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被长沙警方带走,新快报将全力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曾连续发表多篇批评中联重科报道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日前在广州被长沙市公安局带走。新快报官方微博回应称,关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一事,新快报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密切关注。
- 童之伟果然是宪法学教授啊,尼玛一点都不懂刑法!童之伟教授说出来的话,没有一点法律专业素质,竟然使用大量的猜测!简直是叫兽中的叫兽!
【法学教授:罚当其罪】薄熙来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22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童之伟表示,法院对他够宽大的了,在不认罪的情况下,法院其实并没有对他从重处罚。与判文强比较,法院对薄的判决要公正得多。🔗 网页链接
- //@西湖法律刘中原: 关. //@人民网: #追踪#【甘肃张家川:公安局长停职与中学生被拘无关】张家川县县委称,该县公安局长白勇强被停职与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案有关,与中学生涉嫌寻衅滋事案无关。据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白勇强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间送给史居平现金共计五万元。(@新华视点 )展开全文
#微评#【新京报:张家川公安局长行贿一事,要说清】不能正己,焉能正人?如果执法者本身违法,且长期未受到法律追究,那么司法公信将受到严重伤害。法院判决认定现任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行贿上级、枉法撤案,甘肃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犯罪者,还要积极澄清,回应社会质疑,如此才能树立司法公信。
种种迹象表明:张家川警方涉嫌在诬陷杨姓初中生。一,他微博是9月14日19:19所发,而张家川警方发布的情况说明说是"9月14日中午"所发;二,人群聚集是在9月14日当天白天,而且规模很大,而警方在声明中说是该学生微博发布煽动误导。这是明显的诬陷,希望张家川警方立即释放孩子,并向孩子道歉、赔偿。展开全文
【环球时报:驻港部队准备应对反对派“占领中环”】近来香港反对派不断鼓吹港人“占领中环”,争取所谓“真普选”。 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长郝铁川日前在香港报纸上撰文,批评“占中”行动会将香港推向动乱的地步。🔗 网页链接
【中国整肃社交网络 微博讨论活力下降】- 中国针对国内社交平台最有影响力的用户发起了一场大力度的威慑运动,这给国内的公开辩论带来一丝寒意,也对中国最活跃社交网络平台的长久生存能力提出了疑问。 🔗 网页链接
囚蛮子,拘功权,捉花总,吓老潘……”亮剑行动”,凯歌高奏;剑锋所指,噤若寒蝉。大v大伽,全军尽墨。有的身败,有的名裂,有的身败名裂。总而言之,失陷多时的网络舆论阵地已经收复,中秋佳节,以刑拘甘省16岁学童的战果将红旗插上了”上甘岭”。悲壮的是,杨达才、刘铁男等同志倒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展开全文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还记得这句台词吗?本人学识浅薄,实在看不懂哪里利了国?哪里利了民?如果一定要说利了谁,那就是利了某国计生委那伙官员!且不说几十年害死了多少人命,单单每年罚款所得的巨额所谓"社会抚养费"到底作何用途?是否进了某些人的腰包?求解,求科普!@行弦 @公民监政 @于建嵘 展开全文 - //@袁裕来律师: 博客天下有对李天一案众律师的生动叙述:http://t.cn/z8ORch9。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请大家正确、正面理解“两高”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本人深受毛左恶意辱骂之苦,他们经常诽谤我为"汉奸",诽谤我"恶毒污蔑毛泽东,攻击共产党"。今后再有发帖诽谤本人者,小心诽谤罪! - //@刘耘博士: 回复@白马梦蝶: [挖鼻屎] //@白马梦蝶: 肯低头的人,永远撞不到矮门。前提是,矮门的高度保持在你能低头钻过去。如果接下来遇到更矮的门,怎么办?也许弯腰就不撞了。再矮点呢?恐怕只能趴下咯。正解是:肯把门框抬高,永远不会撞门。
#箴言#1,钱能买到的东西,最后都不值钱;2,肯低头的人,永远不会撞到矮门;3,出路出路,就是走出去才会有路;4,幸福是用来感觉的,不是用来比较的;5,创造机会的是能人,等待机会的是常人,放弃机会的是蠢人;6,我们都是远视眼,往往模糊了离我们最近的幸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