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胥黎名v的头像

胥黎名v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胥黎名v

    【共同富裕 大大降低维稳成本】薄熙来回答(新京报记者吴鹏)提问时说: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重庆的施政纲领里占有重要位置,就跟唱红打黑一样。他表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沦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2评论 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胥黎名v

    //@生命无限精彩111: 我没读懂。因为,那个别墅是姓姜的,看不出有谷的份子,却说是谷的?我不明白。那个500万是薄走了一年后,才到大连政府的,那薄是如何拿到手的?我很纳闷。疑问中。
    【一张图读懂薄熙来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32评论 38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胥黎名v

    【共同富裕 大大降低维稳成本】薄熙来回答(新京报记者吴鹏)提问时说: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重庆的施政纲领里占有重要位置,就跟唱红打黑一样。他表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沦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2评论 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胥黎名v

    【共同富裕 大大降低维稳成本】薄熙来回答(新京报记者吴鹏)提问时说: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重庆的施政纲领里占有重要位置,就跟唱红打黑一样。他表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如果仅仅少数人富有,就会沦落到资本主义,我们就失败了。”🔗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2评论 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胥黎名v

    //@问沉1: 自说自话,却不能自圆其说,到底要怎样的心理素质才能支撑住他们的厚脸皮!//@我一次次的在路上: //@问沉1: 清官抹不黑,贪官洗不白!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达达老师V15: 妄想用舆论绑架法律,妄想用构陷抹黑他,办不到,他就是百姓心中的好官,我们顶他到底!我正告你们,
    展开全文
    【一张图读懂薄熙来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32评论 38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胥黎名v

    //@达摩剑影: 无耻的黑恶势力媒体开足马力展开新一轮造势,所谓的受贿贪腐却需要如此费力复杂的解读,最荒谬的是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已判死缓的精神病老婆指证老公却不敢出庭,所谓的别墅在别人名下没有使用权,证人所言的时间地点前后不一,此案妄靠媒体鼓躁办成铁案简直侮辱群众智商!
    【一张图读懂薄熙来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32评论 38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成田之: 挺他到底! //@达达老师V15: 妄想用舆论绑架法律,妄想用构陷抹黑他,办不到,他就是百姓心中的好官,我们顶他到底!我正告你们,你们没有无耻,只有更无耻!
    【一张图读懂薄熙来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32评论 38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极地-鲨-: //@指点江山V: 110万不知所云,尼斯房产权归姜峰不归谷,350万到了别人账户丝毫未动,且150万不翼而飞,尼玛想把薄办成铁案,是丧尽天良,无女人无巨款无同党,挖地三尺,拼凑案情,与常理贪官大相径庭,不如承认路线斗争,起码光明磊落,强于生搬硬套之构陷,畜生手法都不如![怒][鄙视]
    展开全文
    【一张图读懂薄熙来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32评论 38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毛泽东原话是“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贺卫方故意曲改为“知识越多越反动”。少了“路线错了”这个定语,意思完全不一样。属于传谣,也属于恶意诽谤。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在网上“捏造事实并散布”“篡改事实并散布”或者“明知虚假事实而散布”,均属于诽谤罪的犯罪方式。@平安北京
    1. 微博附图
    转发 547评论 19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69评论 1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sccsgy无言: //@西部雄鹰V24: 为汉奸站台的走狗。想出名上位想疯了吧,大家一起人肉他,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货色,包括他的硕士,博士论文,让这种公然站台投机的狗东西的嘴脸彻底曝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法律系 刑事法教研室 孙 远(副教授) 导师简介_华文考研: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 🔗 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75评论 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桃谷六仙三: //@永远是龙的传人2012: //@大佬杨: 回复@般若般提: [哈哈] //@般若般提: 公诉方说司马南自己都承认了,司马南说,承认是承认了,问题是我压根儿就没见过什么井盖!那你干嘛承认?他们说承认了就算了,可以抓紧再配个免得有人掉下去,并且你还可以卖你的大力丸子,不承认的话就连染香一起
    展开全文
    公诉人指控司马南偷井盖儿,吴法天说亲眼看见了,染香说吴法天那天确实在街上,孔庆东说染香那天确实一直跟我在一起。于是法律党认为公诉方已经形成证据链,铁证如山,无论司马南如何辩解,都属于矢口抵赖,偷井盖儿已经是事实。这就叫司法公正,法律万岁!
    转发 4762评论 163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重庆袁德华律师: 教授也只是一家之言!//@周泽律师: 在案件未判决之前,检方的喉舌媒体,利用专家之口,发表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言论,实际上是另一场公诉。参加对这种辩护缺席的媒体公诉,有损教授清誉。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法律系 刑事法教研室 孙 远(副教授) 导师简介_华文考研: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 🔗 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75评论 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田野阳光雨: //@重庆袁德华律师: 教授也只是一家之言!//@周泽律师: 在案件未判决之前,检方的喉舌媒体,利用专家之口,发表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言论,实际上是另一场公诉。参加对这种辩护缺席的媒体公诉,有损教授清誉。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安静的青干河: 抓他、黑他、审他,只会让更多人知道他、了解他、支持他!//@偶不是妞儿: 整个一个超级世纪乌龙剧,抓人时是"文革余孽",黑他时是"与多名女性有染",审他时"贪污腐败"。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回复@嘿红歌满行囊: 在这个地球上的数以万万的不同地域的人同一个时刻对着文字流泪,空前.......永恒的一刻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1

    展开全文
    9月9日是全世界革命人民的伟大导师、中国人民伟大领袖毛主席逝世纪念日。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深切缅怀这位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毛主席遗志,牢他的教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毛主席开创的革命事业进行到底! 🔗 网页链接
    转发 194评论 3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山鹰的哭泣: //@成田子: 太气人了!居然叫薄来举证?1、被关一年半无自由,任由诱逼,他到哪弄证据?2、刑事举证责任只在公诉人,被告人只要否认,你公诉就得拿证据,证据不足就得推翻,这你教授不懂?3、没收钱还得拿证据吗?那太好了!狗日的你樊祟义去年拿了我500万请还我,什么?没拿?证据呢?
    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捍卫人间正道2013: //@双鹰河的新微博: 【分析薄熙来案的庭审记录不难发现,本案中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樊崇义 赵培显你这两个是睁眼说瞎话,薄熙来在法庭上对所谓的指控都一一反驳,庭审记录都还在,难道你们的四只眼都看不见?
    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基辛格写给奥黑子《可怕的重庆模式,中美新世纪对决》的报告指出:“重庆模式可怕的是使中国增强内部百姓对于中国执政当局的拥护,正如中国解放战争影响了世界一样,重庆模式会深得民心,使中国官方与百姓赢得最少几十年的友好和谐,团结的中国,这是美国战略利益不应该允许的。”这就是B案的发端。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郊原血

    基辛格写给奥黑子《可怕的重庆模式,中美新世纪对决》的报告指出:“重庆模式可怕的是使中国增强内部百姓对于中国执政当局的拥护,正如中国解放战争影响了世界一样,重庆模式会深得民心,使中国官方与百姓赢得最少几十年的友好和谐,团结的中国,这是美国战略利益不应该允许的。”这就是B案的发端。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化盛2013: 扯淡的叫兽!滚你妈逼!@红_心向阳: //@天要下雨5297: 洋洋洒洒,说了很多书本上的法律常识,但具体到薄案却言之无物,难以服人。比如,薄受贿尼斯房产的证据,最关键是薄是否有受贿故意,这是证据链中最重要的一环。徐明根本没证明这点,有庭审记录可查,这位教授在瞎扯!
    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静虚村易学: //@传媒人苏见: 【自由的美国——你的公民在中国煎熬啊!】薛蛮子宁可坐牢也要永久居留中国,而三姓李开复干脆学蛮子赖在中国,这是为什么?...
    蛮子玩过的那些老套路,有人总喜欢拿来玩儿遍。比如珠光宝气的“贵妇人”,以及安慧北里级的野花,更甚的还要学着做病人。中国人向来好同情弱者,彷佛那样就显自己善良,而李开复深谙个中奥妙。不愧为机器军三姓统领,满微博“祝福”声此起彼伏,新一轮造神运动又开始。谁敢动“癌神”谁就会失道。
    转发 208评论 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天下为公111d: 【黔驴技穷】//@月朗风清观苍穹-: //@林岳芳: 记得我家两位长寿老人,一位97岁去世,一位95岁去世。她们不懂什么是民主和自由,却也一样可以长寿嘛。媒体居然用“信自由得长寿”来忽悠老百姓?看来,南方系已是黔驴技穷!//@孤烟暮蝉: 我觉得是为李开复癌而不死打伏笔
    展开全文
    今天出版的《南方都市报》刊发题为《信自由,娃聪明;信自由,得长寿》的文章, “科斯,享年103岁,在自由主义学者的长寿单上创造了新纪录。米瑟斯,92岁;哈耶克,92岁;以赛亚·伯林,88岁;波普尔,92岁;布坎南,93岁;阿尔钦,98岁。信自由,得长寿 。”
    1. 微博附图
    转发 3851评论 157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上海陈敏五: //@媣稥: 有关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有一个词叫限制出境。跑路最好的理由莫过如此。
    在沉寂24小时后,@李开复 更新了一条关于癌症的微博,如此语焉不详,一切皆如当年薛蛮子的路数。我只能说两句:若是你得了癌症,祝你肉体早日康复,灵魂尽快回归祖国;若不是你得了癌,再悲情的手法,也阻挡不了真相的到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50评论 16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老照片】薄熙来终身难忘的小学老师关敏卿。薄熙来和关老师感情非常深,几十年来不管工作多忙也要抽出时间去看望老师。2013年5月8日关敏卿去世,享年92岁。
    1. 微博附图
    转发 1108评论 40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A胥黎名

    //@64军锄奸队长D: 除奸队员火速弛援孔和尚打汉奸@孔庆东: 回复@梁郡敦本堂: 今天一早,汉奸水军们就组织了大规模的进攻。以癌症为掩护,大肆辱骂各正义人士。大家务必警惕。坏人的基本战术是,三五个打手来骂你,另两个告诉你不能骂人,背后那一个往泥坑里一坐,说自己得癌症了。
    一个人做了大量损害祖国利益的事,在真相即将浮出水面的时候,他宣布得癌症了。难道因为病情,就可以抹掉他的恶行?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同情生命,但决不能宽恕罪恶,这是两件事。
    转发 873评论 455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