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语妈妈说:"我们不能让另一位母亲再哭一次。"[心]//@硬木花道 : [爱你] 【爸爸最后一吻:再见,宝贝】1岁4个月的女童语语在成都街头意外受伤,昨天被确认脑死亡。22岁的杨丹丹和24岁的钟胜男决定捐出女儿的肝脏双肾,拯救另一名生命垂危的11月大女童。且语语还捐出眼角膜,成为四川年龄最小器官捐赠者。语语妈妈说:"我们不能让另一位母亲再哭一次。"🔗 网页链接 就是手贱想摸摸它呀[bofu扭] //@硬木花道 : yes 【证件齐全的导盲犬,可以进入上海地铁!】你在地铁上见过导盲犬吗?@上海地铁shmetro 说,只要导盲犬的证件和导盲衣携带齐全,导盲犬可以随主人进入上海地铁内。路遇导盲犬请“四不、一问”——不抚摸、不呼唤、不喂食、不拒绝,并询问盲人是否需要帮助。你可以做到吗? 【这是“酒醉无意识”的表现吗?呆子就是呆子】金鼎轩监控录像证明所谓被害人坐在椅子上 仅仅伏在桌子上一两分钟 然后喝茶 之后用手慢慢梳理头发 后来低头好像是摆弄自己的包,好像是在照镜子补妆,同时整理包里的什……——博文片段来自陈枢律师:关于李某某案辩护的辩护(二) 🔗 网页链接 //@陈有西 : 回复@地猫店长 : 不值得去理。因为袁在说的是『接受了委托收了费』的律师。我不接受委托,在凤凰访谈中已说得一淸二楚。网络是镜子,每人都能照出屑小和高大,网民自能识别,不用焦急。 //@地猫店长 : 我觉得这条@陈有西 可以控告袁裕来诽谤造谣。你说人家收钱的根据在哪里?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心酸视频:被挖双眼男童唱儿歌“找到一个好朋友”】一周前,小斌斌被挖双眼。医生表示,目前一期治疗已结束,考虑约一个月后给他定制义眼。记者探访时,小斌斌为大家唱起儿歌:找朋友,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可怜的孩子,一起祝福他:坚强、平安!🔗 网页链接 @央视新闻via : @温州晚报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吃惊]//@周泽律师 : 短信人直言想做李天一的辩护人,"一直想找一个影响大的案子办成功扩大在全国的知名度,为将来当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分,可你没有看中我……"发信人指自己在外面名气不大,但在公检法内部知名度高得很,并自称是"唯一一个有能力把这个案子翻过来的律师!"这让律师同行情何以堪啊! 展开全文 发表了博文 《李天一律师:身份证名字为梦鸽有权申请》 - 李天一律师:身份证名字为梦鸽有权申请 新浪娱乐讯 7月28日下午,李天一涉嫌轮奸案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发表博文称梦鸽已向法院提出要求公开审 🔗 网页链接 //@兰和律师 : #李天一# 这是梦鸽女士的本意,没有任何所谓的策划,我只是负责发布而已。因为于李和李家而言,已无隐私可言,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解的回应,申请公开自然是情理之中。 //@兰和律师 : #李天一# 公开的用意不在于偏袒,而在于公正。李某而言,如事实存在,犯到哪,办到哪,绝不希望任何袒护;如另有隐情,也希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办案。法院昨日表示会“严格依法审理”的表态,我表示欢迎,这与其此前关于“抓紧审理”的表态要进步和审慎得多。 对 @兰和律师 提问:如果判决结果是李XX确实犯了轮奸罪,李家会服从判决结果吗,或者继续上诉为他洗脱罪名 🔗 网页链接 正解 许多人都在装逼 还自以为正义//@兰和律师 : #李天一# 目前 所谓隐私都已成伪概念 李在案发之初就已被社会剥得干干净净 体无完肤 甚至株连其父母 口水淹死人 那个时候 没有任何人考虑过对其进行隐私保护 现在梦提出公开 又被扣上各种帽子 大谈隐私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和话语霸权 展开全文 【在逻辑和常理上难以自圆其说】同感//@兰和律师 : #李天一# 有争论才有真理 从目前报道而言 此案在逻辑和常理上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调查起来也并不复杂 李家的要求其实很简单 就是希望案件真正能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 一切以证据和事实说话 而非被情绪舆论和其他案外因素绑架着往前 展开全文 向 @兰和律师 提问: #李天一# 我觉得在整个事件中,难道酒吧没有错吗?张姓男服务生不是酒吧的员工吗?那么他在工作时间怎么可以陪李天一他们去吃夜宵,而且把喝醉的女同事一起带着,如果说他对女同事负责就应该直接打车送她回家,为什么要“放心”交给别人? 🔗 网页链接 [肖传国谈打人事件]晶报:您一直不服判决? 肖:不服!“雇凶打人”就是造谣 我还在起诉北京公安局呢!是我亲戚看不过眼 说要打“二方”(方玄昌 方舟子)我没拦他. 晶报:亲戚打的?怎么不阻止他? 肖:一条疯狗围着你十年 你怎样也要踢一脚啊!这话我跟其他媒体也这么说 疯狗一条 心态好也肯定要踢一脚 展开全文 @肖传国 教授威武!!!【肖传国重获医师资格 谈打人事件:疯狗就得踢一脚】昨天上午11时,5岁的乌拉圭女孩米娅被推进深圳神源医院手术室,她要接受的是颇多争议的“肖氏反射弧术”。给米娅动手术的,正是因方舟子惹上官非的“落选院士”肖传国。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凤凰网) 【03-21-2013 09:00; PM2.5; 23.0; 69; Moderate 】U.S. Consulate Shanghai Air Quality Monitor |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 Shanghai, China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质疑者改变先前的质疑点 就是自动认输 能赢为啥不一鼓作气呢?然后就是准备进入耍无赖状态:坚信“人无完人”总有破绽 不信弄不死你!//@双碑右岸 : 主帖的这些话是李剑芒说的吧//@大洋彼岸的绅士 : 方氏流氓逻辑啊。//@澳大利亚熊猫 : 必须转起,这些烂货就是这样的//@禁言的逻辑 : 【方舟子式质疑】 展开全文 【方舟子式质疑】他们先攻击你左边裤的口袋有毒品,你很委屈,但是为了清白把左边口袋打开,于是他们说你偷偷把毒品转移到右边口袋,当你把右边口袋也打开的时候,他们又会说你很聪明,把毒品藏到内裤,最后你在公众前裸体,也无法摆脱他们这种质疑。司马南对任志强,方舟子对韩寒,皆此手法。转! 也幸亏诗人小郑一事无成 否则就凭【写色情文学🔗 网页链接 《王传福传》基本靠抄 🔗 网页链接 】这两点 若被方肘子盯上了 一定死的很难看 肖传国:NIH批准在美国推广肖氏反射弧手术证据 --从光明网分享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