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天何雨: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以文革余孽定的,又说要办成铁案,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就算你有所谓的证据练,也改变不了诬陷的结果。十几年前贪腐的东西,到现在都没用过,世上有这样的贪官吗?
- //@极地-鲨-: 有胆儿上传27亿图//@韶管楠友G2: 不必费这么大劲就可以读懂了!旁听的110人都读懂了!这样制造网络舆情就象做贼心虚走夜路怕遇鬼吹口哨,越吹越不成曲调子,再仔细听原來是吓得底下尿裤子走水声!哈哈!
- //@花得魂再归来: 放人放人//@爱因斯-但丁: 又来试探民意了?那我就表个态,证据链很脆弱,吹口气就断,历史上注定不是铁案,疑罪从无,放人吧[心]
【检察日报: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检察日报今日刊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专家文章称,薄熙来在侦查过程中曾作有罪供述,翻供并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的效力,其真实可靠性有待综合全案证据予以评价。本案并非如薄所言仅有外围证据,其此前有罪供述便是典型的直接证据。🔗 网页链接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 //@我看熙日升: 不就想抓住机遇捞一把资本吗!伤德![吐]//@hfxy秋月来: 最近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在胡说八道!都想出名捞一把?![鄙视][鄙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法律系 刑事法教研室 孙 远(副教授) 导师简介_华文考研: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 🔗 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 一身清白遭构陷,天理何在?//@公知花圈分店: 哈哈!汉奸官员派水军出场了!快来围观!围观无耻!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