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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万月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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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万月2011

    @胡祖六 :有国企就不可能公平竞争】只要有大量国企存在,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公平竞争,因为政府各种政策、法规都不可避免地向国企倾斜。经验证明,国企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如私营企业有效率,中国不可能例外。那些坚持“中国模式”的人觉得强势政府加上国企就是独特优势,是自欺欺人、罔顾现实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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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官的代价】现年37岁的郭学宏,33岁时,就已是吉林四平市伊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可谓前程似锦。2009年,他"不听招呼”,坚持依法办案被免职,沦为上访人员,2012年被处劳教1年。如今的郭学宏,脑溢血偏瘫,心伤了,身体也垮了,万念俱灰。每次抚摸曾经的法官制服,泪如雨下。谁来为他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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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曼德拉:勇敢的人并不是感觉不到畏惧的人,而是征服了畏惧的人。
    【大家猜猜】这两天,我一直在想,哪一天我被弄进去了,央视上播出来的我供认不讳的不知道会是什么?大家猜猜。提示:肯定没有司法腐败那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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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国家的监狱里有1个良心犯,这个国家就不会有良心。 ---昂山素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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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天真了!//@袁裕来律师: 大快人心实在谈不上,这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底线。//@科伊畀多5: 这是国家治理腐败的必然途径!越早越遏制腐败!更大快人心!!!
    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在跟中国网民交流时说:领导人申报财产很正常,全世界都这么做。这似乎意味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确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我认为,谁向梅德韦杰夫提问,提什么问题,应该是经过周密安排的。而关键是,这一点实在不能再拖了。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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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路人皆知!//@大案: 周董:谁打死了孟福贵:太原当地政府涉嫌“雇凶杀人”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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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1//@真不是法官: “法治”,法是主语,法是最高权威,而不是要靠谁来用法而治。。。
    如果到了21世纪,一个国家还没有搞宪政,还没有搞法治,甚至是反对宪政反对法治,那这个国家就还没有进到现代社会,就不是一个现代国家,还是一个专制的落后的保守的封建的状态。现在无论唱什么高调,只要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那实际上还是跟千百年来的统治者没有什么根本的差异。🔗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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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万月2011

    【这些年我们听过的“官谣”】@新京报: “无中生有”、“造谣污蔑”、“恶意中伤”……面对网上曝光的负面消息,官方的某些回应总是“掷地有声”。真相大白时,才发现掷到自己脚上,好疼!一起看看,这些年我们追过的“官谣”吧。🔗 网页链接 严肃追究官谣的责任,支持者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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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动何时休】明明知道,运动式的做法,上下交相作秀,再轰轰烈烈也是走过场。最多搞出几个顶风作案的杀鸡儆猴,根本无法解决对权力的真正的监督与约束。但还是乐此不疲,兴味盎然,令人不得其解。原以为重庆是重庆,中国是中国。现在看出来了,中国就是放大了的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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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右侧的观点,大家怎么看?//@行政法李佳: 这倒是夸张了,官方刻意压抑矛盾,并非回避政改的表现,只有在大致稳定的秩序下才能政改的。
    【夏俊峰为什么必须死?】本案处在官民矛盾的临界点,低层民众为了生存,为了有尊严地活着,不得不抗争,他们被逼到了墙角,夏是代表。而公权力也被逼到了墙角,如果让夏活,就会有更多人叫板公权力的压制。私权利的伸张和公权力的压制到了临界点,如果无意启动政改,压缩公权力释放私权,夏就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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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太有道理了! //@范忠信: 最高法院代表了官方的最后考虑:一定要震慑百姓的任何抗官行为,一定要保护公吏执法卖力的积极性!
    最高法院说,“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这个我看不懂。既然被害人负有一定责任,而我记得被害人有过错是不判死刑、不核准的条件之一,那么夏俊峰为什么一定要被杀呢?内部掌握的标准似乎不是杀死两人就会核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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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万月2011

    不能信!//@周泽律师: 最高法院以自己对夏俊峰案、曾成杰案等案件的死刑复核结果证明,中国的司法是独立的,法官们中能够做到不受舆论左右的。那些担心舆论影响司法,甚至想立法禁止律师披露案情的人,担心完全是多余。
    闻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无比绝望!几年来,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结果,薄熙来、刘志军、王立军等祸国殃民的大奸、大贪、大恶都留下来了,一个为生计奔波、本不是什么"恶人"的小贩,却没能留下来。人们还在喊"刀下留人"!如果,决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愿你们也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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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berT_Tse: //@商业周刊中文版: 我们社会很多问题都属于常识问题,可悲的就是很多时候都在犯常识性错误,在常识问题上纠结,公民行使公民权利,捍卫公民权利,约束公共权力,这已经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常识。在我们这里竟然大家或者没有这方面意识,或者放弃这个权利,这也蛮可悲的。——王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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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王功权:任意劫掠财产,将来社会是要动乱的】对话围绕企业家该如何和政治相处展开,重点是评马云,评柳传志,评宗庆后等企业家的政商言论,以及曾成杰事件,胡雪岩宿命论等。王功权谈及政治社会、政商关系,具有强烈的常识逻辑,思路非常清晰。@魏寒枫 对话王功权,12000字对话录。请看长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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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这就是传说中的无欲则刚吧。//@检察官杨斌: 我从业21年,没拿过当事人一分钱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为自己拉过一张票送过一份礼,从不到领导家坐坐从不看人眼色,无所求无所失更无所惧,这就是我在微博上发声的底气。//@高小俅: 姐,在体制内如此敢发声,我真心佩服您!您的勇气来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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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坏的时代永远也是最好的时代。看似危机四伏矛盾重重,其实民众的期望值很低,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可以重建公信重拾民心。可不说财产公示,就连一个公车统一标识,也没有决心和勇气面对。一切没有任何实际动作和实质意义的改革和创新都是TMD的绝对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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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微信:徐昕/poetjustice
    【力荐】下午吃饭时看@徐昕 老师在微信分享的《薄案庭审印象》,文章洋洋洒洒旁征博引,慷慨激昂的陈词令人心潮澎湃。正如胡适先生所言,”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力;争取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从来不是一帮奴才建成的”。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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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欢迎回来。推荐关注这位西政校友,曾任某司法机关副**长
    【我回来啦![嘻嘻]】多日不见,微博虽渐势微,但仍高潮不断,每个高潮都映照出一片纷繁浮华的末日景象。喧嚣之后,不要灰心,不要沉寂,让我们继续期待,继续努力,为了我们自己的梦想。前方是绝路,希望在转角![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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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案: 小调查:你认为现在是真反腐吗?
    【反特权】腐败形式多样,大致可分两类:①官员违反规则,以权谋私,如贪污、受贿;②官员特权,即掌权者依权力大小、地位高低而拥有不同于常人的特殊权利,如特供,稀缺品、经商等机会的获取,食品、福利、住房、教育、医疗、交通等特殊优待。认可特权的制度,决不可能真正反腐。反腐首先必须反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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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拆迁后,病死,气死的有多少人呢?//@徐昕: 公力救济不能实现正义,私力救济必然兴起
    【私力救济】陈宝成事件涉及私力救济的合法性限度问题,这是多年前我为《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撰写的词条,首次贴在网上,供大家参考和批评。🔗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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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公力救济不能实现正义,私力救济必然兴起
    【私力救济】陈宝成事件涉及私力救济的合法性限度问题,这是多年前我为《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撰写的词条,首次贴在网上,供大家参考和批评。🔗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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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诚恳地问一问:你为她呼吁过了吗?今天你不为她呼吁,改天谁能为你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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