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腐败大案,你吃惊吗?】据报道,11月26日人民大学招生处长蔡荣生持假护照出境被截,交代问题涉案金额数亿元。曾任校长秘书的教育学院执行院长胡娟亦被免职。胡和蔡均被看做人大前校长纪宝成的嫡系部队。传言称蔡出逃前留书讲述纪宝成违法事实【身为人大校友,余痛心疾首!@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 】展开全文
- 《双城记》里的一幕,权贵的豪车飞驰过后,,,,,,
11月20日,山西晋城。宝马女狂踹电动车送货女。叫嚣:我老公是人大代表我怕谁!
林中有两条路,你永远只能走一条,怀念着另一条。──罗伯特·弗罗
- "何时吃饭,何时劳动,何时性交,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何兵: //@煮酒谈史: //@高会民: 铭记罪恶:红色高棉的恐怖
被波尔布特共产主义实验改造过的柬埔寨,无阶级差别,无城乡差别,无货币,无学校,无邮电,无医院,无宗教,无法律,无广播电视,无出版物,无私有财产,无家庭.人们的生活都被规定好了,每天12小时劳动,2小时吃饭,3小时休息和教育宣传,7小时睡眠.何时吃饭,何时劳动,何时性交,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 网页链接展开全文
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的自传中这样写到:特权阶层有专门的医院、专门的疗养院、漂亮的餐厅和那堪比皇宫盛宴的特制佳肴,还有舒服的交通工具。你在职位的阶梯上爬得越高,归你享受的东西就越丰富,如果你爬到了党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以享受一切,你率先进入了共产主义!
5.13亿招待费加上父亲岳父皆为省部级高官,别说一个记者,连报社整锅端亦非难事。但金钱与权力真能为所欲为吗?今日中联重科两股跳水损失几亿?引发官场风暴又要几亿善后?今天“放人”之声响彻网络,发声只为自己。倘若我们今天哑然,他们便肆无忌惮,轮到自己也将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再喊一遍:放人!展开全文
- 公车私用已然是当今权贵阶层的一大特权。要消除它,谈何容易!正视社会现实吧!//@何兵: 好主意,应当@王岐山。 //@每周评论: 越是好主意越是得不到实行。
【北京小学生:给公车挂上红牌照】海淀区二里沟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栾松巍调查发现:来接同学的绝大多数车是公车,还有很多军车;高档饭店也停了很多公车;公园景点也停了很多公车…“我建议给所有公车装上红色牌照,有利于公车的自律,也便于群众监督。”http://t.cn/z855Ip1你支持他的建议吗?展开全文
<公安六条>是指1967年1月13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因共六条,简称公安六条。第二条和第五条中,将喊反动口号,散布反动言论等定性为”现行反革命”。但何为反动口号和反动言论无具体规定,因言获罪冤狱遂遍及全国。 秦火火被抓的时候,我没感到恐惧,因为他发得的确是谣言;薛蛮子被抓的时候我为他惋惜,因为他授人以柄;王功权被抓的时候我为他愤怒,他不过是个有公民情节的商人;但传讯花总时,我有点害怕,因为他冷静客观;当一个初中生发帖疑男子死因被刑拘时我流泪了!声援杨某,再不呐喊,下一个就可能是你我@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王功权的教育改革】很多人不知道,去年国务院推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当地参加升学考》通知,就是功权3年努力下来的结果,他在实现"异地高考"政策中贡献是尤为大的。直到9月13日之前,他还在不断努力着为异地上学的学子们争取权益。本季第11篇文章让大家了解一个推动教育改革的公民企业家 ——王功权展开全文
【王功权:我只是公民知识分子】年初《福布斯》采访了纽约哥大学习的王功权,王功权说,他眼中的公知,应该“敢于说出自己真心的观点,虽然不一定就是对的,但是不屈于某种压力或者为了迎合某些势力。”离开投资界后,王功权常出现在维权和公益活动上。当时他说,很快会回国,详见🔗 网页链接
楼倒,能倒出贪官;桥塌,能塌出贪官;代表,能代出贪官;干爹,能干出贪官;二奶,能睡出贪官;撞车,能撞出贪官;抽烟,能抽出贪官,住房,能住出贪官;喝酒,能喝出贪官,微笑,能笑出贪官,日记,能写出贪官,小偷,能偷出贪官,你们查不出贪官?试问人民养你们何用?@袁裕来律师 @焦点联播 @徐昕 展开全文
【环球时报:警方不会无缘无故抓人】著名投资人王功权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拘留,@环球时报 称"警方不会无缘无故抓人,他们一定掌握了证据".🔗 网页链接 我完全同意坏球的观点,抓记者刘虎时,他们就掌握了刘虎微博检举多名官员的证据。当年警方抓谢朝平、朱文娜、王鹏等,都不是无缘无故的
自从薛必群嫖娼、两高解释出台、李开复得病、潘石屹吓尿之后,官员贪腐明显减少,空气水质量大幅上升,食品也安全了,百姓幸福安康,生活美满和谐,伟大的中华民族即将超额复兴了。[赞][赞][鼓掌]
究竟是谁在拒斥宪政?载泽认为宪政实则“利于君,利于民,而独不便于庶官者也。” ,这是因为“皆公共之利权,而受治于法律范围之下。至臣工则自首揆以至乡官,或特简,或公推,无不有一定之责成听上下之监督,其贪墨疲宂、败常溺职者,上得而罢斥之,下得而攻退之。”贪腐官僚集团最有动力拒斥宪政。
张鸣:国家出了刘志军、刘铁男,薄熙来和蒋洁敏,形象不会受损,网上有人说句不好听的,立马受损了。有皇帝的时候,朕即国家,现在没皇帝了,有大大小小的土皇帝,依旧是朕即国家。说了不好听的话,就是损害国家形象。转发达到500,就可以定你的罪。 “五百次”最后肯定就是一个历史笑柄,是中国司法自我羞辱的一个标志,它还想实行?它不过就是一个拿来吓唬小孩的鬼符!如同反宪政的几个跳梁小丑只能在茶杯里掀起风暴一样,这回两高的司法解释绝不可能扭转微博所表达出来的强大民意,网络世界的确不仅是一个虚拟空间,而是可以瞬间转化为真实的巨流。 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信:“两高”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涉及互联网上的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如何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所作的解释,从表面上看是司法解释,但实际上是在对诽谤等罪作法律解释,特别是对“情节严重”的解释。
《人民法院组织法》仅仅规定最高法院有权对“审判过程中具体运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并没有赋予最高法院解释法律的权利。此次两高的解释涉及了法律的内涵与外延,是对罪名定义的解释,显然篡夺了人大的法律解释权。(原长微博为@杭州律师王成23 版权所有)
- 巨大的浪费!花的是谁的钱?//@墨鉅: 宇宙真理报!//@赵晓: 那该叫什么报?
【@薛蛮子: 我不是圣人也不是恶棍】2012年,他说“我自己做生意,我爸是副市长我娶了省委书记的(前)儿媳,钱、权、色都占了…我是一个多面的、复杂的、和所有人一样有七情六欲的人,我不希望我是个圣人,但也不希望我是个恶棍。我做慈善不问动机,只问后果。”🔗 网页链接 @王冉 @李想 @蔡文胜
倒退,你看得见!—1.2009年05月02日人民网:要追究制造发帖获刑案官员罪责2.2007年12月20日新华社:因言获罪是法治社会之耻3. 2010年9月16日人民代表网:因言获罪沉渣泛起是文明之耻4. 2010年07月29日南方周末:杜绝“因言获罪”,保护公民的言论表达权5. 2010-08-12检察日报:防止公民“因言获罪”展开全文
倒退,你看得见!—1.人民网:要追究制造发帖获刑案官员罪责2.新华社:因言获罪是法治社会之耻3. 人民代表网:因言获罪沉渣泛起是文明之耻4. 南方周末:杜绝“因言获罪”,保护公民的言论表达权5. 检察日报:防止公民“因言获罪”6.南方日报:乱用"诽谤罪"不仅是法律问题7.东莞时报:因言获罪的人与事展开全文
微博这几天“亮剑”一词火了。该词语之走红得益于电视剧《亮剑》,其情节大多为虚构,据说最接近原型的真实人物是王近山,且不说他是向日本鬼子和国民党亮剑,就是他自己也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而某些文革余孽竟然还借此向知识分子亮剑!想想文革中助纣为虐、向人民亮剑的走狗,有几个又落得好下场? 【温州官员双规期间遭按头闷水致死 】今年4月温州官员於其一在双规期间非正常死亡,处理纪委和检察院6人涉案,检方称,6人为迫使於其一交待问题,将其转置于冰水浴桶中反复闷水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微评:确定是故意伤害罪这么简单?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温州官员双规期间遭按头闷水致死 】今年4月温州官员於其一在双规期间非正常死亡,处理纪委和检察院6人涉案,检方称,6人为迫使於其一交待问题,将其转置于冰水浴桶中反复闷水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微评:确定是故意伤害罪这么简单?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很多人坚信社会的变个靠武力解决。中国几千年都是这么干的。最终只是换了新皇帝。枪杆子就是枪杆子,永远是个利用工具。我告诉你,只有追求笔杆子的自由,社会的变个才有希望。解放了言论、解放了思想。什么丑的恶的都曝光在言论面前。正义才慢慢显现。到那时候想不民主都难。这就是大众受益的制度。
【网上实名举报】1、实名举报为纪检部门所倡导,应当鼓励;2、举报有可能局部或整体失实,这不能视为造谣,若举报无一例外都毫无差错,那纪委及司法部门就可以撤销了;3、实名公开举报如完全失实,导致被举报人名誉损害,后者可依据民法通则规定,提起名誉权诉讼,甚至提起诽谤罪自诉。 【北京市公安局长兼任公安部副部长 傅政华其人其事】身兼公安部领导和北京市局主要领导几重身份,傅政华被视为政坛罕见的任职案例。他为何会以首都公安局长身份兼任公安部副部长?打击网络谣言犯罪是否是他履新后的“第一把火”?傅政华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