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黄打非净网,《生活大爆炸》也被扫了,呵呵。毛派势力不把坏事做绝不罢休呀!
- 自由主义视国家为自由的最大敌人,并围绕限制和驯服这一“必要的恶”所需的条件来发展其政治、法律和经济理论;而共和主义则视国家为“必要的善”,是自由的朋友和卫士,并围绕如何经营、发展和维护国家与自由人之间的共存共荣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来推演其理论。
【3儿童扶老被诬撞人 讹人老太被拘7日】四川达州警方昨晚公布3名小孩搀扶老太被讹事件调查结果,称伤者为自己摔倒,并非三个小孩推倒。老太和儿子属敲诈勒索,对老太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老太因满70岁,不予执行,老太儿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 网页链接
【3儿童扶老被诬撞人 讹人老太被拘7日】四川达州警方昨晚公布3名小孩搀扶老太被讹事件调查结果,称伤者为自己摔倒,并非三个小孩推倒。老太和儿子属敲诈勒索,对老太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老太因满70岁,不予执行,老太儿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 网页链接
- 本科毕业的时候,快递还不是非常发达,往我们县城寄东西除了邮政没选择。用EMS把我的台式机寄回家,结果我都回家三个星期了,电脑还没到。自己找到邮局才发现,东西到了几天了,那帮大爷也不打电话通知,并且把电脑的机箱都给搞烂了,从此我是再也不用EMS了[衰]。
【EMS为何被喊滚出快递界?】双十一过去10多天了,俺不知道你都买了什么,但能俺猜到哪家快递送的东西还没到:EMS。不是俺能掐会算,因为网上微友们都在吐槽:#EMS滚出快递界#。你呢?是否深有体会,累感不爱?(凤凰财经)
【不动产统一登记 房价会跌吗?】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许多人从这一制度上读出了“反腐”“控房价”等效果。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表示:“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记者徐海波
- [哈哈]//@罗永浩: 真不敢相信还有这样的人...
每次被人骂完了之后都是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才想起来该怎么还嘴。中枪的转.....「转」
- 函授生//@姚燕倩律师: [围观]//@赵宪君: 回复@半山松竹风: 我自己就是吉林大学黑龙江校友会常务理事,我会不知道黑龙江校友都有谁?特别是法律系的老人儿! //@赵宪君: 你敢说你的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生不是造假?那届毕业?辅导员是谁?系主任是谁?你报的学历那时候吉林大学只有法律系,没有法学院,你知展开全文
对五毛们的污陷造谣不理不采是最好的回应。自从曝光昆明市盘龙区法院长期枉法践踏律师阅卷权,五毛又开始串至我的微博,为了节省点我们纳税人自己的钱大家一个也别理他们!公民们继续拍那些枉法的握有的权力的公仆吧!在他们履行公务的时候他们没有肖像被保护的权利。 我在:东风大街(中段)
周恩来,1972年5月确诊膀胱癌,1974年6月手术。手术前139天的工作日历:每天工作12--14小时的有9天;每天工作14--18小时的有74天;工作超过18小时的有38天;工作24小时的有5天;1975年6月他体重只有30.5公斤,仍然超负荷工作。这是真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果你感动了,请转发怀念。[赞]@杂谈五味 展开全文
- //@范忠信: 最高法院代表了官方的最后考虑:一定要震慑百姓的任何抗官行为,一定要保护公吏执法卖力的积极性!
最高法院说,“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这个我看不懂。既然被害人负有一定责任,而我记得被害人有过错是不判死刑、不核准的条件之一,那么夏俊峰为什么一定要被杀呢?内部掌握的标准似乎不是杀死两人就会核准的吧。 - //@跳涧虎陈达手札: 【大鬼张张嘴,公安跑断腿】十几年前查一骗子团伙,结果核心人物乃某国家级协会的常务副秘书长,上面一群部长级退休官员和国家领导人夫人。这些人到宣传部闹一闹,地上打个滚,就让你职业报销。他们提出一个国际阴谋的构想,就会被一些报纸不负责任地刊登出来,你就成内奸,卖国贼。展开全文
【一位小学生提出:将老师比喻为园丁不合适】他认为老师的角色,应该是导游,而不是园丁:http://t.cn/z8N7CYH。为什么呢?请看漫画。
- 赞同!我还是比较喜欢热爱八卦的人的。[嘻嘻]//@彭晓芸: 回复@携酒与鱼: 谋求自由,恰恰就是为了让我们身边热爱八卦的同胞们能够继续八卦,而不是为了让全民政治狂热。企业家算是社会的财富精英,企业家、知识分子应当承担更多,而一般的公民,很多只有到了切身利益受损时才会站出来,而后者,更是展开全文
很多人痛心疾首地说,八卦受到的关注多于政治,了解大众心理的,就该知道这再正常不过了。就像时政评论员不如时尚杂志编辑赚钱一样。选择热爱什么,关切什么,就要承担什么,不要指望大众。王功权值得尊敬,值得为他得到法治文明对待呼吁,但切莫行道德绑架。自由之路,总是少数人谋划,多数人搭便车。 - 哎,在大连在商务部明明是思维开放的领导人,为入常到重庆投机民粹,一党国精英就这么毁了,可惜啊//@八品法曹: 转发微博
第一次单独采访薄熙来,是在1998年。那时他是大连市长。他说了一句话印象很深:「我很欣赏朱镕基总理的行事风格」。我说「你一定能成为朱总理那样的政治家」。他答「但愿有这样的环境和条件」。第二天,他叫秘书打来电话:「千万不要写这句话」。如今在法庭上见他,感慨万千!
- 整理垃圾?尼玛鬼sb才会信。//@徐昕: //@周泽律师: 莫非这是美国警察的圈套?境内外敌对势力防不甚防啊 //@何滨律师: 美国刑法有“警察圈套”一说
【平度警方对立案标准把握得真好!】据大众网,长期进行拆迁维权的法治记者陈宝成 等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平度公安刑拘。挖机司机说,他到现场并非为了拆迁,而是整理垃圾,陈宝成等将其强行拘禁在车内25个多小时。网上还有陈等人控制挖机司机的视频。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之一是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展开全文
有人说吴虹飞符合刑法291条之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请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解释!吴虹飞的行为根本不符合!
- //@八品法曹: //@汉德法官: 比较法思考,仅参考。//@无恙2013: 【爆炸威胁的争议】(续上)仅仅口头发出机场爆炸威胁,而并未有任何实际行动,无论在任何国家,即使无刑责,民事、经济、声誉方面的制裁及后果是很严厉的。而英、美两国均多次重审,一方面说明此问题是各国在网络时代面临的共同挑战,另展开全文
【爆炸威胁的争议】1、英国男子推特上发言要炸机场,两次法院判有罪,最后英国高等法院判无罪。虽无罪,但此人丢了工作。2、美国男子声称要炸机场,一审二审都判有罪,发回第二次二审还是有罪,三审因一审未向陪审团清楚说明“真实威胁”的含义发回二次一审,没有下文;但此人已根据有罪判决服刑9个月 #记者手记#【采访"大师"王林:魔幻现实主义】"我帮别人办事,他愿意给我1700万,我犯法了吗;玩空盆变蛇,我没收钱能叫诈骗吗?"在我的新闻生涯里,可能再也碰不到一个采访对象,如此赤裸地去谈论官员的利益、送礼、高利贷等潜规则。他常说的一句话是"我犯法了吗?"在他看来,只要不犯法谁能管得着呢。展开全文
- 对于这类涉嫌鼓吹暴力的言论,按照密尔主张的自由原则,只有当可能会直接产生有害行为时,才应该被干涉、处罚,比如对一群在市政府门口抗议的人说砸了政府。虽然对吴虹飞的法办似乎不合适,但对她这种言论的批判绝对是必要的。//@张鹤慈: 【不要把她作为近期社会治安乱局的祭品】不只是她,也可能包括你展开全文
对于@吴虹飞 被拘留一事:若是行政拘留,没得说,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行付出相应的代价;若是刑事拘留,则强烈抗议,她有什么直接的行动和威胁吗,不要把她作为近期社会治安乱局的祭品,靠刑拘一个弱女子就能让社会秩序变得更好?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因言治罪? 举一国舆论之力曾救下了吴英的命,但缺乏舆论帮助的曾成杰们就命赴黄泉;今又举一国舆论之力帮唐慧要回公道,下一个缺乏舆论关爱的唐慧仍会含冤受屈。有人说是舆论影响司法,我说是有点。但是司法病了,很多案件中沦为权贵打手。只有司法独立才会避免二者,问题是行吗?走老路,没出路!
我主张社会主义宪政,属社宪派。朝野各方人等爱我恨我,那都是他们的事,我就是我,该怎么说怎么说、该怎么做怎么做。但奉劝上海国保不要再盯着我,小心把老纸惹烦了[怒]。 据宋阳标等人爆料:今日凌晨@张宏良 被驱赶出保定昌黎宾馆,张宏良原定今天上午在保定市定兴县昌力农场宣讲,凌晨一点多,宾馆被特警包围,强令立刻离开保定市。要求天亮再走都不行,交涉到进3点被迫离开。进入北京地界已是凌晨5点,总算找宾馆住下。感觉如同被外国驱逐回国一样。🔗 网页链接
龙应台谈是否允许央视国际和凤凰收视在台湾落地:大陆也允许我们的电视频道到那边落地,那当然可以谈,如果那边不允许我们落地,很遗憾,连谈的基础都没有。🔗 网页链接 (分享自 @头条新闻) - 回复@冰城赵增寿: 【宪法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只要是公民都受法律保护,包括犯罪分子。
- 回复@冰城赵增寿: 汉奸、买办、黑心资本家是谁来定呢?即使是汉奸、买办、黑心资本家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了?因为是汉奸、买办、黑心资本家所以就成专政对象了?
- 对@女子生活 说:哈哈,我没权利批判他?你可得学习下常识,什么叫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