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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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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峰,男,生于1989,卒于1949。明天,他的祭日。[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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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评与自我批评】 之曹军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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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俊峰行刑后,妻子@沈阳张晶 接受采访:“半小时他一滴眼泪都没掉,他说没在执行书什么判决书上签字。说即使死我也不服,要我帮他申诉,我说我真的尽力了...“🔗 网页链接 (By@凤凰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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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恳请 @平安北京 协调 @曹国伟 先生,梳理微博大V(粉丝在10万以上的)发布不实信息的账号底数,积极沟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科学准确界定其性质,分发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维护微博等虚拟社会正常秩序。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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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斯在广州: //@周泽律师: 让他来我家住吧。//@浦翠兰律师: "上门女婿"陈清民,8月15日讲了他的故事,我手欠播了视频,害得平度公安四处抓他,昨晚他是从亲戚家翻墙逃脱的。我很抱歉:他家三人在牢里,俩孩子没人照料,他不能再出事了,希望@周泽律师 出手救救他。
    金沟子村陈清民,作货运三轮生意,去年12月接个单,半路被两雇主打断胳膊小腿,报警后没答复。7月4日晨,他家被捣毁。如今,岳父和媳妇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了,孩子寄养在姑姑家,狗守着这堆瓦砾,他则四处流浪。他说他的日子里,没有平安。【平安千秋福,强拆狗吓晕】 @优酷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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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枪毙的背后】曾成杰案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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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最高法院官微公然造谣】@李国斌律师 指出 @人民法院报 于7月14日15:22分发布的曾成杰集资诈骗案引发“群众围堵打砸事件”内容不实,我已向微博社区委员会举报为不实信息,请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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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成杰的辩护律师王少光对#湖南省高院答复和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的答复: 政府将曾成杰的三馆资产低价变卖给自己的独资公司,隐匿能够证明三馆公司可以还债的评估报告,把政府打压融资行为引起的后果全算在曾成杰头上,为了杀人灭口,竟然无耻到无视已经在卷的铁证而随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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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蛮子: //@徐超-环保研究员: [怒]投资的下一个热点:移民公司//@章立凡: 【预测】民营企业家看完视频,将触发大规模的新移民潮。正和岛上,只剩下柳传志先生还在“在商言商”…@王瑛
    这个要看,民营企业家一定要看。【视频:曾成杰死刑案法律讨论会----最后的营救】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优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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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少奇故事#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批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将他“永远开除出党”。11月2日,决议内容在全国公布,却选择少奇70岁生日,让他知情。当天什么都不能阻止他失声痛哭,从此一年时间里,再也没有起床,不说一句话,用沉默做最后的抗争!@刘少奇同志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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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百亿富豪袁宝璟为何速死?】“我不服,我要检举”这是亿万富豪─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留在辽阳市中院法庭上的最后一句话。袁宝璟的律师刘家众披露:袁曾举报一起涉及1.2亿港币的经济犯罪大案。而其犯罪线索涉及辽宁省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峰。 随后他与两个兄弟袁宝琦、袁宝森被注射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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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飞: 唐慧为什么要上访?有人说她泼辣,尼玛,看守所给鸡头造假立功,不泼辣,你还有其他办法吗?
    2008年6月6日永州中院(2008)永中刑一初字第31号判决书第28页认定被告人秦某"有立功表现",实际情况呢?(2008)永中刑一初重字第31-1号判决书第31页则认定是秦某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弄虚作假,欺瞒法庭.请各位评评理,唐慧不去信访,这个假立功是不是成了真立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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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能杀人#提醒会计师评估师,曾成杰一半死在你们手里。私企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会,不是政府。财产权和评估权属股东,不是政府公安。他有权自己委托评估签字确认,决定卖不卖、卖给谁。曾是未判决就被强行低卖资产,评估机构是帮凶。这一点很多会计师不明白没有负罪感。以为曾的死同自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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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中国法官,大法官,学不学法律不重要,有木有法律职业经历不重要,只要能够领会领导的想法、领导的看法,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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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问!】1.我父亲曾成杰被捕三个月后,法院还未立案,他的三馆公司资产就被湘西政府拍卖,这合法吗?! 2.两审法院都未出具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就以集资诈骗判处我父亲死刑,这合理吗?! 3.父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枪决,到现在都没有官方通知,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剥夺临终告别权,这合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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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长沙中院发了他们的遗言,却不敢保留。//@曾成杰之女: 父亲曾成杰含冤而死,死前都没见到我们最后一面!也没机会留一句遗言!
    【你好,明天】湖南一名死刑犯的临刑际遇引发关注:未见家人,没有通知,如此行刑是否有违法理人道?面对质疑,仓促应对,又如何让公众口服心服?实事求是才能维护公信,敷衍塞责只会越描越黑。司法机关,请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你们的每一次裁决,都可能成为司法进步的台阶,也可能让公平正义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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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 //@侯宁: 中国临时工太多了。昨日做出租时听师傅说,中国大街上扫马路的清洁工绝大多数是临时工![挤眼]//@袁莉wsj: 但有些错误的事做出来后就再没有机会纠正了。 //@头条新闻: 长沙中院就此前发布“错误”微博致歉,并欢迎大家继续监督
    今天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我们对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厉了批评。特此向网友和公众道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要求编发信息的人员加强学习,不再犯类似错误。欢迎继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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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莉wsj: //@仝宗锦: 验明正身已是马上执行死刑之时,这时根本不可能安排会见,因为假如当事人申请和亲属赶来是时间不够的。实际上,验明正身是解释426条规定的,这时只有询问遗言信札等过程,而会见权是423条规定,这应是验明正身前几天。因此上述合二为一过程本身就违法。
    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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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观世音童: 他们道歉了,Qnmlgb!请朋友们将此条推向热门,让大家都来看看他们多和谐,多要脸!麻痹,把人家骨灰还拘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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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党? //@北野的理想国: 悲惨啊!什么样的权力可以把人逼到这样的程度,家破人亡还要感谢?!谢主龙恩啊? //@UT军张: 唉,一家四口,已经走了一位,还有俩在里面;恐怕这个还能在外面举牌发微博的也快要进去作伴了...... //@土家野夫: 还有人质在那啊…… //@连鹏: 哎,不知道说什么,惟有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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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理解错了我不是妥协!道歉是因为我的微博可能给长沙中院其它无辜法官带来负面影响。感谢是在一审时毕竟开庭审理给律师辩护机会。但针对于长沙中院不通知家属就执行死刑的行为和我父亲冤情无论如何也要讨要一个说法。最后但愿我能平安拿到骨灰。但愿不影响到狱中的家人希望妈妈姐姐能顺利减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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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明白】1946年的延安。毛给儿子准备了行装,包括一斗(30斤)小米。路上,岸英骑着马,马驮着30斤米。岸英生怕马累坏,非要把米背在自己背上,再骑马。警卫员连忙向他解释:“马同时驮人和米是一样的。”他这才搞明白。——作者:惠金贤,曾长期担任毛泽东的警卫工作;《北京文史资料》47辑,p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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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案重温: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2002年3月15日,湖北老河口市宝石宾馆服务员高XX坠楼身亡。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恶性奸杀案件,但本案却以自杀了结。更为离奇的是,为女儿申冤的高天虎竟然以“涉嫌伪证罪”被拘留、判刑......惊险万分,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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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海南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5月20日广东七律师以公民的身份,到海南省检察院向渎职警方提起控告。这是正与邪的较量,这是善与恶的抗争。强奸变猥亵,奸淫变卖淫,无耻无底线。海南是独立王国?天涯海角是法外之地?今天不站出来,更多的孩子就会被蹂躏。为了孩子,我们不信邪。支持正义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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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祚来: //@信力建: //@鸣鼠降魔: 大大泡泡糖,越吹越大!//@韩志国: 中国的政治改革已经彻底没戏,宪政国家、公民社会、契约精神离中国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
    【 中国政治改革已经彻底没戏 】 连改革前30年都不能否定,那还谈什么改革,还幻想什么自由、民主和人权!中国现在的问题,是手中掌握权力、有能力推进改革的人根本没有改革的愿望和动力,而主张改革的人又完全没有推动改革的能力和实力。体制内外的人对改革的分岐如此之大,使改革无法凝聚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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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公式案,三人被正式批捕】 财产公式案张宝成、马新立、袁冬被昨晚被正式批捕,罪名非法集会,由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批准。王永红、丁家喜、赵常青等人的处境也不容乐观。。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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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出于篮:越南的改革是学中国的,也是从经济改革开始,但没有回避政治改革。比如,党大还是法大,在越南轻而易举地就解决了:越南共产党自觉受宪法约束,规定政府官员不能做国会代表,因自己不能监督自己。再比如,越南建立起司法独立,任何越共党组织都不能干预司法。还有官员财产申报,也都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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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个国家的小学生守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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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人玮: //@林波律师: 必须死磕靖江法院!老杨为死磕派律师带头大哥,伟江兄更是技艺双修,名扬海外,二人携手必让靖江法院颜面扫地,臭名远扬。不公开道歉,誓不收兵!如老杨,伟江有事,我必誓死为二位兄长维权。 我如有事,相信也必有律师同仁为我呼喊!今天我们不站出来,明天我们站不
    杨金柱和斯伟江要代理王全章律师,死磕江苏法院,预示着事件的升级。这可吓坏了一些“冷静”的朋友,惊呼如此可能会“两败俱伤”,不利于推定法治。我看正相反。从李庄案、北海案、小河案等经典死磕案例来看,所谓死磕,恰恰是为了法治。目前,法治已经被蹂躏得如此可怜,别无选择,唯有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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