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胡玥律师的头像

胡玥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转】买买提江·阿布拉,1979年出生于新疆喀什疏附县,是一位维吾尔青年画家,为人憨厚、执着、勤勉。他于2001年毕业于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专业,被分配到喀什师范学校任教。本次系赴马来西亚参加画展。愿他平安,也愿所有乘客平安。请勿听谣信谣,还有央视啊,你打毛马赛克啊!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我们没看过,还不是因为你们? //@人民日报: 【电影巨星】他在香港的4部半电影3次打破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他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2009年,美国《Total Film》杂志选出67部改变世界的电影,《龙争虎斗》入围,该片曾带起20世纪70年代美国功夫热
    展开全文
    【今天,向一个名字致敬】他开创了功夫片并将中国功夫带向世界;他创立了截拳道并让双节棍风靡全球。1993年,他荣获香港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1998年,他被《时代杂志》评为“20世纪的英雄与偶像”。他是华人世界永远的传奇巨星。今天,李小龙诞生73周年。回顾经典↓↓向巨星致敬!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697评论 52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某韩国历史剧截图,注意背景![哈哈][哈哈][哈哈]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35评论 99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即使出发点是好的,也是赤裸裸的行政干预司法,有违宪法规定。而且,现行制度,领导直接批个条子就是了,如此大动干戈,作秀乎?
    【政府发函恳请法院对强拆致死案慎重量刑】太原晋源区向两级法院发函,恳请对2010年的强拆致死案“慎重量刑”,公函称疑犯家属上访求轻判。律师认为这是行政干预司法。2010年太原强拆案死者之子为复旦在读博士,引发社会关注。🔗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411评论 135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展开全文
    #警讯#:丈夫被殴,妻子抡砖拍死对方。 80后女子周巧瑜和丈夫过马路时,与4名男子发生互殴。周巧瑜为保护丈夫,抄起路边的砖头,将骑在丈夫身上的男子打倒在地,导致男子不治身亡。昨天,周巧瑜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4🔗 网页链接 @搜
    转发 536评论 30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回复@周歌地球村: 这是个比喻。。。难道你认为“任何人都不能成为自己的法官”这句话中的“法官”也是指司法裁判的法官?本案中,被言论指责的警方成为调查、判定言论是否构成造谣的主体,这本身就构成程序上的不正义。 //@周歌地球村: 你是个伪律师,现在根本没有进入“检察院起诉“程序,怎么冒出个“
    展开全文
    【甘肃通报初中生发帖转500次被刑拘事件:煽动民众游行】近日,甘肃张家川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有内情,警方认定其"发帖转载超500次",称由于其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给公安机关办案带来极大被动。by@张家川公安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3
    昨天两高解的屎比劳教制度还要臭、还要恶[怒][怒][怒][怒]
    转发 11评论 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新四军是抗日先锋,张学良是抗日名将。
    1. 微博附图
    转发 256评论 14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对民主斗士或大V的三点希望】为有助于民主法治国家的实现。1、不要追求个人崇拜。请努力培养粉丝们的独立意志和理性思考能力;2、不要装B。让粉丝们充分认识到这个世界所有人都是普通人平常人。3、不要煽动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对立。宽容、博爱,是民主的构成基础。当然,对公权力应尖锐地质疑、批评。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867评论 17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全国网民热烈欢迎一个新的计量单位的产生:1高=250,2高即2个250=500
    转发 38评论 1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快去转发!超过500次就能定他诽谤罪了! //@墨鉅: 如果有人再诽谤茅老,他们会选择性执法吗?
    @宋阳标@茅于轼 先生屡屡进行污蔑和诽谤,早已经超出了任何学术观点之争的范畴,纯属人身攻击。这种事情,既然有司不管,茅老的学生们哪里去了?我的经济学硕士的授业导师同样也是八十四岁了,谁敢这么攻击他老人家,我见他一次就打他一次。再问一次,平时号称是茅老学生的那些人,你们到哪里去了?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7评论 15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最近,吾辈为争言论自由不畏牢狱。然而出乎预料的是,体制内的良心声音越来越多!先是广东公安、法院和政法,今是云南检察院,还有湖北恩施法院。这种情况,令人既喜又悲。喜“纣王拒谏比干挖心,卫巫止谤召公力阻”,尚不至于民不堪命。悲“家有正子不败其家,国有诤臣不亡其国”,专制得以苟延残喘。
    1. 微博附图
    转发 783评论 15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就这样在一党领导下自然形成实质上的两派制不是很好吗!?//@墨鉅: [赞]//@秋风论道: 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专政派仅有残余,文革再也回不来了。
    【观点对撞】人民日报视网络如洪水,学习时报警告甚于防川;红旗文稿说要出重拳,新华提醒莫跑偏;北京日报要对群众亮剑,解放日报(沪)检讨政府信息不公开;环球时报要整大V,华声在线担心堵塞言路;法制日报说须严打,光明日报坚持要依靠网民;河南日报晒抓人,南方日报(粤)认为得相信每个公民。
    1. 微博附图
    转发 6579评论 177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贺江兵: //@北村: //@于建嵘: 孙子却惧怕质疑!//@摘星手010: 子产不毁乡校,国人千古吟颂。依法治国,张驰有度。一个有活力、有理性的舆论场,一个有弹性、有法度的体制,乃国家之福。
    #人民微评# 河北女子网上询问“是否发生命案”被拘留事件,再次引发各界的忧虑。整治谣言是一件利网利民的好事,要警惕一些地方混淆概念、突破法律边界造成“捕谣比赛”,防止谣言定性的随意化与打击范围的扩大化。诚如@广州公安 所云“子产不毁乡校,打击造谣,若人人噤若寒蝉,显然是噩梦。”
    转发 4565评论 153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抓到微博大谣了,是将军@戴旭@戴旭 发微博称“法尔斯通讯社8月28日援引媒体报道说,普京办公室27日向俄武装部队下发措辞严厉的“紧急行动备忘录”,下令在西方攻击叙利亚的情况下,对沙特实施“大规模军事打击”。”,@俄罗斯之声 已经辟谣,建议将这种传播谣言,破坏中、俄关系的人绳之于法。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699评论 34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73评论 2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看过《神探伽利略XX~内海薰最后的案件 愚弄》:警察怎么能随便拆封别人的通信?而且用言语激怒别人再逮捕,这不是瞎掰么? ★★★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若法律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法将不法。法已不法之时,自由如同残花。——Robert F. Kennedy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我的律师: 坏鸟倒真的是哪儿都有,不过少数坏鸟也容不得,观念上尤其应如此。而且,这个大林子里坏鸟也太多了一些//@汶金让: 哪里的林子没有坏鸟?!//@高明--梁警官: [鼓掌]这一案件再次证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平生最最痛恨的是贪污受贿腐败分子。
    展开全文
    #微评# 4名法官涉“夜总会娱乐事件”,令法律失去尊严、司法蒙羞、正义受损。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这一案件再次证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上海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严查,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保障上海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展开全文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有人说吴虹飞符合刑法291条之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请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解释!吴虹飞的行为根本不符合!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再不济,也构成聚众淫乱吧? //@祝福法官: 你这话是真的假的? //@虎男伟狮: 嫖娼也是一种犯罪,也应该受法律处罚,怎么能无罪释放呢?你这个法官到底懂不懂法?
    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轮奸案“案件疑难复杂”退回补侦时,曾大胆揣测“别搞到最后无罪释放!”现在看来可能不幸而言中。根据:1:李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将受害人送上李某车;2:交易过程中,李某打受害者不为强奸,而是另有原因来看,果真就一卖淫嫖娼!🔗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清史用文言还是白话? //@葛剑雄: 回复@张启明kiming: 看你有什么要求。但还得查其他书。 //@张启明kiming: 葛老师,如果要查清朝的官员要看《大清搢绅全书》啊? //@葛剑雄: 回复@口罩小俠: 近年成立国家清史修纂委员会,集中相关专家新修清史,由戴逸先生主持,计划3000万字,已近完成。
    展开全文
    请教老师一个问题,为什么自隋唐以后历朝历代都有为前朝修史的传统?甚至于如元明清这些朝代,他们所推翻的不仅仅是一个王朝,更是异族政权,为什么还要替前代修史?@葛剑雄 @看历史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今天谷歌上不了跟这个有关?他们不这么紧张我还真不知道。 //@染香姐姐: 多名不知道今日开庭的网友都受到国家骚扰或监控。包括俺!根本就不知道今天开庭好不好!我党的情报真是让人着鸡,这么多年了还跟鸡毛信一个水平! //@天益红卫兵66: //@新公民张昆: //@13亿公民1977:
    展开全文
    广州2.23反核爆之张茂忠二:今天开庭国宝非常紧张,法院门口有几十个国宝和四五十个警察,阻止参加旁听的网友。其中,张圣雨、马胜芬、林光及一位网友(被强制带走。法庭里面旁听的二十多个人全是他们安排的。庭审休庭15分钟之后当庭宣判: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都已经打印好并盖上章了。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正如染香远远不如染香姐姐。//@染香: ▲ 在我看来,律师和小姐一样,都属于拿钱干活的,跟正义高尚不沾边。但有些律师的职业道德实在不敢恭维,远不如小姐!
    和律师界的朋友开座谈会,在谈到某地黑打黑社会的时候,律师们表现得义愤填膺,一副很正义的样子。我问律师们,黑社会黑打老百姓的时候,你们在哪里?你们可曾为那些被黑社会黑打的老百姓仗义执言过?你们的灵魂早就出卖给了金钱,请问你们有什么资格谈正义?你们的财路被打黑的政府断了,这才是重点!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检察官李小萌: 满篇都是马克思说、恩格斯说、毛泽东说、邓小平说,一个堂堂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论证问题、得出结论,都靠几百年、几十年前人的观察与思考,这样的学者既懒惰又奴隶成性,在编制上她是一名大学教授,但在思想上……
    【杨晓青:宪政是必须回答的现实政治问题】《红旗文稿》刊发人大法学院教授杨晓青文章“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核心观点: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民主制度绝不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宪政”。🔗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抓革命党,打压维新派可以理解,怎么连保皇党都不放过?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真荒唐!】看看这两天的新闻,副市长的女儿做了副市长,副县长的儿子做了副县长,有人说这是封建世袭,我告诉你封建社会世袭的是爵位,根本不是职位,你只能继承老子的待遇,根本继承不了老子的官位,这难道就是媒体鼓吹代表先进性的禅让,改革三十年,以为能等来戈尔巴乔夫,结果来的全是一窝金三胖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胡玥律师

    孙维:我也是受害人。希望关心朱令的朋友们能耐心看看。我的观点①孙维只是嫌疑人,她可能是罪犯,但也可能不是,我们在追问真相的时候必须牢记这点,切不可自己在心里给孙维判了刑。②正因为真相未明,我们才需要更加大声地疾呼重启司法调查,对孙维来说这也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她真的是被冤枉的话。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