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自隋牧青律师 《2014年04月20日》 - 冲击奴役秩序的公民无罪——丁家喜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辩护词 各位法官(姑且这样称呼你们,我认为你们侮辱了法官这个...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 请最高法诉讼与上访分开,程序案公开审理。公司被他人欺诈收购暴力霸占。股东维权,一、二审、高院再审驳回。省检抗诉。依据法发(2002)13号第三条(二)、法发[1994]29号第一条(5)、新民事诉讼法第211条,17次专程求最高法裁定再审管辖权异议,既不支持也不驳回。诉讼六年,抗诉后不予再审。展开全文
- 分享自2012飞毛腿 《三级法院篡改诉状做假判决 对检察院抗诉不依法再审》 - 各位人大代表、新闻媒体、护法同仁: 我等辛辛苦苦创办的盐城同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被他人欺诈收购,暴... (来自 @头条博客 ) - 🔗 网页链接
- 分享自2012飞毛腿 《三级法院篡改诉状做假判决 对检察院抗诉不依法再审》 - 各位人大代表、新闻媒体、护法同仁: 我等辛辛苦苦创办的盐城同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被他人欺诈收购,暴...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 //@徐昕: //@宦卿世界: 政法委如不统筹公检法并退出办案程序,这将是法律一大进步![good]
【政法委将不再介入个案?】为维稳考,地方政法委一度是干扰个案审判的重要因素,记者从权威人士得知,除涉及外交国防等特殊领域外,“政法委今后将不会介入个案”。防范冤案意见也规定,法院不得参与公安检察联合办案。🔗 网页链接 如果是真,是重大进步。进而,地方政法委有保留必要吗?
【律所主任强奸女大学生 称对方盗取精液】(法制晚报)名校博士毕业、有“全国百强律师”称号的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律所办公室强奸19岁的女当事人。被抓后,一度称自己属于“犯罪中止”,被害人用手“盗取”了他的精液。日前,张勇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4年。🔗 网页链接
- //@徐昕: //@徐付群: 做不到也写上,这体现宪法的进步;写上了也做不到,这体现了宪法的无能。
【违宪必须追究】王汉斌回忆,“刘志坚代表提出,光讲宪法必须遵守还不行,还得写上‘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我们研究认为,写上这一条好是好,就怕做不到。怎么办?经请示彭真同志,他说:还是应当写上。”后82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新快报记者被抓#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刚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总局已通过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正、稳妥处理此事。总局将坚决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正常的采访和报道活动,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同时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采访权🔗 网页链接
- 分享自2012飞毛腿 《请政府打开依法维权通道》 - 我小公司被一大集团公司强取豪夺霸占,三级法院篡改诉状做假判决,以致一起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已折腾了三年多,检察院...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 分享自2012飞毛腿 《请政府打开依法维权通道》 - 我小公司被一大集团公司强取豪夺霸占,三级法院篡改诉状做假判决,以致一起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已折腾了三年多,检察院...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
抓回赖昌星都以为是要反腐其实是维护石油集体利益;杀曾成杰其实是固化金融集团利益;杀夏俊峰是维护城管体系;宝成被拘是方便各地卖地;16岁少年因转发五百被抓是怕体制因谣言而毁;举报官员的刘虎被抓是怕有天会举报到自己;贪腐只是在打击对手的时候才用;官杀民难死,民杀官必死哪怕是真的防卫。
夏俊峰的性命,悬在一线了。我对领导人有过期待,但没有求过谁,这回我想破个例,恳请习近平主席、孟建柱书记,依法找到程序,建议最高法院能刀下留人,能暂缓执行夏俊峰的死刑,国家不必要杀他的。如有可能,我们能不能奢望,给他一个特赦,也好让世人对公平和正义,残存一点点的希望?谢谢你们了!
- //@李长青律师: 行政拘留也不行!必须拘留50000局长!
【知名投资人王功权会见律师称无罪】王功权被刑事拘留五天后,9月18日,在看守所会见了他的代理律师。后者透露,警方已四次提审王功权,他坚称自己无罪,没任何危害公共秩序的目的和行为。9月13日,一条微博称知名投资人王功权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刑事拘留。 🔗 网页链接
- //@赵晓: "寻找,就必寻见。" //@境界TERRITORY: 王功权曾说“我本是矛盾体,在爱情、责任中挣扎,在社会公益中奋斗,活在严重人格分裂中”。没有谁的胸怀圣洁能担起心里所有罪疚和亏欠,我们需要在真理肩头降服,得安歇,得释放和自由 //@王怡的麦克风2: 公权伏在桌上放声大哭。他说,我太希望有,展开全文
旧文重温:公民企业家站在十字路口——王功权说:“我不是干革命,我不希望中国爆发革命。我们的国家、民族在这种重复的暴力更迭中损伤太惨烈了……我只是做一个公民应该做的,为这个国家的良性变革提供一些健康的批评之声……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点事说点什么都会被渲染成这样”🔗 网页链接
【律师界一对著名冤家又碰头了】斯伟江为许zy辩护,陈有西为王功权辩护,据了解是同案。不少网友感到律师界矛盾比较激烈,经常相互批评甚至攻击。冤家除了这一对,至少还有杨金柱,可能还包括我。其实,这正是民主社会的常态,各人充分展示自己个性,谁也不服谁,但大家又都做着不少与社会有益的事情。展开全文
王立山说,“四人帮”为了搜捕天安门诗抄的作者,专门印发了大本影印件,其中把《扬眉剑出鞘》列为头号反革命案件在全市花大力气搜捕,通缉全国。形势危急,我去山西避风,随后大哥还专程赴晋嘱咐我不能有半点大意,平时尽可能不写字,万不得已要写,也要使用歪歪扭扭的字体。幸亏四人帮不久倒台了。
- //@周泽律师: 对证据有瑕疵且有律师做无罪辩护的共同犯罪案件,作有罪辩护的律师应辩称,自己注意到了证据存在的瑕疵以及其他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这样有争议的案件,建议法院谨慎裁判;如果判自己的当事人有罪,希望考虑某些情节。断不可辩称犯罪成立,指控有理,即使你真这样认为。//@谢佑平: 莫名其妙!展开全文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中国青年报:如何追责“官谣”制造者】每一则“官谣”背后都有权力的魔影,“官谣”发布者固然要被追责,“官谣”制造者尤其要被追责。如果“官谣”造成的影响遍及海内外,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如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这类“官谣”,就要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追究 🔗 网页链接
- //@律师老周401: 江苏靖江抓了@全章律师 ,赶到现场声援的律师和维权群众上百人,在还有很多律师赶往现场的情况下,靖江匆忙放人,这次青岛会聚集多少记者、律师以及围观群众?冷眼旁观 //@栾少湖律师: 欢迎薛律王律一行来到青岛,栾地主今晚请饭饭 //@王甫律师: 还有40多公里。
刚才开车,听着孙楠的歌曲《拯救》,想着为捍卫财产权而被羁押的@记者陈宝成 和他的众乡邻,心里一阵阵伤感。我明白,在宝成和众乡邻未获自由前,我们每个人都不自由。
陈炯明曾任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他致力于“联省自治”,主张先在广东搞好民主宪政,建立与欧美民主国家相仿的联邦政制,逐步走向全国和平统一。孙文则主张“中央集权”,要以武力“北伐”来统一中国,以便自己夺取政权,两人因此反目。1925年,孙得到苏联武器及人员支持,派蒋中正两次东征伐陈,胜。展开全文
【人民日报连续三天批宪政】马钟成:中国搞所谓宪政只能是缘木求鱼。宪政是种信息心理战武器,就像当年为瓦解苏联力推民主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宪政不同,“社会主义宪政”有更大迷惑性。其实质是要按照美国宪法来修改中国宪法,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打着“民主”的旗号恢复资产阶级专政
新华网发表王小石的文章吓唬公众说,中国一旦大乱不如苏联,以为会吓住大家。结果人们发现今天的俄罗斯已经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2012年人均收入13000美金。2013年将达到15000美金,是中国的三倍。同时,全民看病,上学,住房不要钱。这篇狗屁文章不但是没起到恐吓的作用,反而成了公众的笑柄。展开全文 - 分享自周立新律师 《如果对吴虹飞定罪——》 - 如果对吴虹飞定罪—— 歌手吴虹飞因为私人事务,认为受到有关部门及人员不公正对待,因此通过微博发布了信息:想炸北京... (来自 @头条博客) -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