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页链接 1、针对盘龙法院微博说“迟夙生等三人一直无理纠缠,并用手机拍照,严重影响了我院档案室工作秩序”澄清事实。2、忠告法院工作人员,应忠于法律而不是领导,当给领导干违背道德良知的事时,你是在出卖灵魂;当给领导干违反法律的事时,你是在违法犯罪;望不背黑锅,更不为虎作伥!
- 这个案情简单、目击证人多的案子,谁都是一看就明白事实真相,甚至连歹徒都清楚自己犯罪了而到处躲警察,就法官看不懂,非要颠倒黑白把被害人认定为“歹徒”,把歹徒认定为“被害人”,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你永远不要指望装糊涂的法官能审清案情。 🔗 网页链接
- 湖南3名厅官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法治频道-新华网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南省岳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韩建国(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 网页链接
- 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严重违反审判程序,在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期间就完成了开庭审案。检察院补充侦查是11月6日-12月6日。但法院却在11月21日和12月3日就开庭审案,且以后再没开过庭(第二次开庭公告有笔误,2011年误填成2012年了)。人人都说法院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但盘龙法院就犯了,奈何!展开全文
- 盘龙法院庭前会议(第一次开庭)不让当事人参加,对此朱建伟律师当庭表示:“质证应当是在被告人及旁听观众到场的情况下才有效”,罗坷律师也表示:“在被告人缺失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是无法完成的”。但在正式开庭(第二次开庭)时却以律师已在庭前会议质过证为由,不准律师质证,剥夺了律师质证权!
- 【辽宁鞍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景春涉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景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辽宁省纪委) (分享自 @凤凰网) 🔗 网页链接
- 🔗 网页链接 本视频告诉大家:1、律师就该像迟夙生律师一样依理依法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委托人也要积极作为,勇敢维护合法权益,不需要理会强权部门的无耻行为,他们可能人多、声音大和语气重。3、一个违法的判决需要用几十个违法行为维护,找他们理论并用手机录像就是找证据。
- 今天陪迟律师到昆明盘龙区法院阅卷,法院再次耍赖,先是临时工应付,然后就躲进去不搭理,刚好原来同意阅卷的领导出来,他告诉我们等一下,但却跑到外面聊天去了,最后 领导和工作人员全部躲开不搭理我们,打督查室和院长办公室没人上班.
- 纪委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执法和效能问题的投诉、举报和申诉;查处涉及执法和效能的投诉、举报并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 伸冤关键要有证据,养成每次和官方接触都用手机录像的习惯,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时是没有肖像权的,尽管大胆的录。同时一定要找到诉求在十八大报告、习总书记讲话和国家法律中的依据,在录像时反复向工作人员宣讲,总会有工作人员忍不住冒出一句他们不用遵守这些的雷人语,我暂且把这叫钓鱼伸冤!
- 法官有利用公权力制造冤案的权力,我们亦可用与生俱来的私权利回击,当法官制造了冤案,就已经不是法官了,而是人人得而诛之的罪犯,蒙冤者的绥靖是法官制造冤案的动力,当公权力不惩罚他们时,我们可用私权利让他受到应有报应,哪怕有些行为可能不道德,但不能违法犯罪,让他在制造冤案考虑一下得失.
- 因为当事人和律师都存在取证难问题,可让律师把卷宗给你,自己看,只要是冤案就一定会有漏洞,有了证据到纪委告才有用,目前群教办也是一个好的上访对象!
- 对@昆明律师许思龙 说: “未经法庭准许不得录音录像”,这是最高法的一个内部规定。它与上位法即《刑事诉讼法》关于一般案件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规定相违背,应当视为无效!
- 回复@超级4号胡萝卜: 可去告他们呀!不相信公检法也可以将他们造谣的证据在网上公开呀! //@超级4号胡萝卜: 迟胖子长沙法院造谣,周泽卡尔案造谣,张培鸿三江教堂拆迁事件造谣,你崇拜的怎么都是谣棍?
每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前,工作人员都会神气活现地宣布: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发博客微博客,因此有严格的对这些设备的安检,配备了大量法警,还常发生警民冲突。细想法院这样的规定除了有利于暗箱操作、枉法裁判、对抗公开审判原则还有别的意义吗,急需废止这些规定!
- 对@陈有西 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4月21日至24日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是清理各部门乱七八糟的司法解释吗?
-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王兴律师:致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并审委会全体法官的一封公开信》 - 🔗 网页链接
如果天总不亮,那就摸黑生活;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角落。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你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做人当做报晓的雄鸡,莫做待宰的羔羊!转载 #新浪微博价值排行榜#展开全文
- 对@迟夙生律师 说:昆明盘龙区成绍东一案的庭审是在卷宗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期间完成的,以后再没开过庭,合法吗?
【网摘段子】在群猪眼里,屠夫马大爷简直就是个英雄。因为每次马大爷来检阅完,都挑几头最膘肥体壮的出去杀了,然后拿回一盆猪食对群猪说:平时这几头肥猪净欺负你们,抢本该属于你们的猪食,现在我把它们杀了,把它们的猪食分给你们。群猪感动得热泪盈眶,觉得是天下所有瘦猪的贴心人。「转」
【斯诺登的父亲告诉我们:什么是自由】1、儿子叛国后,政府希望父亲说服儿子回国,父亲可以公然拒绝;2、父亲到俄罗斯看儿子,政府只能放行,不得刁难;3、父亲和儿子请律师,状告美国政府,不用担心没律师敢接;4、父亲看完儿子,在俄罗斯骂完政府回国后,不会被控,造谣或危害国家安全。@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 对@昆明律师许思龙 说: 盘龙法院阅卷被刁难记:第一次家属的委托书需有“犯罪人”签名才可。第二次要“犯罪人”本人一个人签名的委托书才行。第三次说要请示领导才行,但阅卷拍照时又阻止不让拍照,死磕,同意拍照。第四次又不让拍照,说这些是公安卷,死磕,同意复印。第五次只能查看,领导研究中!展开全文
- 盘龙法院竟然是云南省优秀法院,云南省文明单位!//@迟夙生律师: 谢谢支持,公开公然践踏法律的执法者是一大公害,其社会危害性不亚于贪污受贿。 //@meisx: //@鹏媒体赵鹏: 【微曝光:知法枉法的垃圾滚出法院!】
这位就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档案室的负责人,此人坚决不按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规定履行职责,果断剥夺律师阅卷权,还有没有被她刁难过的律师?这样握有权力以权枉法的人滚出法院![怒]拍摄于她的办公室。 我在:🔗 网页链接
- 今天旱到了盘龙法院,院方再次耍赖,让我们再等等,等待中!
对五毛们的污陷造谣不理不采是最好的回应。自从曝光昆明市盘龙区法院长期枉法践踏律师阅卷权,五毛又开始串至我的微博,为了节省点我们纳税人自己的钱大家一个也别理他们!公民们继续拍那些枉法的握有的权力的公仆吧!在他们履行公务的时候他们没有肖像被保护的权利。 我在:东风大街(中段)
- 今天旱到了盘龙法院,院方再次耍赖,让我们再等等,等待中!
这位就是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档案室的负责人,此人坚决不按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规定履行职责,果断剥夺律师阅卷权,还有没有被她刁难过的律师?这样握有权力以权枉法的人滚出法院![怒]拍摄于她的办公室。 我在:🔗 网页链接
新华网邀请俄总理梅德韦杰夫对话中国网民,针对公布个人财产的问题,他回答:“大家知道总统总理有什么样的收入,有哪些财产,我家属的财产,我觉得这个做法很正常,全世界都这么做,没有什么特别的。”此话明显不妥,中国不是“全世界”中的国家?他想把中国排除在“全世界”外吗?对此严重抗议[怒]
- //@杨名跨律师: //@护锅起义: //@于建嵘: 警察是维护法制的,不是为某特定公司和人群看家护院的。长沙警方应在批评者和被批评者之间保持足够的法治理性。善待媒体的批评,是现代信息社会的基本要求。
【必须放人】新快报:应该说,我们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上周五上午,人被带走了,我们没有吭声;上周六,我们没有吭声;星期天,我们没有吭声;星期一,我们没有吭声;昨天,我们还是没有吭声。评:今天,必须得说:长沙警方,你们必须放人!
【那些被“制造”的谣言】①云南宣威火电厂炼成“癌症村”?真相是“边民”董如彬杜撰!②云南寻甸黄氏四兄弟系黑社会?真相是“边民”炒作!③湄公河惨案抓糯康是阴谋?真相是“边民”造谣!④杭州一供电局建豪华办公楼?真相是格祺伟敲诈勒索!⑤湖南衡东交警打人遭千人围堵?真相是格祺伟炒作!↓↓
- 怎么南京人民就忍得了4年,难道当年日本鬼子的大屠杀把南京男子汉都阉割了,到现在都没有阳刚之气了?//@袁裕来律师: 密切联系群众,民怨沸腾了4年,却还没有联系上领导们。
人民网:南京市长季建业已被双规 在任4年民怨沸腾。市委书记呢?南京是江苏省会城市,省委、省政府呢?他们没发现?
【美国科学家揭露感冒真相:甚至有些病不治自愈最好】感冒其实没的治,无论是否吃药病情最多持续一周,吃药只会使病情加重。感冒后必做的9件事:1.多睡觉;2.补充维c;3.吃块黑巧克力;4.打开加湿器;5.吃流体食物;6.多喝水;7.远离乳制品;8.服用非处方药;9.耐心等它过去。「转」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