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里面有个常识,万科 在全国的项目都在深圳缴纳土地增值税吗,不是的话局长长的话不靠谱//@周争锋律师: 深圳地税局副局长杨龙,据我所知他经常在媒体上说的话不靠谱。 //@吴茂良: 既然深圳地税局发话了,万科可以起诉了。
【深圳地税局:未发现万科等拖欠土地增值税】深圳地税局副局长杨龙接受21世纪网采访表示,“注意到了深圳几家大型房企被央视点名”,“央视报道概念搞错了。”他说,土地增值税属于先预缴后清算的特殊税收方式,报道中提到的“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不能定义为“拖欠”🔗 网页链接
- 深圳地税局副局长杨龙,据我所知他经常在媒体上说的话不靠谱。 //@吴茂良: 既然深圳地税局发话了,万科可以起诉了。 //@林仁聪律师: 央视直接点了SOHO中国、富力、万科、招商地产等房企的名,构成名誉侵权。不过,谁会真正起诉呢? //@任志强: 抽央视个大嘴巴!
【深圳地税局:未发现万科等拖欠土地增值税】深圳地税局副局长杨龙接受21世纪网采访表示,“注意到了深圳几家大型房企被央视点名”,“央视报道概念搞错了。”他说,土地增值税属于先预缴后清算的特殊税收方式,报道中提到的“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不能定义为“拖欠”🔗 网页链接
- 摆事实讲道理,你们的这个本报评论员做到了吗,就会空喊口号,一句有用的没有。 //@南岛: //@曼竹鱼: //@孔狐狸: 无比赞同何老师,摆证据就行了,那才是最有力的反驳。说这许多冷嘲热讽的话实在无益,有卖弄之感。
#新快报记者被抓#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仍然相信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展开全文
【网络大谣假记者格祺伟"落网"】格祺伟出身新闻科班,却故意负面炒作,肆意敲诈勒索,人称"地方一霸"。他制造了"长沙湘雅医院80余保安围殴死者家属"、"祁东一中校长暴殴学生"等谣言。近日在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谣言行动中,湖南警方破获了格祺伟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团伙案件。🔗 网页链接
最高法院关于夏俊峰案的谈话中提到“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害人张旭东、申凯殴打了被告人夏俊峰”,问题在于,根据刑诉法第53条“(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法院本应认定的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可以排除被害人殴打了被告人的可能”。法院在对举证责任曲解中剥夺了被告的疑点利益。展开全文 - 本人今天在广州荔湾区法院开庭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提出了关于实习律师代理案件的资格问题,法官驳回我的意见,认为实习律师只是不可以单独开庭,还是允许对方代理,并说我对法律理解错误,现我发现我理解新民诉第58条没有错误,是法官错误,法官估计没看过新民诉法。
- 该案有个常识,生活常识,就是该男子背着自己的妻子给予所谓三的金钱或好处绝非本案审理的107万,107万只是有转账记录有证据支持的部分,那些没有直接证据支持的现金给付、礼品或以男方名义支付的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费用,因没有证据支持没有起诉罢了,所以主张睡了白睡的观点可以打住了。
#睡了白睡?#1、本案107万不能全部认定为赠与,丈夫每月固定支付一笔钱用于房租,每周两三天与小三共同居住,至少这笔租金有部分不能认定为赠与;2、赠与人对赠与物无处分权,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3、合同无效,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小三若真在前两年不知对方已婚,那么这段期间接受赠与无过错
- 为啥就没人说,就这水平党还让人家当人大代表,当人大代表的迟夙生不还是她吗。 //@曾入谠: 猜猜,多长时间博主主动把帖子删了? //@诸子傅家: 这水平,不死磕还真没卖点。[偷笑] //@洛神惊鸿: 回复@Panblack2: 这语文不影响她成为“著名律师”。 [酷] //@Panblack2: 看着捉急,这语文怎么写状书?[汗]展开全文
当律师是幸福的,能亲眼目睹见证到许多永远载入历史时刻的事件和人物。至少现在有:小河法院黄敏一庭驱除四位辩护律师;船营法院于亚红不许被告人家属聘请的杨金柱律师进入法庭;衢州中级法院金朝文不许被害人上法庭、被害人可聘六位律师他决定仅可上两名可上庭又且同时驱出他们。
- 一个老头子用苹果手机发微博已经不容易啊,能发就很不容易了。写错很正常,我手机、平板写也写错,或写漏。 //@吴茂良: 虽然王鄙薄,但我要说一句,这种错误我也犯。 //@帅帅的流氓兔: 回复@广州房地产律师李永快: 我只是觉得,需要说的规范一点。表内行人说外行话,连我这外行人都看不下去了。展开全文
#下午会见继续受阻#下午二时前冒雨再到北京第三看守所。要求会见王公权。第一个排号。上午告知无会见室的理由没法说了,又出来两个理由。1,侦查机关在会见。2,同案其他律师在会见。我说13日刑拘的,公安是否一直在审占用?2,本案系个案,他案律师能见王?不知北京公安还能发明什么理由。
- 问题来了,感谢组织,呵呵。 //@法官老蒋: 恭贺老汶! //@海东向前冲: 听起来相当不错,@法官老蒋 你就知道让我去你们那里感受台风和热浪,你学学人家行不行![阴险] //@汶金让: 欢迎来凤翔,游苏轼东湖,品西凤美酒,呵呵[鼓掌] //@海东向前冲: 请客!
9月14日潍坊学院新生军训时,一老师因学生军训挡道,忽视正要让道的学生直接撞上学生队伍。被拦下后,人渣女老师上手撕扯教官衣服,破口大骂,声称此路是老师路,不准学生走,并拒不向被撞的学生道歉。这种人渣老师怎么配当老师,人渣请滚出学校。【求帮扩】 🔗 网页链接
@记录者陈宝成 家属通过陈宝成微博披露:"今晚8:00领到平度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经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平度市公安局于2013年9月13日14时对陈宝成执行逮捕。"有人问我:怎么看?我认为现在还不是我说话的时候。我记得,吕净一把李长河送走花了六年时间,期间吕也一度被抓被判。故事或许正在重演展开全文
#律问#为什么提出律师应中立?因为在当代中国法官不能中立,法官必须坚持法律为政治服务、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等,法院要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这种情况下,谁来护法,只有律师!但律师如果有政党性、政治性也很难公平护发,所以中国律师应中立!这并不影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而会更好!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 你一开始就不中立。呵呵。材料你看了吗,开庭你去了吗,不就问了下梦鸽,你的结论就正确。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典范]国民党撤销王金平党籍,意味着他将失去“立法院长”之职。王错在干预司法。台检察官认为法院对柯某量刑过轻打算上诉,王金平则提醒检方不要“滥权上诉”,检方最终没上诉。在大陆,很多官员常对司法机关批示“要依法处理”,这道貌岸然的话就是干预司法。怎么处理?国民党给共产党做出了榜样。 - 出台政策不调查,不研究,不开听证会,结果被叮的满头包,现有修改退让,政府威信何存。是不是闹闹就可以改变政府决策了。 //@黄昔飞: 深夜织脖,精神可嘉转!
- 并联系各大媒体,编造李练散打,殴打杨某,自以为武功天下第一等谣言。这些推论若没有证据证明,兰和就是造谣。@新浪小秘书 。我的举报为啥都不受理。 //@武林新秀002: 转发微博
「辟谣」:据梦女士反映,她从未与李在珂见过面,李通过渠道拿到梦的手机号后,积极和梦联系,要求当李天一辩护律师,并称自己和某领导深交,小李冤,能翻案。被拒后,李对梦威胁恐吓,称要进行有罪辩护,让梦哭,并联系各大媒体,编造李练散打,殴打杨某,自以为武功天下第一等谣言。
- 一切源自药家鑫案件,被告人起诉受害人的代理人,估计这次审判后梦鸽会起诉李在珂律师,不起诉也会去司法局或律协闹事要求惩处,搞臭利益冲突的代理律师。这两个案件里面有个交叉点就是兰和律师。碰见这样的事,难为兰律师了。高参啊,让当事人有地方发泄自己的怨气,而没每时间和精力反思下自己。
- 干啥都离不开吃,不拍在酒桌上办案能如何。 //@彬彬枫叶05008: 驰援平度的律师们不见得都是@陈宝成 以及乡亲们的好朋友,为什么不要薪水而前去声援一个或一群并不相识群体呢?这就是关乎政府土地征收的正义问题,也是引起公众关注的原因之一。
- 农村人当官就嫖娼,你是这意思不,头条新闻牛啊。 //@广州房地产律师李永快: 其实他跟我们大多数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是:他爹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他有向上爬的野心,也许还被人利用了! //@汶金让: TMD,三代以内,都是农民,你欺负农村家庭是何居心?![怒]
【上海涉嫌招妓副庭长出身农村家庭】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透露,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另一名男子身份还在核实。陈雪明等4人涉及近日曝光的“法官夜总会娱乐”事件。爆料人说,副庭长赵明华是出身于一个浙江经济条件并不好的农村家庭。详情:🔗 网页链接 - 我一个亿才给治病,谁给我一个亿。 //@晶报: [话筒][话筒]焦点访谈:知情人称,只有交1500万,王林才会治病,而“一老总为给老婆治喉咙钙化,花了1千多万到2千万,但两年病也没治好。”🔗 网页链接
【焦点访谈关注“大师”王林:让他尝法律功力】绝活“空盆变蛇”不过是魔术把戏;收费740万收徒,所给秘笈淘宝上11元一本;自称为苏哈托治病已无从核实,治愈法师等皆是编造。今晚焦点访谈报道“神功大师”王林,称其满嘴谎言,诈骗敛财,这样的人应见识下法律的功力。🔗 网页链接
- 11月16日,浙江温岭官方发布消息称经警方深入侦查,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16日,温岭警方已释放了颜艳红。百度温岭虐童案的程序,就知道答案了。
有人说吴虹飞符合刑法291条之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请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解释!吴虹飞的行为根本不符合!
中新网7月25日电 题:公诉薄熙来彰显依法反腐决心。与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等部级官员被调查相呼应,今日,薄熙来被提起公诉,无疑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网页链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吴法天被开除# 我支持开除他,也支持开除何兵和徐昕。他们拿着学校的工资,不是一心扑在教学和科研上和老师的称呼不符。我讨厌拿着国家工资的教授天天说给自己发工资老板的坏话,有种你离开,不要人家养着你,你还唧唧歪歪,这不道德,也很无耻。 详情:🔗 网页链接
【多车碾压老人后逃逸 最后1辆报警被判赔近40万】法院认为,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 网页链接
- 貌似有个罪名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啥叫合适的方式履行。
【湖南永州劳教委二审被判赔唐慧两项损失2941元】 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今天上午九点十五分湖南省高级人民做出终审判决,唐慧胜诉。判决永州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唐慧要求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网页链接
- 晕,你说的逻辑不通,依据法条像纪英男此类情况是可以立案起诉的。 //@法界切糕: 我看了,非婚同居解除不立案;婚姻状态中同居可以立案。意在维护配偶的权利 //@深圳房地产律师周争锋: 回复@法界切糕: 你不看法条吧。法条的规定你不知道啥意思。看看法条先。
#团队动态#【谭芳律师参加"立案难"问题研讨会】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市律师协会现针对律师中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开展调研。7月12日,上海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处与@上海律协民委会 行政法委员会共同在上海市律协举行"立案难"问题研讨会,上海家事律师网@谭芳律师 参加。🔗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