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为什么输: 一个失败公关的经典标本】李案一审被判10年,可称为一个公关完败的经典案例。梦鸽确定了正确的战略,却选择了过时的战术;她看到了全民断案的危险,又反复刺激公众的情绪;她试图用救子的悲惋唤起同情,又始终很难适应剧情新角色的谦卑,亲手把母子二人一起牢铸于聚光灯下。(石扉客)展开全文
- //@梁旭R: 也都是大实话了。我就想到这些,肯定还有,这个现象形成的原因应该很复杂。 //@李洪雷CASS: 提出了一些很好的问题。
"李天一案"反映出一种怎样的社会现象? 李天一,从被贴上某些标签,到自己本身就成为一个标签。李天一在你心中是一个少年?是一个被公众关注的审理中的案件?还是一种社会现象? 我一直是把这件事当做一种反常的社会现象来看的,而且我觉得这个现象非常可怕。在关注这个事件的🔗 网页链接
【大兴摔童案25日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整,在该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韩磊故意杀人、李明窝藏一案。 - 陈律师,能不能分析下这个案子为什么所有的势都不在李家这边。尤其是媒体,我觉得兰和说的对,关键节点总有人造谣,现在又蹦出来个串供。媒体对李家有利的消息轻描淡写,不利的消息就大肆报道,我感觉网媒似乎很仇视李家。//@陈有西: 回复@地猫店长: 不值得去理。因为袁在说的是『接受了委托...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 公知们清楚得很, 新解释就是重点针对某些人的,动不动就说微博萧条,不过是想绑架粉丝下水,如果到现在都看不清公知们的嘴脸,有些青年真是蠢的可以。//@徐昕: 微博日益萧条,勉强坚持。请关注微信:徐昕/poetjustice
【谣言转发500入刑,官方称经论证】数字的确定,是经过实证研究和专业论证而确定的…… 🔗 网页链接
- 微博萧条论也是无耻公知说的,缺了大谣微博更清净, 不愿玩早点滚,免得有天忍不住手贱被抓起来。//@徐昕: 微博日益萧条,勉强坚持。请关注微信:徐昕/poetjustice
【谣言转发500入刑,官方称经论证】数字的确定,是经过实证研究和专业论证而确定的…… 🔗 网页链接
- 一看就知道是你不对。 //@赵丽华: 回复@黄雯: 我改名字了,我如今叫侯君霜,我妈很有钱,1788个亿,回头我请你吃大餐〜 //@黄雯: 咋了这是 //@赵丽华: 回复@老邪童二世: 五毛、毛左、水军团队排着整齐的方阵来了。呵呵。。 //@老邪童二世: 五毛贱逼集体出动啊,好一片汪汪之声!展开全文
铁证如山,还嚣张跋扈。大家仔细看看这里面标识的新闻源头!
- 还真不好说。[偷笑] //@西安晨曲-: 杨女士为何消失?成千上万的嫖客都急着指认卖淫女呢。薛蛮子也许就认识她 [偷笑](20秒前) //@蓝钢笔水: 转发微博
李某某等强奸案件观感:1、案件的知名度与当事人的知名度成正比;2、小伙伴们缘由心定,散自天成;3、在利益冲突面前从来就不可能有永恒的友谊;4、舆论大戏中各类脸谱化角色: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5、律师在敏感案件中的著名与臭名;6、四分五裂:古成语的新解说。 - [good]//@青河小草: [给力] //@我不想说但是还要说: 回复@湖涂0601: 我国卖淫嫖娼虽然不合法,但是暗娼却是最受保护的,那位名律说了,以女的说的为准,女的说强奸就是强奸。所以敬告各位男士今后嫖娼时要注意了,随时都会被强奸的。这么看来和薛蛮子睡得那位小姐还比较有职...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 第二条问到点子上了。李在珂这招很绝,直接离间梦鸽和兰和的契约关系。回顾看来,兰和的出现其实很及时,对舆论也确实起到一定拨乱反正的作用,替两位辩护律师挡子弹,对李家来说绝对是有功的。这出戏果然进入律师互咬模式了,跟足球一样,还玩心理战。//@兰和律师: 1、计算一下有多少处法律...
【李在珂:梦鸽受外围律师所累】魏某律师李在珂再度受访,称接二连三给梦鸽支招未被采纳,认为梦鸽不应该怪他,要怪就怪那些出馊主意的外围律师;她更爆料称梦鸽在聊天中向自己透露此案受军方重视,并曾叹气对他说:“这孩子也是,都到家楼下了,忍一忍。”详细:🔗 网页链接
【律师的职责】一个在微博上自我介绍为"著名刑辩大律师"的共同犯罪案件辩护人说,"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如果不是我坚守法律底线,恐怕全都当庭翻供了!"困惑:"海淀看守所问题不少",与该律师"坚守法律底线",及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之间,是什么关系?律师的职责莫非是防止被告人翻供?@朱明勇律师 @韩嘉毅律师 展开全文 - //@媣稥1: 认美国为爹,就滚到美国去,别在中国丢人!
李天一案,一个未成年人,案件尚未审结,公知讼棍们整日造谣转发,巴不得挖人家祖坟,甚至责难军队;薛蛮子案,一个美国老头,首都嫖娼无疑,公知讼棍们齐声指责不该曝光,甚至与人权领袖相比。我真想对这些讼棍们说一句,认美国为爹,就滚到美国去,别在中国丢人!
- //@观察者网: 依中国社会当下之全面的上升势头,甭说是区区“秦火火”之流,无论换成谁甚至包括貌似强大的外部政治集团,试图“谣翻中国”简直就如“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十足自不量力!
【鲁宁:打击谣言 出手还是晚了】“秦火火”等被刑拘,大多数网民拍手称快,另一部分人则选择了集体沉默。眼下中国已经形成造谣者反复造谣,辟谣者反复被动“灭谣”之恶性循环。尽管“秦火火”之流已经被“谣了进去”,但整个国家付出的代价实在是沉重到难以让人喘气。🔗 网页链接
- 对网络反腐的影响不好说,对眼下大V们话语权影响尤其大。当网民不愿听他们鬼扯,他们连屁都不是。 //@陈有西: 回复@陶九九: [围观]马上有提醒声音,是社会成熟表现。 //@陶九九: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打击造谣,人心所向。埋下的隐患:是以打击造谣为名,封杀异见,报复反腐。须警惕。
【从秦火火事件预计近期微博热度将会有所降低】秦火火无中生有造谣,完全可以及时禁言,屡教不改可以封号了事,这只是网络个案恶炒事件,轮不到公安出面抓人。动用刑拘刑法等手段,使用国家机器对民众情绪表达不满,目的就是震慑“过度的言论自由”。这是伤害,不是胜利。这是我的个人看法。----陈秋雨展开全文 - 回复@棱镜哥: 这个很明显,这样解释是扩大解释,不违背"公共场所"之核心原意,也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袁律师发博很聪明,他不多说,只寥寥数语,剩下的让你猜,他知道屌丝们会往他期待的方向猜,这个方向往往是社会不公、自由民主、贪腐、司法、体制改革等等。有兴趣往下翻翻猜猜。
【紧急求救】她叫刘兴燕,刚刚23岁,2008年从三楼上摔到地面后,瘫痪至今。摔伤后的前两年,因家穷,轮椅都买不起,后来好心人送了辆轮椅给她。由于长年坐着,她臀部受伤的肌肉开始腐烂,并伤到骨头。由于她家里穷没钱治疗,现在她身体腐烂,急需帮助,她的电话15870352277。请扩散,没有钱就帮转吧!展开全文
- 香港也一样,<<法网狙击>>里阔少强奸女检察官照样脱罪,辩护大状就是攻击被害人家庭经济的瑕疵。tvb类似律政剧涉及性侵案的打法都差不多。//@评论员李铁: 为什么赞同我的人明显技术含量高呢
既然被一再圈到就再说几句:如果这事发生在美国,辩护律师做的就不仅仅是拿未成年人说事,而是搜集陪酒女之前的不端行为,寻找发生过性交易的对象,以之在人品上攻击被害人。即使不能证明这是诱奸,至少也要证明被告是因为对原告某些诱导的错误理解才发生轮奸行为,此外较低的民事赔偿也是追求的目标。 - 司法局就能欺负欺负律师了 //@周泽律师: 郑州市司法局,给人出路就是给自己出路!
【郑州司法局逼迫律师没活路】郑州维权律师姬来松参与倡导改革劳教制度、河南民间反平坟等公益行动。今年6月,姬在原律所的压力下离职。后,本打算接收姬的新律所称,该所明确受到了来自郑州市司法局的压力,不能接收。又有五六家律所,对方均告知:“上面知会过了,不能接收你”🔗 网页链接 内幕:郭美美看上SCC陈俊宇,不过好像被男的拒绝了。后来S江智把微信截图发到微博上引起她的反感,后来因为SCC打工仔事情引骂战。骂着。。 郭美美竟然不慎和说漏嘴了。5分钟后,被人骂醒秒删掉 最后一张截图 她承认红十字会贪污的微博。 美美我替你智商捉急啊.最后前男友心疼她叫朋友删掉骂战内容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