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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玥律师

    再不济,也构成聚众淫乱吧? //@祝福法官: 你这话是真的假的? //@虎男伟狮: 嫖娼也是一种犯罪,也应该受法律处罚,怎么能无罪释放呢?你这个法官到底懂不懂法?
    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轮奸案“案件疑难复杂”退回补侦时,曾大胆揣测“别搞到最后无罪释放!”现在看来可能不幸而言中。根据:1:李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将受害人送上李某车;2:交易过程中,李某打受害者不为强奸,而是另有原因来看,果真就一卖淫嫖娼!🔗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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