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成田子的头像

成田子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转发微博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一份不完整的庭审--薄熙来庭审分析(四)》 - 🔗 网页链接
    转发 11评论 7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这么多水军呀?谁雇佣的?这说明啥?说明倒薄集团心虚,自知站不住脚要穿帮,才干这种下三滥的活。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展开全文
    明天,给你好看![酷]
    1. 微博附图
    转发 647评论 31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任风云随波再来: 只怕有人想一条路走到黑了——既不依法也不顺从民意。不过真若此,就等着玩完吧//@巴甲乐索7: 判有罪, 万马齐喑,判无罪, 民众欢腾; 是继续指鹿为马重演岳飞悲剧, 还是有法必依顺应民心?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展开全文
    呼吁请两高:五日内出台新规,凡是吃请金额500块的官员一律判刑坐监,凡是贪腐数额5000块的一律枪决。请五日内出台新令,以正视听!同意请转!!![话筒][话筒][话筒]
    1. 微博附图
    转发 4761评论 105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纽约时报造谣27美亿,转发传播绝对不下500次,点击浏览更应超过5000次,并且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强烈要求追究诽谤罪责任,还受害人清白!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缺德使然! //@重庆袁德华律师: 教授也只是一家之言!//@周泽律师: 在案件未判决之前,检方的喉舌媒体,利用专家之口,发表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言论,实际上是另一场公诉。参加对这种辩护缺席的媒体公诉,有损教授清誉。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回复@小河蟹的梦: 说得好!//@小河蟹的梦: 没审之前,说真的,认定薄是个贪官,现在有不贪的吗?审判之后,发现自己错了,共产党内还是有清官的。我是为挺他而来!没有一套房产、没有存款,他被黑帮整的太惨太惨!不过,于历史来说,他赢得太多太多! 百姓的嘴,无字的碑,记录着黑白功罪。百姓的心,清
    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哈哈]//@脑袋长在脖子上01: 根据济南法庭上检方动态,以后官员们可要注意了,不管要求合不合理,程序合不合法,以后审批、签字一要尽量避免 ,不然就会成为检方指控的铁证;全国的没有房子的亲人们可高兴了——只要谁把官僚 闲置房子照片做成幻灯片看一眼,这房子就属于无房户的了,不用掏钱
    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赞]//@十世的蔷薇花: 公审那几天在网上闲逛了半天,发现乱发言论抹黑先生的人都是一片骂名背负,却鲜有骂先生的,0.5元偶尔也刷刷也被骂了,这就是民心吧。如果我是先生,官做到这种地步也足矣了,祈祷先生希望好人有好报。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回复@牛牛吃草叶: 你个麻痹,我们都证明你偷了隔壁5万元构成盗窃罪!你没偷?拿证据来!//@牛牛吃草叶: 有些人脑壳就像屎一样,薄熙来一张嘴,就点头哈腰跟着附和,他说他没罪,那他拿出证据来啊!光靠嘴说啊!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期待这一天快点到来! //@公知花圈分店: 汉奸官员,这么称呼你们都是客气!你们就是真正的罪犯!你们祸国殃民构陷忠良!历史和人民已将你们牢牢钉在耻辱柱上!纵然你们有钱有势,但你们没有良心正义!你们的最终下场注定悲惨!节哀顺变吧!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公知花圈分店: 不要整一堆法律术语忽悠!不符合正常人逻辑的“犯罪”,你找一万个“证人”也没用!谁会冒着杀头的风险,将“贪污”来的钱给别人花,“受贿”来的房给别人住,连租金也不要?那他贪污受贿图什么?图留下证据将来坐牢养老?!谁的老婆会笑呵呵指认自己丈夫死罪?还急着签字?却又“不
    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就是那么回事! //@公知花圈分店: 网曝原专案组组长马駇不但拥有多款名表,还和温前总理夫人是闺蜜。网传温与薄存在严重路线分歧,那么此案会不会存在假公济私挟私报复刑讯逼供栽赃陷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希望马駇回应一下!这是公众根据他们的表现提出的“合理怀疑”!不犯法吧?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哈哈,干净了,可能水军午休去了,大概2点多他们又会回来上班吧?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生命无限精彩111: 回复@df5102: 说的好,只有拥有民心,才能成就大业。 //@df5102: 当今中国,有几个官员一身清正、一心为民啊?只有一个薄!但是,就这唯一的一个好官,却被“莫须有”地成为阶下囚,我们百姓不服啊!!别说薄是清官,就是薄真拿了2000万,我们也要这样的官!这就是民心!
    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回复@空间覅给: 你要看人民的态度吗?请晚上或双休日来看好吗,因为那时候,水军没上班。//@空间覅给: 薄熙来 应该认认真真 低头认罪 争取人民的原谅!!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回复@宏伟医生: 刚注册,有的粉丝0,有的关注0,有的发博0,有的头像都没有。这就能透视倒薄是个阴谋,见不得阳光!//@宏伟医生: 请看看但凡批bo的微博,似乎都是刚注册的!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大量的媒体抹黑、舆论审判,大量的砖家妄评、左右司法,大量的水军放贴、雇佣倒薄,使群众愈发反感,对党政司法媒体专家的公信力愈加损害,更能说明薄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冤案!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把水军贴全部留存做证据!水军好哇,可以做反面教材,说明倒薄是怎么回事,他们有多虚伪、多阴险、多不要脸、多不得人心!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这批水军的幕后黑手就是倒薄集团,他们虚了、慌了、怕了! //@实干第一: 清除网络谣言,也应同时清除其帮凶---水军及其幕后黑手,这才能,彰显网络正能量!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太卑鄙了!这几个页面,清一色水军,没几个粉丝,很多从没发过一条微博,谁雇佣的?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当人们不再相信有真共产党的时候,济南审出了一个真共产党员;当百姓公认官员全腐上下通烂的时候,济南审出了一个清官;当社会陷于道德沦丧信仰缺失民族无望的时候,济南审出了一颗中国良心;可是,恶棍们慌了,纵狗狂吠嘶咬,他们要扼杀共富,背叛民族,出卖国家!亲爱的党中央,你们真不知道吗?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真太气人了!居然叫薄来举证?1、他被关一年半无自由,任由诱逼,他到哪弄证据?2、刑事举证责任只在公诉人,被告人只要否认,你公诉就得拿证据,证据不足就得推翻,这你教授不懂?3、没收钱还得拿证据吗?那太好了!狗日的你樊祟义去年拿了我500万请还我,什么?没拿?证据呢?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太气人了!居然叫薄来举证?他被关了一年半,他到哪弄证据!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樊猪不得好死! //@竹韵青青来: 陷害忠良,天理难容//@盛开玫瑰1: 300多人,500多天全球地毯式搜索,到头来弄了这么三条没落到实处的所谓的贪腐罪证,中纪委、最高检够丢人的,还有脸说【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你们怎么不找块豆腐撞死!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小猴戴顶瓜皮帽: 一个嫖,一个癌,两架米机摔下来,羊头狗肉心不死,新角何时派上台?[酷] //@韶管楠友H: 他就算得癌症了,就能免去他这些年的猖狂恶毒卑鄙吗?瘟猪死了就不免疫了吗? //@香江媣稥: 想来一招金蝉脱壳逃避打击?
    一个人做了大量损害祖国利益的事,在真相即将浮出水面的时候,他宣布得癌症了。难道因为病情,就可以抹掉他的恶行?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同情生命,但决不能宽恕罪恶,这是两件事。
    转发 873评论 45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相比法制日报刚刚发的那篇谭世贵“越权”给薄擅自定罪的恶心文章,检察日报这篇《薄熙来案庭审:薄得以充分辩护,意义远超该案本身》显然要客观冷静公正许多,可能也是吸取了法制日报当狗挨揍的教训吧。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2评论 46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成田子

    要么是真不懂内情,要么也是个无良文人!//@孤烟暮蝉: 回复@轰天雷76: 是一老师,大赞这段时间某些人出来忏悔 //@轰天雷76: 主讲这哥们有微博吗?得空喷喷他 呵呵
    听道德讲堂,主讲拿薄熙来说事儿,说他搞文革,共青团主办,退场走人
    转发 41评论 72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成田子

    展开全文
    薄熙来:王立军证言充满欺骗信口开河完全不足以采信🔗 网页链接
    转发 93评论 38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