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晨光律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请大家补充、完善、广为传播@业委会通讯 @一缕夏日阳光168 @朱宪辰 @张红喜的微博 @郭卫建__上地西里 @坦率9851 @金陵肖石 @孟宪生律师 @陈幽泓 @斩木为兵__陈兵 @开心马啸啸 @李菁在北京 @浙江陈哲伟 @x315040忻 @刘生敏 @上海金鑫 @舒可心 @路军港 @Cuilina56 @长寿村 展开全文原微博 晨光律师
发表了《制定促进业主自治——反思十大不足》 第一大不足:立法目的错误,物业管理定义狭隘;第二大不足:建设单位在移交共有部分之前的管理责任缺失以及没有规定建设单位限期移交共有部分和建筑物管理权;第三大不足: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模糊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晨光法律工作室
【赵运恒下战书PK@陈有西 等李家十二位专家团】为何其余被告人律师与李天一律师公开对立、宣战?” -----挑战书详细内容,请猛戳→🔗 网页链接 原微博 晨光法律工作室
美丽园业委会秘书穆雪梅女士作“美丽园物业服务用房诉讼”演讲 原微博 晨光法律工作室
任晨光先生代表业申委宣读本届年会呼吁书《关于允许各小区的业主团体登记为法人和成立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的联名呼吁书》 原微博 晨光法律工作室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方竹兰女士作“丽娜模式的基本制度结构及其应用价值”演讲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