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暴走一族的头像

暴走一族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英超神进球!开场13秒门将大脚直接破门】http://t.cn/zRCe2Vu斯托克城和南安普敦的比赛开场仅仅13秒,斯托克后卫回传禁区,门将贝戈维奇大脚向前开球,球越过大半球场,在对方禁区前弹了一下越过南安普敦门将博鲁奇的头顶飞入大门!此球成为了英超起脚距离最远的破门,视频:🔗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6427评论 482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吴法天: 最后一句[吃惊]//@土豪不要走: 该抓就抓,该查就查,有事就判,没事就放。多简单的事,记者是天王老子吗?合着记者证是免死金牌,谁都碰不得?凭什么啊?!全国记者都道德模范是吧?逗我呢?陈有没有犯罪我不知道,我就觉得某些人真他妈能来事。。加长护舒宝都兜不住那颗充满负能量的心。。
    展开全文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夏俊峰案:司法的敌人】《南方都市报》首席记者@韩福东 :在死刑没废除的情况下,夏俊峰在这样恶性的杀人事件里难逃一死。死亡城 管有过错,但将所有城 管之恶加诸其身,于案情并无意义。将夏俊峰杀人事件抽离出具体的个案,变成小贩对城 管暴力的反抗,似乎就赋予了杀人者以正当性。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99评论 42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谁】秦火火和立二拆四造的谣言有两种,一种是炒作想走红的美女,自然从女当事人处拿钱,好理解;但另一种,他们给雷锋、动车、红十字和解放军造谣,看似没有炒作谁,他们从谁那里得钱呢?那些人为什么让他们造这些谣丑化英雄、国企、国家和军队的?这背后之人的钱又从哪里来的?🔗 网页链接
    转发 2536评论 77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高院会不会再吃一次屎 //@袁复生一世: 不知道这些事实可论证劳教唐慧的合理性,还是可以论证撤销劳教唐慧的合理性?我们关注的是,是否可以劳教唐慧的问题。唐慧的人品问题,who care?而那些“被唐慧胁迫而改写判决词的法官”,受唐慧影响办案的公安,难道不应对他们说,执政能力这么差,为什么不去吃屎
    展开全文
    被某案刷了好几天屏,我从中看到的是:在大众传播的领域,“真相”只不过是人们愿意相信的那部分事实。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有时候真替袁大状的智商着急[哈哈]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4534评论 240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转发微博
    原中行副行长赵安歌受贿579万余元。第一笔来自阮健锋的40万美元当时约合331万元人民币。第二笔是华远的任志强贿赂款190.8万元人民币,已被追缴。其三笔是王龙俊的贿赂款7万美元约合58万元人民币。阮健锋另案处理跑到美国了,王龙俊被判了三年,只有任志强没事,全身而退。请任志强出来说说脱罪的经验。
    展开全文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也只能在西部落后地区玩玩了,东部没人会鸟他。//@白开水冷冰冰: 这种东东玩多了,真没意思滴。理会他们便是纵容,便是践踏法治。//@老辣陈香: 【微评】若我是当局者,我是不会理睬这种绝食的。别谴责我无人性没良心哦~!
    这个年代,需要更多@律坛怪侠杨金柱 。为抗争法院违法驱逐辩护律师,正在绝食。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伍雷 “此风不刹,国无安宁,民无生际”。
    #北海#最新消息,上海秦雷律师飞抵北海,感动中!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朱令令案:我草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本案的核心是设法让北京市公安局公开已取得的证据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已足以锁定犯罪嫌疑人,尚无法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有什么关键证据有待补充侦查。李春光律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是错误的,北京公安拒绝公开我也坚决不同意。🔗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点子正: 此博与段狼属同类,典型狼狈为奸![弱] //@椒江叶Sir: 准备自首?不大可能。黄鳝钻洞了。 //@NL桑齐燕: 公安一严打,小偷全放假 //@不朽尸王薛都督: 不能造谣传谣就得封笔,po主是在自抽么?
    封笔声明:根据有关部门指示精神,鉴于微博目前形势,决定自即日起,暂时停止更新本人微博。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四名无辜者冤判死缓服刑17年,现场指纹对上另案罪嫌真凶现形】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萧山农垦一场分别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其死亡事件。公安认定是萧山籍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为,后其中4人被判死缓。2012年在侦查其他案件中公安发现这五人并非真凶。🔗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为了看看新年献辞到底是不是《大禹治水》,我专门上次街把《南方周末》买回来了。为了“宪政”这个众所周知的纸媒禁忌词,公知们都哭着喊着闹了一晚了。可上网看看,@老杀在此 还在跟人舌战黄灯罚则。这黄灯本来就是催促想走的人快走,提醒走不了或不想走的快停。南周党,你地明白?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杨海鹏昨天牛哄哄地把他的微博改名“海鹏在上海”,于是,于是燕青手札今天就诞生了。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方建江律师 的逻辑(其实是法盲公知邓飞们早就秀过的逻辑)推演,刑法设故意杀人罪的前提是承认人可以杀,对吧?就这水平看来也就只能做个哄哄当事人的演技派律师了。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昨天,网名为@中国微生物 的网友故意隐藏关键信息,将以下这张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天安门广场安保照片在微博发布,达到蓄意误导网友的目的后立即删除。著名脑残谣哥@袁裕来律师 立马转发,一些知名大V也迅速跟风转发,一个移花接木的谣言就这么传播开来了。2011年两会报道原图🔗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回复@czm1968: 你给的链接貌似没有这张照片啊 //@czm1968: 🔗 网页链接 龚刚模弟弟龚刚华曾“招待”李庄嫖娼 //@暴走一族: 回复@czm1968: 这是网友恶搞的照片,中青报未发,正规媒体都没发。李庄移花接木贴这个图,倒是像给中青报或重庆栽赃了。
    PS这张照片的,可能近期投案,希望不要有任何顾虑,大家期待您说出真相。 ——看到许丹的博文《问问《中青报》和幺宁》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江苏女登山者尼泊尔坠机身亡】苏州的杨志华是个户外运动爱好者,去年她刚参加过穿越西藏阿里的活动。她的一位朋友在论坛中说:“前几天杨志华忙忙叨叨网购物资准备行李,压抑不住的兴奋,26日晚还说出发前最后锻炼一次,没想到真的是“最后一次”了。//@我叫莺莺: @黄百万的春天 @苏州天天天蓝
    展开全文
    杨志华,江苏吴江人,是苏州凤凰驴友驿站的成员,在磨房上ID为vivianyzh,这是她生前的一组照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暴走一族

    //@周凯莉: 回复@柏拉钱: 没关系,我最羡慕的职业是鸡和二奶,她们真正实现了我所梦想的女性在身体和精神上的独立!但我不具备这种入门资质! //@柏拉钱: 做鸡——假如可以开玩笑滴话(这玩笑得有多过分啊,抱歉得紧)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