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三丫塘

    [法律有“漏洞”] 我们得承认人的认识能力有局限,立法也不可能有过度的预见。既然法律有“漏洞”,也确实会有个别人去钻这些“漏洞”。在法无明文的情况下,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就必须高抬贵手付出“放人”的代价。如果任意解释不放过每一个“坏人”,公权就一定会被滥用,权力受到侵害,法治无望。
    展开全文
    转发 22评论 3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