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龙东坞等你的头像

龙东坞等你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孔的麦: //@吴伟bj: 他一生两次“大彻大悟”后得出的结论。见赵的回忆录《改革历程》。
    赵紫-阳晚年说:“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民主制度,完全流于形式,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少数人、甚至是个人的统治。”“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要实现现代的市场经济,现代文明,它就必须实行政治体制上的议会民主制。”
    转发 49评论 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秦火火 的谣言罪有一条说是攻击前国家领导人,还有一条是美化蒋介石。人人生而平等,纵是圣贤如孔丘,有人看不惯了不也一样骂他羞辱他。可以肆意丑化、谩骂蒋介石,不能攻击毛主度。这是哪家的法令?蒋介石就不是前国家领导人吗?照这么说,康熙雍正乾隆溥仪一个也不能骂了?他们也算是前国家领导人。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程凌虚: 谢君谬赞。为君加油! //@陈有西: 好联。工整,贴切。 //@onlywlp: //@程凌虚: 是士人,是商人,是侠客,毁家纾难为黔首;有仁义,有见识,有担当,一身正气可吞吴。--还我功权!
    #六见王功权#李道演律师昨天顺利会见王功权。王告知公安至今对他已有累计85次提讯,尤其在11月初每天3-4次,侦查涉及罪名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由于王从无直接参与,主要查他有无资助此类活动。我们经过这两个多月辨护会见,进一步坚信王无罪。认为不应再羁押侦查。
    1. 微博附图
    转发 3976评论 3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医疗中国:四个新闻标题放一起。
    1. 微博附图
    转发 2197评论 47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忧国忧民王全杰: 做律师虽然无权,可以自己关注自己不做违心的事,做法官和检察官就不同了,遇到案子,上面有精神、有指示、有任务,你做不做违心的事就不是自己说了算,因此不能没有罪恶感。
    今天和一位从反贪局辞职的律师聊天,他说辞职的原因是工作中免不了嚇唬那些无辜的证人,有时还得动动手。一次在小吃店里遇到了一位证人,吓得没敢抬头,而且类似的事情还挺多,压力太大了,做律师挺好,合法的收入也比现在还检察院里工作的同事好多了,关键是没有罪恶感了。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67评论 28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展开全文
    今天上午,上海浦东维权人土沈勇被公安从家里带至六里派出所,两小时后又被公安送回家,家人见其奄奄一息,立打120,但救护车赶到时沈勇已死亡。沈勇的脖子上有绳子勒的痕迹,身上有多处伤痕,现在沈勇的母亲已被控制。沈勇友人:15821201058。@章立凡 @杨锦麟 @于建嵘 @丁来峰 @任志强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279评论 598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这些年我们听过的“官谣”】 “无中生有”、“造谣污蔑”、“恶意中伤”……面对网上曝光的负面消息,官方的某些回应总是“掷地有声”。真相大白时,才发现掷到自己脚上,好疼!一起看看,这些年我们追过的“官谣”吧。🔗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7283评论 109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慕容一村: 保卫辣椒//@贺卫方: 【风声鹤唳】关键的问题在于,他用漫画揭露社会弊端,不仅无罪,反而有功!//@于建嵘: 漫画家如果没有了批评和讽刺现实的表现力,他一定不是一个真正的漫画家,只能是画海报搞宣传的。希望辣椒平安,因为他是一位真正的漫画家。
    感谢大家的关心,恕不能一一回复。辣椒人还没回来,电话打不通。传唤证上名义是寻衅滋事,勾选法律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联系上了一些律师。我们没有违法犯罪,我们不怕。烦请大家继续关注。您多一次转发,辣椒就多一分安全。谢谢大家!
    转发 13497评论 200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在德国,科隆大学安排我与安娜对话。她因家人被抓愤起撰稿成为知名作家。在台上,她大肆批评德国政府、警察、人权。观众频频鼓掌同仇敌忾的样子。轮到我,主持人让比较中德异同。我呵呵:相同的是,想不到德国人民也这么喜欢恶毒攻击政府;不同的是,你们因被抓而写作成名,我们因写作成名,从而被抓。
    转发 6621评论 131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遗产税】拟80万起征被指掠夺中产,西方多国已停征…🔗 网页链接 除遗产税起征点低、税率不合理等本身的问题外,我反对的理由还有:①中国税负极重,曾荣获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②从税收使用而言,税收正当性存在危机,公共服务质量低,税收被浪费,相当部分被用于压制纳税人权利…
    1. 微博附图
    转发 9599评论 236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谈薛蛮子事件....专业, 经典... 2013-08-31 Raphael 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谈薛蛮子事件:这句话阐明了公权力与公民之间在现代法律体系下的主要区别,极具指导意义:"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公权力...(使用@太长了工具 发布)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08评论 45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赵晓: //@荣剑2010: 中国帝制两千多年,没有法治和宪政,那是因为时代条件的限制,但历代历朝的统治者都尽可能地遵循德治,建立一个正常国家。本朝则既无法治和宪政,也无德治,离正常国家还尚远。 //@杜导斌: 现在比西汉还倒退了? //@昆明律师许思龙: 什么时候废了因言寻
    秦汉时有所谓的「诽谤妖言法」,老百姓发个牢骚,传个谣言,非议几句官府,都可能会被抓起来治罪。后汉文帝下诏,废了这个诽谤妖言法。文帝说,老百姓心有怨气,诅咒官府,也顺带骂了朕,官府便以触犯诽谤法为由,将他们抓了。我不希望这样,废了这个恶法吧,从今以后,即使有人诽谤了朕,也不要治罪。
    转发 411评论 9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天呐,这得拘留多少人啊】“最近30年来,国内外广泛流传着我国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三千万”的重大谣言……以科尔教授为代表的国外一些学者的研究、国内某课题组的专门研究,以及杨继绳、金辉、曹树基、丁抒等人的所谓研究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网页链接
    转发 322评论 8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小桥村人: 查处因个人问题扬言实施爆炸等极端行为的案件65起,占总案件数的47%。——我们处在恐怖主义国家吗?
    净网行动
    1. 微博附图
    转发 570评论 18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作家草军书: 除网警和领导外,很多警察上班时只能上公安内部网,不能上互联网的,不知道这是什么怪规定?//@邢传玺: 就这事还开个这么大的会……太能装了……还净网,我怀疑开会的有一半估计怎么看微博都不知道…………
    为什么大家一听到警方说打击网络谣言就边骂边竖中指?并非大家赞成网谣,而是不赞成警方这种选择性的小题大做。网络谣言比例很低,相比几亿网民,每年那么几条无足轻重谣言算什么?和官员官媒造谣相比,基本相当于飞机和汽车的事故概率。警方在说净化网络之前,请先净化自己的目的和心灵,如果有心的话
    1. 微博附图
    转发 337评论 12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李冬君: 放弃了个体的权利,尽管是人性的悲剧,但是他们个人的选择//@周泽律师: 党性真强!值得所有党员干部学习
    高官落马后——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我是党的人,怎么能够请律师同党对抗?党要把我怎样我就怎样。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我犯了罪,我负法律责任,我接受国家的一切处理,不需要辩护。我不愿在法庭上与党辩论。我年纪已近古稀了,我不会再给党抹黑。(经济观察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671评论 113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斯律师V: 你忘记了,老大经常使的一招是,丢车保帅! //@张四少: 有内涵啊。//@浦翠兰律师: 这两周我继续让他当老大,他过瘾我能有人顶包,这样儿的老大谁都需要。
    两人在森林里遇到一只老虎,一个人赶紧把鞋带系紧,同行说,你难道还能跑赢老虎?回答,我跑赢你就行。网络大V中,其实,李开复才是标志性人物,如果能找到@李开复 有什么怪癖的毛病,估计@薛蛮子 到现在还没事。这年头,自己出不出事,同行,小弟,小弟弟,防不胜防!
    1. 微博附图
    转发 222评论 7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荣剑2010: //@刘耘博士: 三个政治局委员被判刑,不管是基于什么原因,都承认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你能说所有的政治局委员和领导干部都有这样的问题?都要全盘否定? //@怪贰叔: 私德都没有的人何来公德,这些个公知都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干着龌龊的事。
    当一个社会动用公共资源攻击妓女或者嫖客,证明这个社会不仅烂透了,而且已经失去基本的反思能力和纠错能力,不得不借助私德之丑遮蔽制度之恶。而具体到薛蛮子涉嫖被抓一事,即使薛蛮子私德不彰,也不能否定其部分公共言论的积极意义。---大公网评
    转发 1078评论 26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为薛蛮子说项的人,无法回避现实的律法、与薛本人德品不足取的现实。为薛氏底裤被掀、连欠嫖资都揭出来而欢呼的人,不可回避官方行为的龌龊。薛氏不足取,官方窥人私隐的行为更恶劣下作。海南性侵小学女生的校长受到保护、上海组团嫖娼法官受到保护,薛氏却被掀了个四脚朝天。以恶惩错,仍然是恶。
    转发 1598评论 39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驱逐出境??
    视频:《新闻联播》用约10%的时间播报薛蛮子嫖娼事件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65评论 3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周泽律师: 我三次到重庆调查取证,证实所谓熊祖模收受李晓红22.5万元贿赂,完全无中生有。近日,给律师提供了书证却不愿给律师做调查笔录的证人来电,称已将案件真相向贵州省多个部门反映,现办案机关正抓他。希望我帮助呼吁保护证人。@贵州高院
    贵州道真县。这个主体已经完工的大楼是重庆商人李晓红被招商引资到道真建设的紫金宾馆,现已被迫停工近两年。被抓去不清不楚坐了一个月"黑牢"、被迫按提示编排"行贿"道真县原县委书记刘江年、县长江朝伦、副县长熊祖模、雷厚良等多名领导几十万元,并被检察院敲了几百万的李晓红,如今谈贵州色变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中国司法制度和反腐败讲座记录(下)》 薄熙来案和朱元璋定律。我们历史上的腐败也有个“朱元璋定律”,什么叫朱元璋定律呢?就是在权力不受严格制约的社会,不同层级的官员都有绝大的自由裁量权,所谓的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光靠中央集权的严厉反腐,结果是越来越腐败,越反越腐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51评论 4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作家-天佑: 这个国家总是这么有意思。//@陈杰人: 举报信内容翔实,在检察院未查实前,警方不得轻易定论为诬告陷害,即便是诬告陷害,也应该由书记本人控告自诉。
    据资深媒体人 @蒋格伟 爆料 #慈利网友举报县委书记受贿被警方传唤# 近日黄岳云因代人转发《揭开慈利永安大桥不为人知的招投标黑幕》帖遭当地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传唤。该贴作者文博实名举报在大桥修建之初,县委书记陈竞,副县长龚小进受贿情况。目前黄岳云手机通话详单被调取、手机、电脑遭扣押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央视焦点访谈:让"大师"王林尝法律功力】绝活"空盆变蛇"不过是魔术把戏;收费740万收徒,所给秘笈淘宝上11元一本;自称为苏哈托治病已无从核实,治愈法师等皆是编造。今晚新闻联播及焦点访谈报道"神功大师"王林,称其满嘴谎言,诈骗敛财,这样的人应见识下法律的功力。🔗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转发微博
    有人说吴虹飞符合刑法291条之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请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解释!吴虹飞的行为根本不符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小斯在广州: 倾城兄仗义! //@倾城: @吴虹飞 这傻大姐,我们微博互关好几年,口无遮拦肆无忌惮是她一贯风格,跟她曾为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摇滚歌手、民歌手和生活方式或都有关,我其实无语。但是,从不就法律适用问题发言的我也认为,一个傻大姐的话,既无前科,也无实操,纵非常之时,
    《乱世未到,重典先用?评吴虹飞被刑拘事件》:政府如毁弃法律,天下再没有绳矩,官对民如此,民对官也如此,以暴易暴,乱世将临,悲夫!目前的势态,官府需收回其超出法律的手,吴虹飞们也需抑制暴力冲动。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解决真正的爆炸,首都机场冀中星案背后的深层矛盾,这才是根子里的问题!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2011年,任建宇转发百十条微博,重庆劳教他两年,怪薄王法西斯统治,文革余孽卷土重来嘛。2013年,举牌要求公示财产,把他们非法集会,吴虹飞发条微博声称要炸谁谁谁,傻瓜笨蛋二五眼都看得出,她心里不爽出出火撒撒气,不可能炸谁,你北京把她刑事拘留。你说你马上审薄,你哥俩没穿一条裤子,谁信?!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小斯在广州: //@洪智坤-台灣: 如果吴虹飞在微博发言就有罪,那么,每天在微博里公开指名对我喊打喊杀的五毛们,岂不是要一个一个抓去枪毙?
    吴虹飞女士发表的内容,属于思想层次而非行动,因此必须受言论自由的保障。台湾在1991年废除了刑法100条,也就是思想无罪、言论自由。因此,当局应该立即释放吴虹飞。 详情:🔗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龙东坞等你

    【我,中国律师界的幸运之星】2008年9月15日,司法厅赵厅长考察本所。厅长说:“老袁,你是奇人呢。”我说:“压力很大,毕竟上有老下有小的。”厅长笑了,说:“无需如此,当然度还是要掌握的。”代理民告官10多年,没有受到任何打压,我算得上是中国律师界的幸运之星了吧?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