说实话,从来没有借此出名的心思。自以为老早就比较出名了,一直也没给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上分,自知完全地不可救药,也不可能考虑借此出名。 //@心零锯: 律师也想借此一炒出名。。
发了几条涉及李天一案个别律师职业伦理及辩护逻辑的微博,引来支持和攻击梦鸽、李天一的两支队伍对掐。我也中弹无数。实际上,我的帖子根本不涉及李天一有罪无罪的问题,我也无意在这场利益对立的争论或骂仗中站队。欢迎关心律师职业伦理和刑辩技术的朋友留步,为李天一有罪无罪争论或骂仗的,请移步他处。展开全文 如果官方要将未经证实的传言或资讯都认定为谣言,那么,官方自身必须有足够的公信。政府要有足够的公信,就必须有真正的民主和开放,必须有新闻言论的自由,必须有官员财产公示,必须实话实说。政府的一切言行,都必须经得起民众监督和历史检验……官谣是消解政府公信力的杀伤性武器。 - @点子正 @吴法天 辩证的一分为二看问题,@吴法天 @点子正 根本不理性!//@风过耳2010: 我不赞成凡转了不实信息的都是传谣应该追责,但是御史说的这种我也见过,而且还不少,这样的人就是希望抹黑关于中国的一切,月亮就是外国圆,真心看不上他们
【微博谣言泛滥的原因耐人寻味】在微博上,经常看到有网友制造和传播诸如“许宗衡贪腐上百亿”之类不实消息,我一般采取私信或评论形式善意提出,奇怪的是,即便我举出铁证,仍很少有人愿意纠正。于是我明白,有的人造谣传谣,并非受到蒙蔽,而是希望借助谣言扩大影响。他们有的还是响当当的微博大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