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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配置法律顾问,该不该点赞http://t.cn/Rvz7WF2,我也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有关职能部门虚设,各组成部门几成传声筒,缺乏对价,常需随叫随到,无时间观念,有关部门及人员往往退避三舍,依赖性较强,反正有律师最后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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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我到南昌电信缴纳宽带费,被告之年费为788元,与此前电信电话营销告知的720元不同。我已向10000号投诉,南昌电信,你千万别说调不到录音或剪辑录音哦。@徐昕 @黄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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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县委书记一年捞取全县人民几百万元血汗钱是很正常的🔗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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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兵: 中国特色的死刑制度。
    【盘点近年来部分被判处死缓的高级官员】资料显示最多的受贿1.96亿,最少的涉案700万。我猜,700万的一定眼红1.96亿的,反正结果一样,当初何必少拿。几百万到几亿,都是死缓。这个标准看起来弹性很大!——死不死与你贪的多少的案情无关,与法律无关关。@何兵 @徐昕 @袁裕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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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趣or奇怪】网上有前首席大法官肖扬的制服照,居然没有搜到前首席王胜俊的制服照,也没有现首席周强的制服照。往事不可追,现首席可要留意,如没有,赶紧补上,关系角色认同,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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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系不一定赢哦。
    做律师二十年了,盘点一下,代理过的案件几乎没有一起不找关系能赢的,哪怕是离婚案件。我该怎么做? 中国,还有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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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那位同学听过十几年前童老师那场讲座? //@袁方_HROS: 弹指间,十几年过去,那场我也听了,狂批张文显;当时觉得权利义务说总是绕来绕去,不如权利权力说来得坚实。 //@童之伟: 回复@晏辉知识产权: 那时候意气风发,现在老了。
    【要求不讲公民权利基本等同于整体上禁止讲宪法法律,取消法学】我国近一世纪来都把法学视为权利义务之学,最新提法也是权利与权力之学,其中权利即公民权利;我国宪法设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专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实施宪法最基本内容,立宪国家都一样。不讲公民权利后法学、宪法学向何处去?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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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老师,你好,我是中南97级经济法研究生,现仍记得当年就读时,一晚站着听你旁证博引古今中外宪法文本批权利义务说,阐述自己的权利权力说。 //@童之伟: 那是与梁彗星老师共同发起的,想起来那时候还有些探讨空间。 //@侯猛UIBE: 童老师当年发起“法理学向何处去”讨论会,这一晃就过去14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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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不讲公民权利基本等同于整体上禁止讲宪法法律,取消法学】我国近一世纪来都把法学视为权利义务之学,最新提法也是权利与权力之学,其中权利即公民权利;我国宪法设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专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实施宪法最基本内容,立宪国家都一样。不讲公民权利后法学、宪法学向何处去?求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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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时要学会放弃,不被体制所束缚。我现在也在练太极。让一切都慢下来。
    清明节,接到短信,一位环境法专业的博士、副教授,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万分惋惜!他毕业时,我是答辩委员。这些年,在专业年会上都能见到,学术追求更高。逝者已去,愿生者珍重!更愿今后无此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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