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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杀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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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麥田書坊: 我不是很感冒折花哥这位,我总觉得他(抑或是她?)有点太过冷酷了,缺乏一点必要的人文关怀的暖度(当然,我这可能也是一种“苦难逼”和“煽情逼”,呵呵),但是他这句话很赞:对于现政权的问责,有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不要质询其做得够不够好,而是质询其有没有必要去做!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出现一股不好的势头,民粹思潮和势力呈加速度增长!这个一来是其本身的特性所致,民粹迎合社会底层,诉求主张与民主有很多相同或近似点,很难区分更难明确反对。但是,诸多自由派的知识分子的无所作为、智识上的偷奸耍滑、投机不诚实,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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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出现一股不好的势头,民粹思潮和势力呈加速度增长!这个一来是其本身的特性所致,民粹迎合社会底层,诉求主张与民主有很多相同或近似点,很难区分更难明确反对。但是,诸多自由派的知识分子的无所作为、智识上的偷奸耍滑、投机不诚实,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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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论法律人的角色意识#我还是坚持认为,法律人的立身之本,还是在于法治精神和专业素养。起码,排在第一位的应是此而非向道德或正义的假想的某个高地发起YY式的冲锋!这种举动会使得你迷失于某种虚幻的道德虚荣感!法律人不应做白日里纵情放歌的荆棘鸟,而应甘为暗夜里守护正义的值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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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技派大状们,别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呢?干脆你们自己另行成立个律协吧,别每次什么律师团啊,观察团啊的各种名目乱飞的,专门成立个你们自己的律师公会吧。把消费较大影响力、较高关注度案件制度化、常态化。把煽动舆论、鼓噪民粹干预司法、攻击法院制度化、组织化起来吧!@周泽律师 @青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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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右派们越来越失望了,一个赛一个的竞争智商退化速度是么?一个破户口制度,尼玛的你们翻来覆去的念叨个没完了?哪个国家没有人口基本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制度?我当年一下飞机就被告知立刻找房子先租下然后24还是48小时内到外国人管理处登记户口!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推给一个制度,是智识上的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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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法律人中呈现的越来越严重的激进情绪感到很忧虑,须知这本来应该是一个理性冷静客观的职业群体。从许霆案开始,到最近的东莞倒卖车票案。恶法非法之类的呼声甚嚣尘上。诉诸民意、动辄高呼“恶法非法”其实不是成熟自信的法律人的应有心态。那是政治家尤其是街头政治家们的事。记住:法治不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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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喃喃轻语: 嗯,我也多倾向于中止。因为即便是不戴套,感染的可能性也不是绝对的百分百,还是有一定的概率不被感染啦。其实主要是这个问题的那个弗兰克公式的措辞我很喜欢,嘎嘎嘎 //@喃喃轻语: 所以,我认为是中止。
    给锅巴童鞋示范一下对学术富矿如何进行开采的:某男欲强奸某女,闻听该女言之“我有艾滋病”,某男遂停止,问,是中止还是未遂?(这个问题我自己到现在都莫衷一是,比如说谎称“我哥哥马上来接我”导致的是未遂,附近有警车呼啸而过的声音哪怕不是奔此而来的也是未遂,但这个艾滋病的“阻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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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锅巴童鞋示范一下对学术富矿如何进行开采的:某男欲强奸某女,闻听该女言之“我有艾滋病”,某男遂停止,问,是中止还是未遂?(这个问题我自己到现在都莫衷一是,比如说谎称“我哥哥马上来接我”导致的是未遂,附近有警车呼啸而过的声音哪怕不是奔此而来的也是未遂,但这个艾滋病的“阻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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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有媒体没有转载那篇指定的社评么?有没有血性点的?敢反抗的?我还在想呢,要是有,应该怎么支持一下。订阅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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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芒果慕斯大福: 呵呵,按照兔子童鞋滴句式:你谁啊你?兔子不腹黑给你授权了么?本尊都没发话,你算干嘛滴?要不你自己以你的名义接盘呗。保额100万的生效保单先出出来再说,你出吧。这是“能做到”的还是不能做到的啊?
    @老杀在此 别整那些预支。从武汉到洛阳火车票硬卧是155元.你过来实报实销。别说我不信你的合同。就@姑娘忒高兴 要个帐那麻烦劲我可是见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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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兔子不腹黑: 那容我跟姑娘忒高兴商量一下吧。呵呵。不过,怎么说呢,你这么动辄不信这个或对那个的人品啊德行啊有怀疑,这个这个,有点不好 //@兔子不腹黑: 回复@老杀在此: 对不起我不信任他!如果您让@姑娘忒高兴 来,我信 来吧。大洛阳欢迎您。。
    接上条微博。于是@老杀在此 又开始这样那样的理由。中间夹杂着有些人过来地域攻击。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右边讲的自由,民主就是这样吗?不值得我们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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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不腹黑 君讲一个“黑社会”滴故事。。。当年,在天涯,曾有过一个年轻人诉说自己的过往感情故事,说当年他和一位姑娘好上但后来不合,想要分手,但不敢提出来,因为这姑娘的哥哥是当地的一个黑社会的。这时,据传后来被评为天涯第一神回复的帖子横空出世:怕啥?你不会入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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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兵又出丑,半吊子得明目张胆,神马神马庹部长侵了南周的著作权啊,南周可以起诉侵权啊啥啥的。这还没啥,后面一大帮子二逼五毛们还TMD论证起神马职务作品啊,然后党的机构算上级主管机关啊,享有著作权啊。然后何大教授一副志得意满的指斥五毛们“法盲”。哈哈,看得我笑得肚子疼,太有喜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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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说了无数遍了,为求叙述简便,诉指的胜诉啦。你是业内人士,非要我像对待诸如什么王志安啊、彭晓芸啊、杨海鹏啊这些个业余爱好者那样的说话么?//@刘家辉律师: 扣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啊。可诉。 //@老杀在此: 回复@养猪专业户噶习习月月: 嗯嗯嗯,给你转出去,大伙儿看看啊
    一个黄灯新规,吵得天翻地覆。我自以为尽量做到了客观、持中、专业得分析问题,结果TMD左右都不讨好。赞成(新规)派认为和反对(新规)派都认为我给他们泼冷水设置理论障碍等等滴。呵呵,可见啊,“做人民满意滴”啥啥啥,是句多么操蛋的口号啊!如今滴“人民”,哪TMD那么容易就满意了啊,真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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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黄灯新规,吵得天翻地覆。我自以为尽量做到了客观、持中、专业得分析问题,结果TMD左右都不讨好。赞成(新规)派认为和反对(新规)派都认为我给他们泼冷水设置理论障碍等等滴。呵呵,可见啊,“做人民满意滴”啥啥啥,是句多么操蛋的口号啊!如今滴“人民”,哪TMD那么容易就满意了啊,真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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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麥子的荒雪地: 对,极有可能,染香那样的,后面有个团队。可能今儿值班的是个男的,或者是个年龄大了的老菜妈 //@麥子的荒雪地: 一個營銷帳號,男女還不一定的。。
    【行贿万元以上将被追刑责,受贿贪官终于吃上了定心丸!】行贿者不敢再轻易举报了,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只有行贿受贿互相团结才能相安无事!这真是促进腐败集团化的一个好措施……鼓掌!@王巍w @徐昕 @左小祖咒 @老徐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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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行政法大律师们,给你们找点事做啊,你们为民请命扬名立万证明自己非胡吹大气浪得虚名的机会来了。黄灯新规,怨声载道,你们谁给打一下这官司啊?有请传说中的“中国行政诉讼第一人”@袁裕来 大律师领衔出战啊。不用实际出手,您指条路,给个思路,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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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养猪专业户噶习习月月: 【韩寒写的文章(就算都是他写的吧),是个高中毕业生就能写;本教授写的文章,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是他的原话,论文你随便一搜:易延友+方韩大战的证据学分析——就可以见识到伟大的易式证据学理论:沉默的自认! //@养猪专业户噶习习月月: 谬解“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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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教授方朝晖认为,“权力制衡”、“司法独立”对反腐的起的作用不大,“制度反腐”更显得不着边际。他认为反腐应该从“正人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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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大阿亚图拉: 但是他“大放异彩”“颇受呵护”可是在中政大哦。给你们看个网页啊,看看何大教授是如何煞费苦心滴“推介”小天犬滴:【一个是贺卫方,我也算其中一个。敢于批评。现在童老师也开始敢说了。我看见,我们法学院的青年学者,纷纷在微博上说话,比如说吴丹红】🔗 网页链接
    【清华大学教授方朝晖认为,“权力制衡”、“司法独立”对反腐的起的作用不大,“制度反腐”更显得不着边际。他认为反腐应该从“正人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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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苏联有很多政治小段子,挺幽默的,其中不乏有点深意的。比如说这个:“为什么我们不能搞两党制或多党制?”——“因为我们粮食不够,养不起”。笑过之余,可以细品。其实民主还真是一个“费钱”的玩意,社会还真得多“养”一个“时刻准备着”的反对党,各位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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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钟锦化: 1、是我真不懂还是你的话说太满或曰没说清楚啊?2、好,你的意思就是说,刑诉中的上诉是因为判决还没生效,对么?效力还有待确定,是么?那么,行诉中,这个行政拘留的行为是否先行有效?若是,则你与徐利平律师主张冲突;若否,则可以类比。你再自圆吧
    【我不说了,这都是你们律师们自己个说的,你们自己个圆吧】关于任案引发的时间起算点问题,争论了几天,我也累了,我不再说啥了。下面这些呢,都是你们律师(或前律师)们自己说的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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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说了,这都是你们律师们自己个说的,你们自己个圆吧】关于任案引发的时间起算点问题,争论了几天,我也累了,我不再说啥了。下面这些呢,都是你们律师(或前律师)们自己说的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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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哦,对你们有利的就要强行“相通”,对你们不利的就“严格区分”,你们能再精分点么?再给你看个你们律师的高论啊,这可是你们自己承认“都是这么理解的”———钟锦化:这种理解不但在行政诉讼司法实务中已经被广泛适用,而且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司法实务中也都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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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利平律师 商榷任案《上诉状》技术:1、“确认无效”之诉无时效限制有误,行政法基本原理:先行有效原则,使其不可与【和民法上的“法律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原理是相通】相通;2、说行诉司解43、44两条“被架空和废弃”按过其实(如非拘、绑架等)若采你说,则该司解11条2款“被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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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恕我冒犯。前辈何其“选择性思考”!此问题是陈忠林教授所问,就“值得认真思考”了,若是别人问的话,就是“法界伟哥[有趣的95%]……”了(这是您约半小时之后所发的微博)敢问,您是在“认真思考”这个陈教授的95%与其它人的95%有何不同么?//@法界伟哥: [陈忠林教授之问:值得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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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各种媒体都对重庆打黑进行了这么久的负面报道后,居然仍然有近95%对民众对重庆打黑持肯定态度。面对这一事实,我的问题是:究竟是中国的老百姓太蠢,还是这些媒体掌握在那些站在老百姓对立面的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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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庭审直播的事,我先前曾零星提过,为啥律师们反弹时有意无意的忽略掉最后那句“但书”条款?而且更进一步提出,这才是一个将来的着力“点”!毕竟从理论上说,法庭允许的媒体相对于与讼人来说更具公正性一点,更少单方性一点(别跟我说什么现在都是官媒获准啊啥啥的,这种辩法好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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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盒饭重提《汉德传》我就想起以前我们拿那个轶闻开过的玩笑,结果一查@鉴恒 当年发的那个微博,发现鉴恒大半年前就荐了《洞穴奇案》这书,TMD半年多后劳资发现丫的腆着个脸给一小萝莉推荐这本书。像这种“借鉴”别人先说的话“汇编”成自己的事,光我身上就发生过起码3次(都有据可查的)
    突然觉得法律实务界的朋友们大都说话接地气,这很好。很烦那些个身在实务界,心却比天高的主儿。没事干喜欢装教授装知识分子骂政府啊迎合民粹啊,搞得恨不得比右派们还右似的。靠,你以为这样子就是TMD有学术品位了?有公知范儿了?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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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觉得法律实务界的朋友们大都说话接地气,这很好。很烦那些个身在实务界,心却比天高的主儿。没事干喜欢装教授装知识分子骂政府啊迎合民粹啊,搞得恨不得比右派们还右似的。靠,你以为这样子就是TMD有学术品位了?有公知范儿了?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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