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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新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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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去约束的权力必定会日趋腐败,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其品性也会日趋败坏和堕落,并滋生出非人的欲望。官员成批成批地强奸幼女,就是权力激发兽性的表现。张雪忠老师最初提出废除思想政治课时,曾经说过:如果我们不能阻止他们在精神上强奸我们的孩子,他们迟早会在肉体上强奸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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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老师刚进华政,学校要求教师不在课堂谈敏感问题,说是"学术无禁区,课堂有纪律"。张老师信了,有想法不在课堂讲,只在联合早报发文章;但仍被停课了,说是"内外有别",有想法可与同事交流,不要公开。张老师又信了,就把新常识发给同事看,却成了散布反党言论,被剥夺使用校内网的资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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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刚出来时,一位朋友对张雪忠老师说:“这文件好像是专门针对你的。” 当时,张老师不以为然。但昨天一位教育部的朋友透露,这份文件很大程度上是由张老师的去马化、反思政课引发的。他们内部甚至将该文件戏称为“张雪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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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老师想认真地问问新余警方:1、刘*萍女士以和平方式向政府当局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一项具体的请求,怎么可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2、难道她是在煽动政府自己颠覆自己吗?@新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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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开、和平的方式,向国家领导人提出一项具体的诉求,竟然会被新余警方指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这实在是太让人感到恐惧了! 请大家持续关注刘*萍女士的命运,她的命运和我们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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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老师已写就《建议依法对刘*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律师意见书》,并以特快寄往检察机关。意见书包含了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张老师无罪辩护的理由。大家读完之后,可依自己的良心判断:刘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袁裕来律师 @于建嵘 @徐昕 @赵楚 @何兵 @周泽律师 @童之伟 等师友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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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老师已写就《建议依法对刘*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律师意见书》,并以特快寄往检察机关。意见书包含了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张老师无罪辩护的理由。大家读完之后,可依自己的良心判断:刘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敬请@袁裕来律师 @于建嵘 @徐昕 @赵楚 @何兵 @周泽律师 等诸师友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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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老师已写就《建议依法对刘*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律师意见书》,并以特快寄往检察机关。意见书包含了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张老师无罪辩护的理由。大家读完之后,可依自己的良心判断:刘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敬请@袁裕来律师 @于建嵘 @徐昕 @赵楚 @何兵 @演员吕丽萍 等师友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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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老师在前往新余的火车上,有这两本书一路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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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备和社宪派的进一步辩论,张雪忠老师认真拜读了多位社宪派人士的论文。张老师坦率地表示,这些论文大多充满往复循环的断言和虚幻空洞的愿望,而不是合乎逻辑或基于经验的推论。各种"必须要...";各种“只要...就一定能实现..."。但问题恰恰是:那些以”只要...“式句子表述的状态,如何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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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建嵘: 这个观点非常对。现在是,具体案情不明,不宜多说。 //@萧傻子哥哥: 于老师:关于刘萍案,我有两点看法。一刘萍的基本人权、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必须充分保障 ;二必须厘清公民言论自由、依法参选及监督政府与政治犯罪边界。目前逆流横行,保障人权,维护法冶,坚守政治底线不能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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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建嵘 老师,您好。2011年,我母亲参选人大代表时,您曾对她大力声援,表现了一名学者的公共情怀和道德勇气。现在,我母亲被控犯有煽动颠覆国家的罪行,恳请您再次关注我母亲的命运,通过您巨大的声望,促使她得到公正的对待。谢谢。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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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萍女儿:@于建嵘 老师,您好。2011年,我母亲参选人大代表时,您曾对她大力声援,展现了一名学者的公共情怀和道德勇气。现在,我母亲被控犯有煽动颠覆国家的罪行,恳请您再次关注我母亲的命运,通过您巨大的声望,促使她得到公正的对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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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累,哭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听说我母亲已经批捕了…情况也很不明朗…真不知道马上放假了要怎么面对一个人都没有的空荡屋子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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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老师将于今晚前往新余,再次申请会见刘*萍女士。希望新余警方这一次能够允许会见,以保障辩护律师能够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就批捕问题向检察机关提出律师意见。@新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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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教师孔庆东先生公开骂人,没有被认定为师德不合格;北航教师韩德强公开打人,也没有被认定为师德不合格;华政教师张雪忠在联合早报发表评论文章,却被认定为师德不合格,并被剥夺职称评定资格,由此可见思想政治工作是何其重要。#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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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张雪忠老师与检察机关确实,刘女士已被报请批捕。张老师将再次申请会见。 //@我看新常识: 请大家继续关注刘*萍女士的命运。谢谢转发。
    013年4月28日,新余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将刘*萍女士刑事拘留。此后,张雪忠律师和@郑建伟律师 接受刘*萍亲属委托,担任刘女士的辩护律师。两位律师先后申请会见,但均未得到警方的许可。张雪忠律师就此提出了一些看法,供新余警方考虑,并希望警方避免滥用会见许可权。@新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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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3年4月28日,新余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将刘*萍女士刑事拘留。此后,张雪忠律师和@郑建伟律师 接受刘*萍亲属委托,担任刘女士的辩护律师。两位律师先后申请会见,但均未得到警方的许可。张雪忠律师就此提出了一些看法,供新余警方考虑,并希望警方避免滥用会见许可权。@新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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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8日,新余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将刘*萍女士刑事拘留。此后,张雪忠律师和@郑建伟律师 接受@刘萍女儿 委托,担任刘女士的辩护律师。两位律师先后申请会见,但均未得到警方的许可。张雪忠律师就此提出了一些看法,供新余警方考虑,并希望警方避免滥用会见许可权。@新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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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宪政派人士,一边气愤地抱怨自己的文章被删除(这显然是社会主义的网监干的),一边又自信地认为自己的主张能实现,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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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之伟 老师谈到宪政的三个基本要素:1、有一部宪法;2、实施宪法(且有最高效力);3、限制公共权力,保障基本人权。张雪忠老师认为,1和2远非宪政的充分条件;3是实施宪政的目的和结果,而不是宪政的要素。社宪派需要回答的问题,恰恰是:单个政党专政条件下,如何还能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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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雪忠老师的微博@我读新常识 不到一天就注销了。我真心觉得张老师实在是太可怜了:这么可怜的人,不关注他的新号都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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