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cjm陈君明的头像

cjm陈君明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换个标题就是,小夫妻绝食抗议高房价//@周至美: 勵志。期待一個絕食買房的故事。
    【小夫妻为买房日花5元】4年前,邱国英和郝然然在工厂相识相恋。小伙穷,但许下承诺,一定努力买房,让妻子过上好日子。小两口约法三章:不逛街、不旅游、不下馆子。两人月收入不过4千,为攒厂里新房至少10万的首付,夫妻日均花销5元,只买最便宜的菜,曾经8个月没吃过肉。by央视🔗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702评论 26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张春贤就是个蠢货。非要每次都全灭掉吗?这样下去,新疆早晚成巴勒斯坦。//@陶景洲: 都击毙了?怎么没有留一个活口,以便审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和深层原因?
    【快讯】今日下午,9名暴徒持刀斧袭击新疆巴楚县色力布亚镇派出所,致2名协警牺牲,2名民警受伤,暴徒被当场全部击毙。(天山网)
    转发 1254评论 68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知青记者: //@元芳视角: @沈阳张晶: 去看守所会见夏俊峰最后一面。 每一滴水不会觉得自己是江河湖海的一部分,但是民众的力量可以创造奇迹,让我 们一同呐喊:刀下留人,为了法律,为了人性!
    【夏俊峰】晨讯,张晶六时来电,法院刚来人,安排她与夏俊峰会见。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家属已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泪]。几年争取,无力回天。 只能祝@沈阳张晶 强强 夏俊峰的亲人坚强。评:这一判决让人何等绝望:对生命,对法律,对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湖南89万摆平瓜农...无耻@杂谈五味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694评论 26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花总的律师是不是好基友斯伟江?@展江: 法治,必须的。 //@于建嵘: 花总这种态度甚符合法治精神,执法者不要辜负花总的信任。
    1. 微博附图
    转发 502评论 5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荣剑2011: //@陈子明2013: //@许丹: 各位保重。 //@陈有西: 谢伍雷。多沉思,多保重。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 //@李准在洛阳: //@伍雷: 对于有西为功权辩护,表示佩服和高兴。目前形势逼人,国内最优秀的律师必须拿出当年重庆护法勇气、气势!期待中!
    #下午会见继续受阻#下午二时前冒雨再到北京第三看守所。要求会见王公权。第一个排号。上午告知无会见室的理由没法说了,又出来两个理由。1,侦查机关在会见。2,同案其他律师在会见。我说13日刑拘的,公安是否一直在审占用?2,本案系个案,他案律师能见王?不知北京公安还能发明什么理由。
    1. 微博附图
    转发 4647评论 99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周泽律师: 当年"公盟税案",许志永被抓,我是许的律师。当时,虽然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罚决定存在严重问题,但必须执行,公盟必须先交"税金"和罚款,否则,许将被判刑。公盟是公益性的,没钱;网友捐赠有限。最后王功权出钱了账,救出许志永。如今他们前后脚进去了,真巧。
    【震惊】著名投资人王功权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传唤,让我震惊。我震惊于王被传唤的"罪名"竟然不是私奔、嫖娼、聚众淫乱、寻衅滋事、虚报注册资本之类。王功权曾说:"我不希望中国爆发革命……我只是做一个公民应该做的,为这个国家的良性变革提供一些健康的批评之声……"🔗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666评论 1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但愿如此
    【对当前局势,我个人极其乐观】一定程度上,我也是一个不及格的过来人。当前形势,远比2011年茉莉花期间强百倍。当年黑头套、秘捕、秘押、没有手续、酷刑盛行,万马齐喑,不也走过来了吗?现在至少有手续,也未传出酷刑,诸位还在继续说话,社会反弹强烈,有这么悲观吗?
    转发 103评论 3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台湾人问大陆人:「啥叫双规?」听到解释后,惊讶的捂住了嘴:「怎么可以酱紫?」大陆人问台湾人:「啥叫关说?」得到答案后,轻蔑的撇了撇嘴:「介尼玛也叫个事儿?」[偷笑]
    转发 2268评论 30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广东政法和云南省检察院的官博接连发声 坚挺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利 非常好!不管这是不是政治博弈,我坚信无论体制内外 好人都不应该沉默。希望广东政法说到做到 言行一致,督导越秀分局严格依法处理好狼牙山案,不让支持你们的公众失望!
    转发 220评论 2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微普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转发 1476评论 413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不要被销号啊
    刚看到 @广东政法 继昨天转了@广州公安 的官博后,今天又转了广东高院的这条官博。又看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的腾讯官博@法耀岭南 也发了”子产不毁乡校“的同样微博。形势恶劣,这些发言与发言者的个人牺牲都让我尊敬极了。那些还在沉默的人们,应该想想你的沉默是否对得起这种牺牲。
    转发 1264评论 24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有用吗//@楚襄王22: //@赵翔307: //@哲学老农: 请大家一齐为玉闪喊几嗓子![话筒][话筒][话筒]//@萧--瀚微博226世: 果不其然,这条没多少人理。以前郭玉闪都是帮别人的,就是被软禁了也没停止帮助别人,可他需要人们帮助的时候呢。。。
    @刘苏里 老师微博,@郭玉闪曰 此次被软禁时间已经34天,我没什么可说的,只想问一句,软禁玉闪的熊猫们,你们到底要干嘛,你丫自己发神经,就不让别人过日子啊?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床运专家: 旧刑诉法与司法解释把未成年人的两种情况分为一律不公开和一般不公开。新刑诉法与司法解释一刀切了。李家请的那位律师是2011年才考过的司法考试,那时还是旧刑诉。学艺不精,害死当事人啊。
    李天一的律师提出公开审理,在新刑事诉讼法生效之日起,即今年元旦开始,已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司法解释修改了!见图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刚吃了麦当劳炸薯条,炸鸡翅,还有一杯加冰块的可乐。//@五岳散人: 就因为在微博说了句“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疯了?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转发微博
    《一点怀疑,七年冤狱》念斌案辩护词。典型冤案制造机制:警察因为怀疑而刑讯,因为刑讯而认为证实了自己的怀疑,客观证据对不上,就制造大量伪证,在司法的流水线上,警方反复拼凑证据,ZFW领导下,集体被绑架。没有一个警察、司法官员认为自己有责,没有一滴水认为自己造就洪水🔗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也试译,you have been always winning by following communism, but you know for sure you will fuck up in the future.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曾成杰之女: #曾成杰#误会了,这几年我在学校,其实一直是哥哥在跑父亲的事,找律师、跑北京,其实都是他做。我是去年暑假才开始介入这个案子的,因为父亲一直写信出来要我专心学习,加油考研,不要介入案子。哥哥这几年很辛苦,他是88年出生的,现在却冒出了好多白头发
    @曾成杰之女 提问:#曾成杰#不知道是不是我没有看全,只听到你有说和你哥哥,你哥哥比你年长,他不撑起来,而让你这么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女孩面对这些呢?(很同情你,关心问一下,希望有人能真正帮你分担) 🔗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周泽律师: //@易延友: //@杨名跨律师: 支持有西此议,集资诈骗必须废死。 /@黄朝晖律师: //@陈有西: 请猛转此贴。所谓集资诈骗的受害人,没有一个不是放高利贷追求暴利的,刑法上叫被害人过错,是法定从轻理由。集资诈骗不同于抢劫、盗窃,必须废除死刑。
    #乾坤颠倒#解放前枪毙黄世仁,因为他放高利贷逼债霸占喜儿;解放初陈毅在上海也枪毙放高利的,因为印子钱逼得人跳河。现在枪毙杨白劳,因为他欠高利贷不还给黄世仁。吉首逼得最凶,包围政府大闹的,都是放高利贷的。利率高过黄世仁。借出时并没有问问政府,不计风险逐利。讨不回就赖政府身上。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转发微博
    刘志军律师自己都不用请,国家给指定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就免死;曾成杰自己花钱请了律师,律师也做了很多努力,仍被判死,死前家属都见不到。至于刘等高管就审可以穿便服,而曾等必定是囚服,都是小细节。可见,大官真是官,毕竟曾是同僚;富商再富,还是草民!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朱明勇律师: 曾姗救父的各种动作,我曾认为是多余的,因为我认为曾成杰根本不会被核准死刑。现在看来,我们一直在低估他们杀人特别是杀同胞的勇气。 //@周泽律师: 何教授这样生气,莫非为最高院请你们去座谈之忽悠?//@何兵: 禽兽不如的东西!
    【现代版“缇萦救父”失败】湖南女孩曾姗,几年奔走京湘,为救其父曾成杰。这与汉文帝十三年缇萦救父极其相似。缇萦有幸生活在“忠孝治天下”的汉代,曾姗不幸遇到了藐视起码人伦的法院。法制史会记住这件事——现代版缇萦救父失败!对有罪的人当人道处遇,古今一理。藐视这一伦理,匪寇不如!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关于沸沸扬扬的曾成杰非法集资案件,看到参与调查的记者归纳出来的完整演变脉络就是:政府为政绩鼓励民间融资搞开发,缺乏监管实力,过程中政商勾结、人人逐利。失控后,以疯狂高息诱惑社会底层买单以掩护权贵(包括财政借款)资金撤离,随后社会动荡,于是抓商人、杀商人以平民愤。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大家还对这个法学博士寄予厚望啊。//@傅蔚冈: 对右边不能同意更多。//@向小田: 湖南这法治环境,领导居然当上首席大法官了真是讽刺啊
    昨天上午我看到长沙中级法院说罪犯没有会见权后,第一个将最高法的规定拍摄发上去。他们急忙删除,又改为罪犯到刑场时通知过,被我揭穿后恼羞成怒将我拉黑。法院太黑啊。可该法院在其微博中口口声声道歉并欢迎批评监督,底下却将本监督人拉入黑名单,显然是拒绝监督。其错后仿造死者不见亲属太无耻啊!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范忠信: //@何辉新: 一声长叹。。。。。。//@全章律师: 其他律师根本不是和他抢案件,更不是取代他,只是希望他能够和其他律师一起把案件讲出来,让更多人知道。而且这种案件根本没有什么政治风险。 //@徐天明律师: 私心太重,才会拒绝其他律师介入。
    【曾成杰冤死,王绍光律师给个说法吧】@全章律师: 曾成杰的律师应该滚出来向国民谢罪!去年曾成杰的事情得到大家关注,有企业家给他女儿捐款,很多人希望律师进行社会化运作,该律师竟认为曾死不了,拒绝其他律师介入,欺骗曾的女儿,曾女年幼不懂。@李和平律师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昨天傍晚,我上岛偶尔发现了黄丽陆总裁的长文章,很是震惊。我之所以震惊,是在2013年6月16号这样一个实点上,柳传志作为在正和岛、在国内企业界影响如此之大的一位先生,竟然在薄、王“重庆模式”,施虐数年,一朝引爆,披露至此,企业主们,苟活难安,凄苦惨烈,世人心惊之后;🔗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浦志强三个月大就过继给他舅妈,养母把他抚养大,民谚,生的没有养的亲。熟悉老浦的人知道,浦是极重情义之人,母子感情极深!人生在世,终有一别,浦伯母八十九高龄离世,也算喜丧。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简直: 你该佩服机器的坚固。这图是飞机降落、撞破、人早就下光后才起火燃烧、之后的结果。国内新闻标题『降落时坠毁』更是扯蛋。
    咋一看像是腐烂的鱼趴在沙滩上,人于机器真脆弱。这么少的死伤,已是万幸。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展开全文
    #念斌案#刚休庭,福州中院门口,走出法庭的斯伟江律师正遭到被害人家属围攻。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我们是新疆人 ,我们是维吾尔人 ,我们不是恐怖分子 ,每个地区,每个民族都有好人跟坏人 ,请不要把” 新疆人“这个词汇用来比较暴力程度 。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764评论 331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cjm陈君明

    如果男人女人都分别自体繁殖,这个问题就解决了。。。//@祎祎-失业ing: 享受你妹啊,那酒驾还大部分是男的呢,妈蛋,优越个什么劲?//@永世哀零: 完全不理解有些男性的优越感出自哪里 这么优越叫你妈别生你//@小危险是不是玛利亚: 【男司机出了事,身份是司机,女司机出了事,身份是女人】
    展开全文
    #老婆倒车撞死老公# #禁止女人学车#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女司机的方向感和处理突发交通意外的能力远远不如男人。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女司机引起的,女人根本就不应该去学车,老老实实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享受就行了! 详情:🔗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