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嘻嘻][哈哈]//@朱智勇-: 官场游戏规则?//@作家-天佑: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应该当相应级别的干部没当上,组织上就会安排他去国企做几年董事长,公开地赚点钱作为补偿。
公开的薪水就是天文数字,背地里的灰色收入又有多少?天天说国企穷,整了那么多下岗职工有的生不如死,原来都被这些恶狼据为己有了。看到这些数字,你爽心吗?究竟是谁在做其保护伞?国企老板那么难当吗?你有责任吗?@岁月无痕88888 他们凭什么能拿这么多?我不相信,求辟谣!!!🔗 网页链接
#六见王功权#李道演律师昨天顺利会见王功权。王告知公安至今对他已有累计85次提讯,尤其在11月初每天3-4次,侦查涉及罪名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由于王从无直接参与,主要查他有无资助此类活动。我们经过这两个多月辨护会见,进一步坚信王无罪。认为不应再羁押侦查。
【三岁儿抗议原委】有网友看幼儿在政府抗议有些不解,略做解释:1,前妻2006年赴美,2009年我因颠覆出狱,2010初寄来米国离婚令。天朝不认外国离婚令不予登记再婚。我夫妻年四十不能再等育此一子。天朝以违反计生不给户口,罚款又无据,置之不理。2. 杨鼎诺不到三岁为自己维权,长大后当为之骄傲。展开全文
- [嘻嘻][哈哈]//@宗岩916吕超: 小小儿郎别忽悠,巍巍铁证在案头,一审判十年,宽大过了头。前仆后继换律师,梦个妈妈为你愁,罔顾廉耻不知羞,不肯认罪不低头。——调寄《小竹排》,请试唱。 //@凤凰网: 老妈,老妈,我全都听你的呀~
- [嘻嘻][哈哈][嘻嘻][哈哈]//@专栏女作家: 先管好自家事吧!
日本百姓在受苦;美国近五千万人挨饿。还是中国好。[哈哈]
- [嘻嘻][哈哈]//@袁裕来律师: “危害国家安全罪”可以有,但范围不宜太大。//@邱岳首: 当年废了“反革命罪”,也有“学者”称有里程碑意义,后来整出了个“危害国家安全罪”,换了个马甲继续收拾异见。
【劳教废止,请不要意淫】劳教废止了,大家高兴的什么似的,特别是@浦律师在山顶 ,他为此作出了艰苦努力。劳教是个毒树,铲除了,固然值得高兴。但土壤还在,肯定还会长出什么变种来。所谓里程碑一说,则纯属意淫。里程碑是在路上的,宪政根本没有上路,哪里来的里程碑?
为什么中国乒乓很强大?答:因为国人面对困难善于推和挡。为什么中国跳水是梦之队?答:因为他们是股民。为什么中国射击成绩好?答:因为大家习惯睁只眼闭只眼。为什么中国举重成绩好?答:因为国人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为什么游泳能拿金牌,答:遇暴雨就到处是泳池,游不好要命的。【转】
- [嘻嘻]//@赵晓: [给力]//@刘桂明: 这是我当年采访梁漱溟先生的稿子:http://t.cn/zRQw7SR花醒晨: 当年的稿子还有么,拜读一下//@刘桂明: 距离第一次采访梁漱溟先生已经26年了!这是我记者生涯中采访的第一位大家。
【这个世界会好吗——梁漱溟诞辰120周年】梁先生早年并不主张法治,但越到晚年越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梁先生说指望人的自觉和道德,终究是有指望而没有把握的事情。说到底人是一个靠不住的东西。梁先生说中国文化的最大缺陷在于个人之永不被发现。🔗 网页链接 【违宪必须追究】王汉斌回忆,“刘志坚代表提出,光讲宪法必须遵守还不行,还得写上‘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我们研究认为,写上这一条好是好,就怕做不到。怎么办?经请示彭真同志,他说:还是应当写上。”后82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公民最大权利是监督政府,我们经常会觉得政府是管我们的,错了!政府是为我们服务的,这是世界文明发展到今天的结论,因为它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所以政府是为我们服务的!我们每天工作、消费都在交税,当然有权监督政府、约束政府。要让政府花钱没那么容易没那么方便。——崔永元🔗 网页链接
- [嘻嘻][哈哈][嘻嘻][哈哈]//@袁裕来律师: 这新闻出口转内销的吧?
环球时报援引外媒报道:中国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移居地,排名第一。德国第二,美国不入前十。外媒如何得出这个榜单的?因为北京有免费的雾霾当香烟?还是黄浦江的猪肉汤免费喝?或者,老外到了中国,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们丢自行车了。可怜那些裸官家属,还不知道中国大陆才是世界人民最向往的移民地呢!
- [嘻嘻][哈哈]//@袁裕来律师: 至少宪法是这么规定的。//@丁来峰: 别吹了,"宪法"能作数么?[哼]
【中联办官员:香港对特首没有最后的罢免、弹劾权】这个必须宣传一下,必须让香港同胞知道,你们的政治权利尚不如大陆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1条 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 http://t.cn/zR9qx9k。大陆人民很幸福。展开全文
最让我震惊的是,人们戴上口罩去对抗污染,而不是坚持要求更干净的空气。他们真的戴上了口罩。。。。。——某美国网友对中国城市雾霾污染图片的感言。(@假装在纽约)
把全国人工资收入,加在一起,除上这个国家的GDP,得到一个数字:欧美最高,大约是55%,南美洲平均是38%,菲律宾泰国是28%,伊朗土耳其大概是25%,非洲国家都在20%以下。90%的人都说,我国跟非洲是一个水平,你们简直是太乐观了,告诉你,我们中国是8%。——郎咸平
【新快报头版再次呼吁释放记者】@孟非 说:事情来龙去脉我不清楚,不便评论,说一段很多人都知道历史吧。1923年芝加哥论坛报因报道地方政府破产失实而遭起诉,但该州法院判决报纸无罪,理由是“宁可让一个人或报纸在报道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全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无能和腐败的政府”展开全文
- //@徐昕: //@王天定: 即使媒体、记者本人行事有不当之处,但警察接二连三直接抓人,真够骇人听闻。
【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 网页链接
大裤衩里正义的呐喊:“先让全国百姓喝上便宜咖啡!”
- [good]迟夙生律师@徐昕: 王功权: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和我一样为难,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做事艰难,这样心里很苦。我也不愿意看到我那么多朋友本来都很善良,只能同流合污,以至于失去内心的美好,不能获得救赎,自己都觉得圣洁不起来。我也不想看到那些官员本来也很优秀,却只能被迫说自己都不信的话展开全文
一说吴虹飞没罪,有人就拿出“飞机有炸弹”的案例,来论证吴是在“编造恐怖信息”。朋友,那是不一样的!建议动动脑子,仔细分析一下吴的微博与“恐怖信息”的区别。兄弟我费了点力气,写出了《从犯罪构成看女歌手吴虹飞的罪与非罪》,供参考:🔗 网页链接 - [哈哈]//@刘晓原律师: 如果媒体传播谣言,是否也要永久关闭?
【再用微博传谣,小心被封号!】7月4日《新浪微博社区公约》一周年新闻通气会上,新浪微博称将建立全平台谣言公示系统,每位用户设定低信用界定线,当信用被扣至零分时,该账号会被永久冻结。据了解,一年内新浪收到举报微博上的不实信息超1500万次。你在微博上遇到过哪些谣言?(人民日报)
中国留学生敢直面要求美国副总统道歉,知道为什么吗?正是因为他们站在了美国的土地上。想想看,如果在中国,莫说是国君,就是一个村长,让你尿几壶还不是几壶?某些“公仆”动动小指头就从百姓口袋里偷走几千万、几个亿,啥时候给“主人”道歉了?开发商随便一铲子下去就是几条人命。尼玛,你不服!转
一些人痛骂84岁的@茅于轼 是汉奸,这是真的吗?他出卖了哪片国土?他害死了几个国人?他贪污了多少公款?他强拆了多少民宅?他转移了多少资产?他嫖宿了多少幼女? 我记起崔健一句话,其实你们和我们生活在一个年代。天安门只要挂着毛主席像,我们就都一样。别以为你比我小20、30岁,我们就不是一代人!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