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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斌律师
然!!!//@韦鸿美: //@周永坤微博: 值得一看。 //@朱芒: //@杜强强cnu: 转发微博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朱芒
//@杜强强cnu: 转发微博 原微博 仝宗锦
//@杜强强cnu: 好不令人吃惊!愿李老师平安回家! 北师大法学院李希慧教授因轻度失忆走失,57岁,身高1米65,穿兰白横条纹短T恤、深蓝运动裤、黑袜、浅灰绿运动鞋,骑绿色女式24吋永久牌自行车。如见他请直呼其名、电话通知家人,陪他等家人到,谢谢!电话15910639863 13671357432 。他是我当年的论文评审老师,请北京的朋友留心。 展开全文转发 627评论 62 原微博 谢文
也算一种盛世奇观。//@何兵: //@刘练军: 没事的。可以在“法治中国化”这个平台上继续为中国法治而奋斗。除了微博外,说话、发声、作贡献的地方很多。相信无论是范老师个人还是这个神奇的国家,明天都会更好! //@杜强强cnu: 妻要管炎? 【微博接管公告】自今日起,个人微博交由妻子接管,本人已不再能登录。感谢浙江省、杭州市、杭师大有关领导自去年初以来的长期高度关心!在接受组织的正式谈话后,我妻决心贯彻组织意图,坚决维护和谐社会!此后一般只转发,尽量不评论。必要时,发布一些学术讲座、著述、会议信息,以知会亲友放心。 转发 1337评论 651 原微博 何兵
//@刘练军: 没事的。可以在“法治中国化”这个平台上继续为中国法治而奋斗。除了微博外,说话、发声、作贡献的地方很多。相信无论是范老师个人还是这个神奇的国家,明天都会更好! //@杜强强cnu: 妻要管炎? 【微博接管公告】自今日起,个人微博交由妻子接管,本人已不再能登录。感谢浙江省、杭州市、杭师大有关领导自去年初以来的长期高度关心!在接受组织的正式谈话后,我妻决心贯彻组织意图,坚决维护和谐社会!此后一般只转发,尽量不评论。必要时,发布一些学术讲座、著述、会议信息,以知会亲友放心。 转发 1337评论 651 原微博 夏正林华工
今天是大家与许老告别的日子。世人都知道他是个宪法学家,很多人知道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有人提到他是个美食家。其实,应该知道,他是个幽默的老人。还记他那个"韩流"的幽默吗?@左岸游客 @陈弘毅HKU @杜强强cnu @法大焦洪昌 @DuoDuo英子 @法学家杂志 @葫芦公法 @秦前红 展开全文原微博 左岸游客
敬请关注我和傅华伶教授合编的《宪法权利与宪政》一书,香港大学出版社。@徐昕 @张翔RUC憲法 @曉兵老师-憲政中國 @吴家清 @八品法曹 @白发萧萧法律人 @卖情怀的水知寒 @王建学的空间 @LawBig谢立斌 @郑磊ZJU @施鹏鹏 @北航王锴 @杜强强cnu @公法葫芦 @鲇鱼须 @南国湘人邹平学 @秦前红 @傅华伶 @宋华琳 展开全文原微博 左岸游客
去試了一下,挺好的。若有主題檢索就好了。也許我還沒學會?@张千帆pku @张翔RUC憲法 @杜强强cnu @荷叶田田02 @吴家清 @卖情怀的水知寒 @LawBig谢立斌 @褚宸舸 @侯猛Peking @何永红_Heonerd @傅华伶 @陈弘毅HKU @Lion_Rock @靠岸菇 @鲇鱼须 @Yolandatu @秦前红 @宋华琳 @郑磊ZJU @孙莹SYSU @朱芒 展开全文今天早上收到一封邮件,介绍一个叫作Law Review Commons的网站,号称收集了自1904年以来的75000篇美国各大法律评论上的文章,都是免费阅览,我刚才试了试,基本上是一个检索系统,还挺方便的,推荐给大家参考:🔗 网页链接 转发 1666评论 95 原微博 楊楊匡匡
「信息公開、言論自由」在中國是一個「謠」不可及的 #中国梦# //@林萍在日本: //@当当网李国庆: 掩盖真相才是谣言的土壤。 //@渠小刀: //@毕-洪海: //@杜强强cnu: 不得不转 //@张翔RUC憲法: 人大好声音[good]//@陈斯彬qz: //@徐昕: 转 //@封新城: 转 展开全文【喻国明:“微博谣言”是个伪命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如果一起事件拥有多个目击证人,大家同时借助微博发布信息,不同看法会形成补充。当所有知情人的观点汇聚在一起,就会形成一种互相补充、纠错的关系,实现真相的再现。微博不是制造谣言的地方,而是粉碎谣言的地方。(中国青年报) 展开全文转发 8770评论 1552 原微博 贺江兵
//@当当网李国庆: 掩盖真相才是谣言的土壤。 //@渠小刀: //@毕-洪海: //@杜强强cnu: 不得不转 //@张翔RUC憲法: 人大好声音[good]//@陈斯彬qz: //@徐昕: 转 //@封新城: 转 【喻国明:“微博谣言”是个伪命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如果一起事件拥有多个目击证人,大家同时借助微博发布信息,不同看法会形成补充。当所有知情人的观点汇聚在一起,就会形成一种互相补充、纠错的关系,实现真相的再现。微博不是制造谣言的地方,而是粉碎谣言的地方。(中国青年报) 展开全文转发 8770评论 1552 原微博 阿忆
只有披露真相,破除事件的模糊性,才可能消减甚至破除谣言。 //@当当网李国庆: 掩盖真相才是谣言的土壤。 //@杜强强cnu: 不得不转 //@张翔RUC憲法: 人大好声音 //@徐昕: 转 //@封新城: 转 【喻国明:“微博谣言”是个伪命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如果一起事件拥有多个目击证人,大家同时借助微博发布信息,不同看法会形成补充。当所有知情人的观点汇聚在一起,就会形成一种互相补充、纠错的关系,实现真相的再现。微博不是制造谣言的地方,而是粉碎谣言的地方。(中国青年报) 展开全文转发 8770评论 1552 原微博 左岸游客
有兴趣者可以参加这个关于“法律、规制与公共政策”的国际会议。3rd Annual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Law, Regulations and Public Policy,9th-10th June 2014, SINGAPORE;www.law-conference.org; info@law-conference.org @宋华琳 @张翔RUC憲法 @杜强强cnu @北航王锴 @荷叶田田02 @公法葫芦 展开全文原微博 吴家清
斯诺登涉嫌刑事犯罪,非政治犯,故此,中国香港不引渡他,美国政府大出意外、不可理解:中国朋友怎么了?一直在纳闷:斯诺登外逃为何首选香港?//@左岸游客: 同意给斯诺登政治庇护吗?听宪法专家意见!@杜强强cnu @秦前红 @吴家清 @北航王锴 @傅华伶 @陈弘毅HKU @南国湘人邹平学 @陶景洲 @李曉兵-憲政中國 展开全文原微博 左岸游客
人大法学院院长丶宪政专家韩大元撰文,要求"用'社会主义宪政'理念凝聚共识"。欢迎从中国第一法学院开始!@张翔RUC憲法 @公法葫芦 @北航王锴 @杜强强cnu @张志铭的微博 @Omanipadmeh-陈弘毅 原微博 米兰小良
//@张翔RUC憲法: [嘻嘻]//@刘练军: 我是看了@知识产权-学术没有圈 的微博才知道朱老师莅临我校了。要是收到短信岂能不前往学习受教?! 敏感词制度误人不浅啊!强烈建议中国人民大学改名为中国敏感大学!“敏大”不会成为敏感词的哈 不知@杜强强cnu @张翔RUC憲法 @公法葫芦 是否赞同 展开全文【敏感词屏蔽荒唐事】昨天邀请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讲学。早在五天前,即以短信通知全院教师“人大法学院朱景文教授将于某日某时在某会议室作某题学术讲座,欢迎出席”。结果,短信被屏蔽,很多老师没收到。今查电脑系统回复,说是因为有“人大”、“大法”等敏感词,所以被屏蔽。新世纪的荒唐! 转发 3721评论 413 原微博 老胡-公民时评
文字狱啊!!?//@张翔RUC憲法: [嘻嘻]//@刘练军: 我是看了@知识产权-学术没有圈 的微博才知道朱老师莅临我校了。要是收到短信岂能不前往学习受教?! 敏感词制度误人不浅啊!强烈建议中国人民大学改名为中国敏感大学!“敏大”不会成为敏感词的哈 不知@杜强强cnu @张翔RUC憲法 @公法葫芦 是否赞同 展开全文【敏感词屏蔽荒唐事】昨天邀请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讲学。早在五天前,即以短信通知全院教师“人大法学院朱景文教授将于某日某时在某会议室作某题学术讲座,欢迎出席”。结果,短信被屏蔽,很多老师没收到。今查电脑系统回复,说是因为有“人大”、“大法”等敏感词,所以被屏蔽。新世纪的荒唐! 转发 3721评论 413 原微博 刘练军
#人大杨晓青教授,你让我们学宪法情何以堪#作为西方现代政治基本的制度架构,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这从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即可看出。🔗 网页链接 @张翔RUC憲法 @褚宸舸 @常安_西北 @梵夫俗子的微博 @杜强强cnu 原微博 漫天花雨mandala
//@褚宸舸: 回复@杜强强cnu: 幸好去年发了几篇宪政、公民社会、人权关键词的文章,放到今年都得被枪毙。 //@杜强强cnu: 没处去 //@褚宸舸: 宪法学向何处去? 【要求不讲公民权利基本等同于整体上禁止讲宪法法律,取消法学】我国近一世纪来都把法学视为权利义务之学,最新提法也是权利与权力之学,其中权利即公民权利;我国宪法设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专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实施宪法最基本内容,立宪国家都一样。不讲公民权利后法学、宪法学向何处去?求指教。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褚宸舸
回复@杜强强cnu: 幸好去年发了几篇宪政、公民社会、人权关键词的文章,放到今年都得被枪毙。 //@杜强强cnu: 没处去 //@褚宸舸: 宪法学向何处去? 【要求不讲公民权利基本等同于整体上禁止讲宪法法律,取消法学】我国近一世纪来都把法学视为权利义务之学,最新提法也是权利与权力之学,其中权利即公民权利;我国宪法设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专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实施宪法最基本内容,立宪国家都一样。不讲公民权利后法学、宪法学向何处去?求指教。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宋华琳
# 荐文#A Dialogue on Statutory and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关于制定法与宪法解释的对话】, 80 GEO. WASH. L. REV. 1610 (2012) 【哈佛John F. Manning教授设问,Antonin Scalia大法官作答】 🔗 网页链接 @yiqinhan @李洪雷CASS @汪庆华- @雅礼老四哥 @杜强强cnu @张翔RUC憲法 展开全文原微博 宋华琳
Jedidiah Kroncke, An Early Tragedy of Comprative Constitutionalism: Frank Goodnow and the Chinese Republic,21 Pac. Rim L. & Pol'y J. 533(2012), 🔗 网页链接 @梵夫俗子的微博 @张翔RUC憲法 @杜强强cnu @柳建龙 @李洪雷CASS 展开全文原微博 陈斯彬qz
忽然想到,微博是不是关乎宪法的集会权?@张翔RUC憲法 @杜强强cnu @柳建龙 原微博 柳建龙
颇有意味的是,中央领导人的候选人中有不少是在地方刚当选的大员,地方刚刚走完过场,就要上调;领导职务再出空缺,乃需补选——其实,这类人事变动,大家早心知肚明,实在无需如此。地方政策之连续性姑且不论,光开会经济上的浪费就已经够为可耻的了。 @杜强强cnu @李忠夏 原微博 柳建龙
今天才发现,美国历史上居然有人既当过总统,也当过联邦最高法院院长:William Howard Taft。虽然这在法国似乎是当然之理,但美法违宪审查机关设计原理不尽相同,不知此公主持之最联邦高法院与其他人主持之最高法院是否有所不同。@张翔RUC憲法 @杜强强cnu @北航王锴 @paleorange 展开全文原微博 宋华琳
请庹部长精读宪法第35条,如果读不懂,可以请教宪法专家@张翔RUC憲法 @杜强强CNU @李忠夏 等等//@小园花乱飞-: 转发微博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