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就万庆良被双规开干部大会:坚决拥护中央决定】6月28日上午,广州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就万庆良被中央采取立案检查“双规”措施,传达省委决定精神。 (分享自 @凤凰网 ) 🔗 网页链接
【原法大校长陈光中、原西政校长龙宗智吁请深化司法改革】🔗 网页链接 司法改革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请关注中国法治的朋友参考
- //@徐昕: 1、选举当然是最根本的权力制约方式;2、如果有司法独立,根本不会出台这样的规则,这恰恰是司法不独立的表现;3、司法独立必须与司法监督、司法问责、司法保障相结合。
【时局微论103:分权与抽权】不知道那些要司法独立的人,对两高“500”入罪解释是否感到满意。有评论者认为,这是对立法权的“僭越”。在没有三权或五权制衡的条件下,主张任何权力独立,都会导致该权力失控。消解专权最有效方式,是釜底抽薪(抽权)——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 - 青石律师: //@王兴律师v: 已经下午1点了,仍然没有安排会见的消息。刑诉法、六部委规定在衡阳就像楼市调控政策一样毫无用处。可能两高的解释又给周学农副市长打了一针强心剂,要在违法办“大谣”的邪路上继续走下去。请各路高手出出招,对待这些公然违法的“二皮脸”,有什么好办法能在下午实现会见?展开全文
【寻衅滋事无需司法解释】就各地公安纷纷以寻衅滋事打击所谓网络谣言,有人寄望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是否算"公共场所".我认为现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大家都理解得了,无需解释。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言论与在报刊文章无异。正像双方甚至多方在报刊论战不构成寻衅滋事,网上发言也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展开全文 【寻衅滋事无需司法解释】就各地公安纷纷以寻衅滋事打击所谓网络谣言,有人寄望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是否算"公共场所".我认为现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大家都理解得了,无需解释。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言论与在报刊文章无异。正像双方甚至多方在报刊论战不构成寻衅滋事,网上发言也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展开全文 对衢州市检察院、衢州市中级法院无理不允许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控告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 检察长:原温州市纪委干部程文杰等人故意伤害罪(致於其一死亡)一案由浙(详见长微博) ...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
对衢州市检察院、衢州市中级法院无理不允许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控告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 检察长:原温州市纪委干部程文杰等人故意伤害罪(致於其一死亡)一案由浙(详见长微博) ...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
【“表叔”杨达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人民日报记者姜峰消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杨达才案一审宣判:按受贿罪判处10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6年,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受贿的25万元、无法说清来源财产504万元,总计529万元上缴国库。
【博罗警方:涉嫌寻衅滋事罪数码哥被刑拘】长江直播评:原告网上发泄对被告的不满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名誉权、毁谤罪的界定属人民法院,属于自诉案,未经法院判决被告拘留原告,越权界定难道不是滥用公权?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不是警察开的私店,博罗警方拘留原告如何能服众?抄送@广东政法 @平安惠州 展开全文
- //@徐昕: 有人说:官员财产不公开是为老百姓着想,在老百姓没有充分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贸然公布官员财产,会吓坏一批,吓傻一批,吓死一批。还有人说:如果公布,会笑死一批,因为领导都很穷
【内部人士:蒋洁敏腐败金额惊人】期待蒋洁敏成为继刘志军、刘铁男之后,中国公布财产的第三位高官!
“建设法治中国”研讨会上,湖南某市委书记说:管好我们,最重要。真相啊……[泪]
在西方,律师通过挑战公权维护私权,是公平正义的代名词,职业形象神圣而脱俗。为此,律师间自定规则相互约束,以使本行业有别于唯利是图的他行业,如:律师不得做广告宣传、不得通过贬低同行或向当事人许诺案件利益等招揽业务。违背行业自律法则损害律师职业形象者,必将受罚,严重者将被终身禁业。 - //@华侨大学吴情树: //@汶金让: 一个法治社会,有良知的正义之士必须高度警惕公权力之滥用,因为权力超越边界,可能对每一位合法公民构成伤害[心]!
@平安北京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微评:打击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是必须的,但须证据确凿无误,且不能选择性执法,更不能因此而伤了民间反腐之心,让正义之士痛心,让腐败分子偷笑![心]
@周泽律师: #记者刘虎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展开全文 【宪政86】论法官的专业性:法治社会要求法官群体具有长期系统学习而获得的法律知识,具有熟练运用程序规则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与技巧,承袭并积累丰富的司法经验,具有共同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论。大量未经法律训练的党委书记、公安厅局长等调任法院院长,其对司法的危害性远远甚于法官的嫖娼。
震惊:曝苏州警察工地拔枪对付农民工。传警副所长张建林拔出手枪,对手下们说:给我打!评:枪口对着人民?这是怎么回事?
【紧急关注】据传,前南方周末记者杨海鹏(微博为@邓飞手札 )因爆料上海房地产领域贪腐案件,微博账号被删,人身安全未知。爆料部分内容如下:
[这是什么"逻辑?]此话份量也很重! //@茅于轼: 按这位书记的逻辑,王立军跑进美国使馆,使腐败违法十多年的薄熙来被揭露,也是被“敌对势力所利用”,我们应该坚决抵制才对?! - 薛荣民律师: 杨林手札:【高利贷集资】杨浦顾法官的几千万,是否是自己的?他人委托的放贷?以我之经验,浙江九0年代时,曾有法院内部集资在外放高利贷。丽水中院前几年,工会的集资,也放在义乌一高尔夫公寓项目,导致金华中院执行受阻。如果顾法官隐瞒了真相,在同事里集资,然后投到房地产高利贷市场展开全文
- //@徐昕: 马校长[威武] //@何兵: 他说,从十八大报告到习近平宪法纪念会上的讲话,就是在讲宪政。
马怀德副校长在深港澳校友年会上作报告:法治中国的难题。他认为,死磕派律师对法治建设,起着积极的作用。在法庭上死磕,总比大街上爆炸好。
【未来十年,十大心愿】①废除劳动教养;②官员财产公示;③强力打击腐败;④货币不再贬值,房价不再上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不再恶化;⑤预算开支公开;⑥改变维稳政策;⑦确立司法独立;⑧落实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自由;⑨推行县区直选;⑩落实宪法第5条规定,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追究展开全文
从刘志军案到近来几起事件,都能看到“摆平中纪委”的细节。谁来监督中纪委?谁来查处中纪委可能存在的腐败?目前的制度安排,无解。 - 北欧弓箭手: 既然中国政府与联合国签定了【儿童国际公约】,政府就必须遵守。儿童有权读书,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来阻止他们参加学习。不可以以变相劳动方式,用儿童做出童工。既然政府签署了公约,就应对儿童有个交代。(中国据不明确数据,约有200-300百万各种形式的童工)可悲!可叹!谁之过?
【留守儿童抓生产】模拟央视标题:别看人小志气大,革命生产顶呱呱。一颗红心向着党,幸福生活万年长。
- 海刑事辩护律师阮传胜: 回复@aduing1982: 最近有些东东看上去很矛盾的。交给时间吧。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阮传胜:回复@宪政学人华炳啸: 斯伟江吧。我是学刑法的,但也时常思考这个东东。我也一直觉得,宪政等同于三权分立与多党竞争是片面的。我一直转载与阅读,郑永年的文章,并深然之。
《到中流击水,我看社宪派》 :宪政的中国语境。民本是执政者在上面发课人民,民主是人民在上面发课执政者,而且,可以换着发课。体位的转换需要路径。反宪派在此案,普宪派在彼案,社宪派指出了一条路径,想要到中流击水,可能是浪遏飞舟,但值得尝试。@童之伟 @秦前红 @我看新常识
- 华侨大学吴情树:宾馆里干什么都方便。一般国内媒体不敢报的!除非等人被双规了,大家都知道了,然后开始争先恐后报了!祝福法官:看完新闻报道,得出两点结论:第一,只有市长身边的人才了解如此详细情况,所以爆料人或秘书或政治对手;第二,曝料人选择在香港媒体而不是大陆媒体,说明蓄谋已久而非偶
- [既要防“极右”,更要反“极左”]走极端,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顽疾。借“宪政”之名主张走极右道路的人自然有,但势单力孤,成不了气候,实际上也走不通;但用反“宪政”之名行旁门“左道”的,却极具欺骗性,也容易得到人治体制下既得利益者的支持,常常声势浩大。本质就在不行民主与法治,危害甚烈!
[做明白人:免得背黑锅]你会发现,反左或反右,历来最终都上升提到“意识形态”高度,也极易被误解为是“知识界”的问题。事实上,左和右在官场也一直存在并博弈着(左通常站上风),影响社会的改革与进步。一些学者的所谓“先声”,其实并不是什么纯粹的“学术”之见,但最后,一定会让他们背上黑锅。 【围观“黑监狱”七律师,疑被行政拘留】凌晨1点,三位律师被释放。二点,七律师陆续被警方带离资阳迎接镇派出所。截止今早七点,在外等待律师仍无任何消息。除 @李和平律师 是以“发布虚假信息”传唤外,其他7律师均以“妨害公务”传唤。依据《治安处罚法》,超过8小时传唤,将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