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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易恒: 很多人长达一年多时间在关注一个普通刑事案件,说明李天一案存在着让人无法释怀的疑虑,在物证及关键证人证词均指向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法院釆信了一系列与杨处女有着密切关系的酒吧人员证词、充满谎言的杨处女陈述、涉嫌虚构的被告人供词进行定罪,就是长时间无法放下李案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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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允许我做一名尽责的律师(二版) ——对《京律纪处(2014)第2号》文件的公开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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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辩护律师:若不改判或继续申诉】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将于27日公开宣判,对此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详情:🔗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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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qhqf: 中国法院报说测谎:1、刑事案件审讯中可用!2、北京现就有测谎仪!3、沈阳中院准确率达90%以上!进口仪器准确率更高。4、测谎办案千余起,在排除无辜识别嫌疑人、明确侦查方向上起了重要作用!强烈要求对所有人测!海淀司法为何不敢测谎!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吧?杨处田驴们,有种就表态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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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对所有人测谎,尤其是杨女及指证李天一的人,我认为有三被告应是被律师串供做伪证了。目前,我国一些司法部门也已经陆续开始使用测谎技术,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过显著效果。为何此案不用呢!?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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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小龙人1952: 一开始就看出了,后来以为有好转,现在看来还是一个样,有什么办法呢,越看越心痛,不光为李天一,为我们自己的国家!!!
    【李天一案各大网搜集体封堵支持李家言论】百度、SOGOU搜狗、腾讯SOSOQQ、YAHOO中国、网易有道搜索、中国搜索、TOM搜索等几乎集体失声。几乎搜索不到网友支持李家的言论。能够搜到的只有媒体、网站诋毁李家的信息的旧闻旧帖子。而且诋毁帖子都是排名靠前几十位。是网站无意,还是为虎作伥。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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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个记者节#【不只是一个职业的节日】记者,背负着向真相掘进的使命,是观察者、记录者,也是参与者、改造者。新媒体时代,“记者”不再只是少数人的职业。每个人都可以传播事实、表达观点。来吧,和我们一起分享这个节日:忠实于事实,忠诚于理想,用你我的声音汇聚前进的力量!节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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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Oliv: 陈有西大律师,是我最敬重的大V,人品高洁。陈最早立场鲜明站出来公开指责李案证据有硬伤的大律师,人品遥遥领先所有芸芸众生,岂是李在珂这个小丑可以攀比的?!所有支持李天一无罪的网友,都会赢得智商,道德的双重骄傲。我也是最早立场鲜明支持李天一无罪的网友,天涯ran099就是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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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对所有人测谎,尤其是杨女及指证李天一的人,我认为有三被告应是被律师串供做伪证了。目前,我国一些司法部门也已经陆续开始使用测谎技术,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过显著效果。为何此案不用呢!?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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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对所有人测谎,尤其是杨女及指证李天一的人,我认为有三被告应是被律师串供做伪证了。其实在不少案中都采用了测谎,为何此案不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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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爱的圆妈: 有良知的网友,让我们来呼吁抵制黑酒吧的阴谋,现在有夜半黑酒吧离职的员工在网上爆料,就等二审结束,夜半酒吧准备起诉梦鸽,要敲诈一千万,得逞后遣散员工,这样的目的保住了海淀公安,让梦鸽今后没有地方去伸冤,主体都没有了,公安也不在负责什么调查的事项了。🔗 网页链接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英]边沁 图:易镁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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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前幕后】:李天一案最为蹊跷的是,在每一个关键的节点上都会有各种貌似专业仿真程度颇高的谣言和文章出笼,对梦鸽和李家进行恶意攻击,误导公众,煽动仇官、仇富、仇名人的社会对立情绪,进而将李及李家打入十八层地狱,让一切假象都顺理成章地成为事实和真理。此役,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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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此案背后有炒作推手。//@好人老周: 好人老周:这案子怎么这么多诡异事? //@人大社会监督员: //@小小微56: 这么搞真下作,比强奸还下作。谁会闲得蛋疼去干这么一件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这案件还真有点诡异。
    【辟谣】:近日网上盛传《妇女生活杂志》李双江的署名文章为人为恶意改编杜撰。李双江先生从未在该杂志上撰写任何文章,其子的真实出生年月已经警方侦查确认无疑。该文系抄袭发表在《家庭》的文章《离婚后我在拍电影间隙塑造儿子》,原文作者伍宇娟。请诸位切勿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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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证据不排除,不符合规则。中国法制何在?//@中国博客联盟: 【关于李天一案】敢驳回,你敢判吗??
    监控录象、DNA、CT检查,等所有客观证据都不能证明李天一强奸。所谓被害人的口供已经证明谎话连篇的谎言。警方连续38小时疲劳审讯李某某,威胁张某某“不说打死你”,王某被栓狗链遛,大魏有40多处诱供,甚至殴打证人李某做伪证。以口供定罪是违法行为,更何况还是违法逼供的口供🔗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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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ixin1: 处女报案,已婚性糜烂呈堂,非法职业,提供假证,能够得到国徽下天平秤上的巨额钱数,岂不是变相号召工薪族放弃正当职业,从事非法勾当吗?如何维稳? @平安北京 @京法网事 海淀法院//@兰和律师: 围观 //@陈有西: [围观]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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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茫的秋天n: //@凭海临风7033: //@lfhbf2: 李家今年四川地震捐款60万,但面对威胁讹诈不低头,坚持寻求真相,王雪梅等等12位法学泰斗,用专业操守和良知却唤不醒一些装睡的人,法律宁愿选择谎话连篇的成年小姐,我们希望还原真相
    关于李天一案:1、如果我是警方或检方,我将以杨某多次撒谎陈述不可信为由撤案;2、如果我是法官,我将以同样理由传唤杨某出庭;3、本案可能是嫖娼,也可能是强奸,如果不能明确判断,只能无罪推定;4、如果是强奸,由于杨某有过错,必须轻判;5、无罪辩护可达到轻罪辩护的目的,可知轻罪辩护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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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墨人家: 以法律的名义卖淫,以合法的名义勒索,以包装的方式敲诈。未来包装卖淫敲诈勒索策划是个新兴产业,卖淫女尝到了甜头,此案开创了先河。 //@兰和律师: 围观 //@陈有西: [围观]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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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赵运恒和田参军狼狈为奸,都谎话连篇哈//@小小微56: //@深圳王瑛: 笑死人了//@老羊1222: “已有大量的证据表明,杨某并不愿意跟李某某走,仅仅是应服务员张某的要求跟着张某走,张某到哪她只能跟着到哪”。张某从车库搭李某的车走时,杨某咋不跟着张某了?//@凭海临风7033: @深圳王瑛: 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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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赵运恒下战书PK@陈有西 等李家十二位专家团】原本应同一战线,现在为何其余被告人律师与李天一律师公开对立、宣战?赵运恒律师表态:“为了维护律师尊严,也为了阻止你们继续践踏律师职业良知的底线,我向你们发出一次性的职业生命挑战。” 挑战书详细内容,请猛戳→🔗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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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回复@荭色图腾: 因为社会心理巳把批判李家视为正义,案情真相,五人是不是会冤判,他们已不关心,甚至认为就算冤判也活该。央视在抓获次日就实名报道轮奸大案,点燃全国怒火。因为人们天然相信央视和公安不会搞错。而此时只是报䅁,案件真相根本未开始调查。先入为主,是普遍社会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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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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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博客联盟: //@陈有西: 回复@熊文钊: 正确。这个案件,海淀区公安分局有很多需反思的地方。真相是掩不住的。 //@熊文钊: 有西,这个案件一开始我就感觉不在法治的轨迹上,舆论一边倒是一回事,这样一个有影响的案子,海分、海检的办案走了“群众路线”,缺乏法治思维。
    #有西论语#1我从来不愿被标签化,尤其不愿被划派,因为这会被强制附加一些自己讨厌的东西,所以我从来不承认我同死嗑派有啥关系。2所谓这个派,发源于重庆李庄䅁,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坚守法治,挑战司法专横,绝不妥协,是每个法律人应有品质。将执业行为沦为行为艺术是一种歧途,会最终损害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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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澜天翱翔: 境外记者是第一个爆料李天一,,再传入境内;今日(2月22日)11:04分,“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王丰-SCMP”在新浪微博爆料。北京来电;昨晚一名叫“李冠丰”的年轻男子被警方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并附上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 网页链接 @北京司法 @周泽律师 @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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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记者第一个爆料李天一;今日(2月22日)11:04分,微博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王丰-SCMP”在新浪微博爆料。...北京来电;昨晚一名叫“李冠丰”的年轻男子被警方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并附上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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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微56: @嬴者雨辰: 如果真是一个成年妓女勾引了一帮无良而又头脑简单的未成年人,后来发现少年中还有大鱼,欲利益最大化,然后,故事开始了,不肯就范的坏小子被曝光,仇官仇富的网民口水淹没了坏小子全家,而公检法当然明白其中的真相,但是,坏小子凶多吉少了,大家都懂的,大案讲政治。
    杨晓花涉嫌仙人跳的证据:证据 1.经法医鉴定,杨晓花内裤上的精斑,无李天一的DNA,只有魏和王的。 2. 杨晓花报案时称,她被李暴力拖拽到饭店。但所有监控、证人都证实她在撒谎,她一路追随5...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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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晓花涉嫌仙人跳的证据:证据 1.经法医鉴定,杨晓花内裤上的精斑,无李天一的DNA,只有魏和王的。 2. 杨晓花报案时称,她被李暴力拖拽到饭店。但所有监控、证人都证实她在撒谎,她一路追随5...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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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河小草: //@我不想说但是还要说: 文革都过去了几十年可现如今对李某某案又见文革当年情景。人们因为仇富仇官都已丧失理智,罔顾事实胡搅蛮缠令人不齿。尤其是那个V家的律师更是奇葩,竟然说算不算强奸全由女方说了算,并举例说由其本人辩护一卖淫嫖娼嫖资纠纷案,妓女告嫖客强奸法院就判强奸。试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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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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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北京公检法严惩向未成年人卖淫及卖酒的行径。//@我是飘妈哦: 梦鸽老师,双江老师太可怜了,支持雷律师,兰和律师声张正义
    坚持惩处向未成年人兜售性服务,网上民意是虚假民意,我身边所有家长都认定杨女士有罪。这个案子激怒了所有的家长,允许游行我肯定参加。一个军人子女的合法权益都保护不了,怎么保卫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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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佑平: //@周泽律师: 他是一个不与当事人谈案情、不听当事人辩解的律师:一个影响重大的案件,表示收了很高律师费的律师,自称只在开庭前一天见过当事人一面,而且"主要告诉孩子,不要在法庭上公然起哄,要给法官一些好的印象,有一个好的态度。以及交待一些开庭程序,让他不要紧张","谈话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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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佑平 被告人不认罪时,律师不能做有罪或罪轻辩护,理由:1、违背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处罚的材料和意见。2、侵犯辩护权。辩护权不是律师的本属权利,而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如律师一意孤行,被告人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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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案中国式的辩护:李在珂的所为大小两魏辩护,主动指控李天一和不认罪的王某打人,赵运恒为被告人张某认罪并当庭提出赔偿,成年被告人王某自始至终不认罪,辩护人坻恩玉却做有罪辩护,并说做了很多工作让王认罪,包括让其父写信奉劝。李在珂提出,他成功地防止了五孩子集体翻供。辩护权成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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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导演了“全民连续剧”】8月28日上午,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海淀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半年以来,这个案件几乎每天都在给媒体贡献话题,成了全民“连续剧”:媒体、律师、司法机关。庭外舆论战,夹杂了复杂情绪:未成年人保护与个人隐私,知情权与公共利益,孰轻孰重?🔗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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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微56: 最烦那些说神马你家女儿之类的,我就想对那些人说,你们家女儿半夜在酒吧在包房里陪几个陌生男孩喝酒挑逗人家 一个女孩之后又一路紧随几个男孩宵夜 车库 酒店,事后收2000元,这不明显的找人强奸明显的卖淫么?要我是那几个被告家长啊,我还要告这个杨女引诱未成年孩子犯罪呢。一个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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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时报:法庭应当忘记李天一是谁的儿子】法院应当把李天一看成一个普通的孩子:他未成年,涉嫌犯了强奸罪,法庭要搞清他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并根据法定量刑标准对他进行宣判。法庭应当忘记李天一究竟是谁的儿子。评判判决的只能是法律本身,是历史,而不是随来随去的舆论。🔗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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