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不知羞耻的东西。你在凤凰卫视上污蔑受害人大放狗屁,你是代表法治?//@陈有西: 别人可能是立场,我是实际办过的数亿税案。有些逃税罪冤案就是这样来的。别小看央视这种渲染,他能迅速煽动民粹对房地产商的新一轮围剿。只有任大炮说出了这种危险。
#无知害人#1,中国法律有天然消灭民营企业的基因。2,上有好者,下必甚焉。3,饿狼过冬,羔羊遭殃。4,记者满嘴跑火车,总编一心迎马屁。无人再坚守常识。
- [嘻嘻]赵律师好样的。雷海军准备接待公安了。估计到时会做个精神病鉴定的。我真的认为此人精神有问题。不是嘲笑他的。
那个骗钱的雷海军主任律师、独立评论员、独立评论人、雷海军主任:我刚刚接待了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的两名侦查员,也在举报的《询问证人笔录》上签完字,下一步的表演就看你自己的了。我的举报要求是:1,查清捐款的去向;2,在查清罪行的情况下依法惩办,并把调查的结果回馈举报人,有话你跟警察说吧!展开全文 - @陈有西 ,羁押期满未释放与双休未通知似乎没有关系哦,这就是告诉你,可能批捕了。无话可说。
#王功权案#各界关注,通报一下。继月初向公安机关提交不报捕建议书后,10月18日巳向北京市检察院提交关于王功权不构成犯罪「不宜批捕律师意见书」。今天刑拘期满,恰法定双休日。家属尚未接到任何通知。因本人决定淡出微博,相关情况可关注《陈有西学术网》。
-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自己代理王功权案屁都不放一个,不是自己代理的李某某案如此上心,这是一种什么现象?//@董良刚律师: 回复@阿钟在甬城: 我只是比较一下,发现他对王功权与李天一的态度差别很大,更发现他对不是自己代理的案件比自己代理的案件兴趣更大,更卖力。你说对吗? //@阿钟在甬城: 转发微博展开全文
#王功权案#各界关注,通报一下。继月初向公安机关提交不报捕建议书后,10月18日巳向北京市检察院提交关于王功权不构成犯罪「不宜批捕律师意见书」。今天刑拘期满,恰法定双休日。家属尚未接到任何通知。因本人决定淡出微博,相关情况可关注《陈有西学术网》。
- 是的,伪装的皮已被扒得差不多了。李家人了不起,某某某因李庄而红,又将因李某而倒。//@陈有西: 对,网络的比较鉴别,能让所有伪装剥去。 //@阿六居士: 其实也是好事,陈律。正好让其表演,让老百姓自己辨别[哈哈]@陈有西
【不良律师看过来】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认为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存在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
- 这装得!//@陈有西: 回复@泰特斯-波罗V: 你错了,你如果是李的家长,会比他更激烈。李案远未到定论时候。网友思考后,都会明白过来。李案这样判五人很好,全社会和网民都会一下子冷静下来,思考自己的情绪和立场,探索本案真相了。这是真正的法治思维的启蒙。网络水军操纵的阶段结束了,真正的声音会出展开全文
审读网上公布的李天一案判决书,基本事实没有查清,证据认定出现大量硬伤,各被告量刑用各个击破权谋司法,强迫被告自证其罪旧刑诉法观念严重,为二审撤销判决留下很大余地。支持李家和其他被告上诉。因在会上,不方便接受釆访。请各媒体谅解。
- 懂美国的陪审团是如何产生的吗?随机抽的,一般拒绝专业人士,李某某案中怎么没想到陪审团把自己当太上皇?虚伪//@陈有西: 如果有陪审团旁听我们的辩护,决定罪与非罪,夏肯定死不了。我相信合议庭三位法官是已经明了案情防卫真相的。//@六月乍现: //@原来是西门大嫂:
【夏俊峰案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辩护词】滕彪的二审辩护词流传甚广,不过诸位若有时间和耐心,不妨重点阅读@陈有西 @李道演律师 等人的死刑复核审辩护词。读完之后,对此案自有一个清明的判断。
- 怎没早些在凤凰卫视上嚎几句?你代理的公权案危险了。
晨讯,张晶六时来电,法院刚来人,安排她去与夏俊峰会见。这是最高法院的核准,多说无益。二年半的努力,终无力回天。祝她坚强。谢谢一直来关注夏案的人们。今天不便接受任何釆访,请大家注意官方统一报道。
- 操纵舆论成游戏,机关算尽亦枉然,纯净好孩实烂货,万般脱罪必成输 //@花瓣雨_19370: 雷海军 ,像海汹涌,军的来势,整死你,让你跪地求饶。陈有西,有戏,顶着你的脑门儿,有你的好看,有你的好果子吃。兰和,拦住你,揪住你的喉管,一声令喝,休想逃?。陈枢,成书了,把你书写在历史的耻辱支柱上展开全文
仙人跳+娱乐+梦鸽,这是李天一母亲的战略打法。仙人跳+政治+李双江,这将是李天一父亲的战略打法。9月26日,李天一案将从娱乐走向政治的临界点。仙人跳+娱乐+梦鸽,此三点式策划案,将李天一轮奸案在舆论上成功逆转为杨女设局敲诈勒索案,李天一的形象从京城恶少成功逆袭为设局被🔗 网页链接
- 醒着尿床的评价太深刻了——故弄玄虚加装B//@陈有西: 是的,幕布巳经拉开,一些人越来越会现出原形。不用怕其在网上嚣张一时。 //@红尘客2013: 陈律师:关注李案有一个多月了,感觉幕后操控很严重,现在非常为五个年轻人担心如果被定罪,他们的命运将被改写,悲哀的是他们一直认为自己在嫖娼。谁之罪?得展开全文
转发95434,评论41000,即一半有评论。李天一案评论中,200多新注册骂人马甲被我立即拉黑不计。『我的微数据』🔗 网页链接 - 转@陈枢律师 @兰和律师 @陈有西 阅,我也是这么看的。@陈有西 连当事人和证人的概念都没分清楚,在凤凰卫视上大言不惭说受害人杨女士必须出庭作证,还批评别人不懂刑诉规则,真是笑屎人了。更可笑的是还真把自己当盟主了,故弄玄虚什么真相如何如何,以为这能忽悠人。
这就是做刑辩的视角。就是这么简单,这么明了。做刑辩如果没有其它目的或影响,真的连这个也看不到、看不准、把握不好,除了改行,没有其它出路。只有继续忽悠当事人误人子弟。 ——陈光武
- 想吃狗肉,吃了一堆狗屎。这一个案子毁了多少人啊!李某某力量大!
客观物证,七月梦鸽就已经掌握。李天一案,若从客观证据入手,7月打出客观证据显示出的仙人跳,就摆脱了对李天一口供的依赖,避免李天一翻供拆后台。客观证据,是雷海军9月重点强调后,才被重视,用于第二次开庭申请的理由。问题是第一次开庭及控告状,为啥不从客观证据发起? - 投机派的风格就是装逼装大爷,真较真就怂了,他不会也不敢出来接受挑战,他是虚幻的把自己当成了领军人物并企以此来引导舆论导向,这下泼下冷水会让他清醒的。//@悠然惬: 你有骨气是男人就出来迎战,不是你就不要那么恶心//@陈有西: [围观]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 陈有西真还有脸说这话//@贪玩老马: //@陈有西: 回复@荭色图腾: 因为社会心理巳把批判李家视为正义,案情真相,五人是不是会冤判,他们已不关心,甚至认为就算冤判也活该。央视在抓获次日就实名报道轮奸大案,点燃全国怒火。因为人们天然相信央视和公安不会搞错。而此时只是报䅁,案件真相根本未开始调查展开全文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 @陈有西 这下哑火了,看还有什么话说?逼着大家把所有情况公布出来。我估计后边梦鸽会找兰和的麻烦。梦鸽应该没有药庆卫这样好忽悠。只是目前还身在其中有有些迷糊,总有一天会醒的。
发表了博文 《赵运恒:李天一强奸罪跑不掉》 - 李天一同伙律师讲诉强奸事件:李天一喊"兄弟,上" 发布: 2013-9-13 09:54 编辑: cuiziyang 来源: 北晚新视觉 2013年9 🔗 网页链接 - 庭前我就预测到了,李某某辩护人积累的一点名气会因烂和在此案的介入在此案中一票上缴,//@贪玩老马: //@许丹: 等着看判决书了。
- 凡对兰和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的作法视而不见还加以辩护的,注定只有一个下场,失败!//@中国博客联盟: 【关于李天一案】七问公检法
①从案发到案尾都是向李家讨要这50万。问:杨方凭的什么理由要李方独支付50万?②酒吧当着中国十四亿人民直呼要打断兰和的腿、号召他口中的暴民们轮流鸡奸兰和、吊销兰和的律师证并把他送进监狱、要梦鸽与她丈夫都小心点,随时可以灭了他们。问:吊销律师证是司法局的职责、送人进
- 不知这样换后会不会有人不翻供?//@陈有西: [围观] //@玘玘爸爸: 大戏看到现在,大概明白了一点,是天下人包括另外四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都负了李家呀!要是@陈有西 @周泽律师 @兰和律师 @陈枢律师 四大律师代理五个嫌疑人就一切搞定了。考虑下我的建议,梦老师出钱把所以律师都换吧?展开全文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 这个建议好,特别是关键证据可能还在陈老西手中。[偷笑]//@陈有西: [围观] //@玘玘爸爸: 大戏看到现在,大概明白了一点,是天下人包括另外四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都负了李家呀!要是@陈有西 @周泽律师 @兰和律师 @陈枢律师 四大律师代理五个嫌疑人就一切搞定了。考虑下我的建议,梦老师出钱把所以律师都换展开全文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 回复@周泽律师: 你的意思就是说你作为律师,对新浪的这种硬封给你的著名称号无能为力,手足无措,虽然你不喜欢! //@周泽律师: 回复@梅西小镇: 你说对了,还真是新浪硬封给我的。他们给我认证了“著名律师”后,我曾申请修改认证为“律师”,他们说我的申请不符合新浪认证标准。
发了几条涉及李天一案个别律师职业伦理及辩护逻辑的微博,引来支持和攻击梦鸽、李天一的两支队伍对掐。我也中弹无数。实际上,我的帖子根本不涉及李天一有罪无罪的问题,我也无意在这场利益对立的争论或骂仗中站队。欢迎关心律师职业伦理和刑辩技术的朋友留步,为李天一有罪无罪争论或骂仗的,请移步他处。展开全文 #罪轻辩护#如被告人坚不认罪,辩护人可否做罪轻辩护?当然可以,刑诉法第35条所说的"罪",是相对于公诉人所指控的罪,并非是被告人自我认知的罪,此是对罪的文义解释。同时,对本条的目的解释也得出同样结论。而依据本条和律师法第31条辩护权的相对独立性和辩护制度的制度价值,也能获得同样的结论。 - 回复@Lily马里奥: 这些短信对李在珂无任何杀伤力,难道这些大V们看不出来?那又为何炒作?帮助增加梦鸽和李在珂的矛盾,为梦鸽树立一个强敌,转移团队失败的责任,找回点面子,梦鸽陷入了一个圈套。真是一帮死不要脸缺德到家的家伙。
【准公诉人】多人被控共同强奸犯罪的案件,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无罪辩护,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有罪)罪轻辩护。作罪轻辩护的律师,在案件判决之前,表示"相信有冤枉","也相信嫖",却公开散布(被告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强奸罪"的言论。这是为当事人辩护呢,还是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公诉?🔗 网页链接 - 李在珂干了多数律师做过的事,只是上了台面,周泽这次比较失态。//@姜泉律师: 从公开的资料和常理分析,这个案子就是个普通的强奸案,没有什么特别,周大律师是大家尊重的律师,如果认为本案有问题,争取二审辩护,还有机会,否则二审定案后,机会渺茫,当然一审还没有结果,我们相信北京的法官会公展开全文
【准公诉人】多人被控共同强奸犯罪的案件,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无罪辩护,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有罪)罪轻辩护。作罪轻辩护的律师,在案件判决之前,表示"相信有冤枉","也相信嫖",却公开散布(被告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强奸罪"的言论。这是为当事人辩护呢,还是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公诉?🔗 网页链接 - 陈有西比被告辩护人还清楚案情?//@周泽律师: 本帖下对陈有西律师的评论,我的看法是:陈无论是否接受梦鸽委托,根据所掌握的证据,对李案发表倾向性观点,均属正常;网友的质疑,并非全理性,但对李家不利的言论未必都是水军:受害人亲友及有利害关系的酒巴众多从业者或同业者,都可能基于利害关系攻击李家。展开全文
- 周泽大律师可能是奉旨上阵把忘记擦掉自己微博右角的【著名律师】封号了,以后进攻别人时要记得把自己擦干净。[哈哈]
【律师的职责】一个在微博上自我介绍为"著名刑辩大律师"的共同犯罪案件辩护人说,"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如果不是我坚守法律底线,恐怕全都当庭翻供了!"困惑:"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与该律师"坚守法律底线",及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之间,是什么关系?律师的职责莫非是防止被告人翻供?@朱明勇律师 @韩嘉毅律师 展开全文 - 可以参照看看赵运恒律师关于此案的搜狐博客。赵律师透露李某一方申请了李某朋友出庭作证,但这个朋友作证的结果是,当庭证实李某某在电话中告诉他,杨某并不愿意同5人发生性关系,所以李某某等人打了她。现在把梦鸽把怒火发到李在珂身上,越扯会陷得越深。
- 好象陈老西对案情很熟悉一样的,终于要从幕后走前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