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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月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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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逼陈有西又出来了,耐不住寂寞啊。还是当皇帝的感觉好啊//@陈有西: #澄清#对这种有意涂黑王功权的贴表示愤慨。我的信息不变:王「配合说清全部事实,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 //@胜海州: 据说在里面全招了,还咬出多位公知 //@侠骨柔情的杨华: 转发微博
    #王功权被批准逮捕#倾接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巳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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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时间还看看在网上乱叫!!!!无时无刻你不在微博?说明了什么?虚伪的傻逼@陈有西 //@陈有西: 回复@天蓝在不在: 我没有精力.有些律师希望我能同他论战,目的意义动机都很清楚.我不会置理.一没时间,二不做他人出名台阶.有心思看我的辩护词和答疑共五万字,都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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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陈有西把他害死的。
    #关注夏俊峰#死刑复核辩护,认为原一二审定罪事实不清,证据不实,要求不矛核准,发回重审。如统一报道,此辩词可以会被屏蔽。『律师公布沈阳夏俊峰死刑复核审辩护词 - 爱问』🔗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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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需要的是证据,不是“更像是”,不是“我赞成”,而是 “事实证明”!陈有西,你这种混子都能做律师只能说明中国对你太宽容了!@海棠馆主 //@陈有西: 回复@海棠馆主: //这个更像是杨某回到酒吧后分钱给皮条张的时候得知了对方是李天一,结合李天一上次打人事件中证明背景不强硬,所以临时起意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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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95434,评论41000,即一半有评论。李天一案评论中,200多新注册骂人马甲被我立即拉黑不计。『我的微数据』🔗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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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是臆测!!这都是什么律师!!“更像是”这词都出来了,可见素质之低!!!!都是些什么人,中国法治在你们手中更无望!!@海棠馆主 //@陈有西: 回复@海棠馆主: //这个更像是杨某回到酒吧后分钱给皮条张的时候得知了对方是李天一,结合李天一上次打人事件中证明背景不强硬,所以临时起意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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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道德。。。。//@轻风吻月: 没有人道//@李方平律师: 唐吉田律师说:刘少奇当年快不行了,还要 反复听中央开除他的公报呢?所以,人道都奢侈。
    薛蛮子,毕竟一个患癌症的老人,北京公安就不能取保候审吗?怎么美没一点人道的考量?还时不时拉出来到央视上羞辱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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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ypq03: 草拟骂吧 //@ypq03: 回复@星月宝刀: 你这人说话的方式就知道素质低下,我也向你学一下吧:如果你老婆跟几个男人去酒店,一定是在卖淫,与强奸无关[哈哈]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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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ypq03: 自己跟去个头啊 她是喝醉了,被带走的。。。即使是她跟着去的,你就可以强奸人家么!!!哪天你老婆跟着我走,我强奸她也不算强奸啊?!你还是回去补点法律知识吧,你个傻逼 //@ypq03: 回复@星月宝刀: 杨女自己跟去这叫强奸?五个孩子被这个卖淫团伙害了,这是个什么社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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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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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真有 @ 陈有西 原来他在收专家论证费,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哈哈@陈有西 你应该接受挑战!!!!!!!!
    【赵运恒下战书PK@陈有西 等李家十二位专家团】原本应同一战线,现在为何其余被告人律师与李天一律师公开对立、宣战?赵运恒律师表态:“为了维护律师尊严,也为了阻止你们继续践踏律师职业良知的底线,我向你们发出一次性的职业生命挑战。” 挑战书详细内容,请猛戳→🔗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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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是从法律视角辩护的么?有法律思维么?你说大家先入为主?你有没有先入为主?!你是不是拿了人家的钱了?在宣判之前,你利用媒体舆论大谈自己的观点试图影响法官裁判这是律师应有的作为么?更何况你不是本案律师?//@陈有西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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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不正义,就你正义?大家气愤不过原因在何?还不是你们这些垃圾律师在搅浑水赚足人气?你们是从法律视角辩护的么?有法律思维么?你说大家先入为主?你有没有先入为主?!你是不是拿了人家的钱了?在宣判之前,你利用媒体舆论大谈自己的观点试图影响法官裁判这是律师应有的作为么?//@陈有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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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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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是不是收了人家的费用?求真相!你陈有西也不是圣人?!你凭什么依据北京整治天上人间之后公安怕担责就说人家是硬要定强奸???你有事实依据么?大家都不正义,就你正义?大家气愤不过原因在何?还不是你们这些垃圾律师在搅浑水赚足人气?你们是从法律视角辩护的么?有法律思维么?//@陈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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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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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在显摆您是博导么?您为什么要糟蹋“博导”二字?!
    【法学博士回应薄熙来案证人大多未出庭作证争议】证人除法定例外是否应当尽量出庭作证,证人出庭率低是不是事实,美国的情况能说明什么问题,薄是否恶意狡辩,等等,看了这样的文章真是让我们这些做博导的泄气呀,文过饰非、逻辑混乱,为什么要如此糟蹋“法学博士”的名号呢!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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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 你败坏你们门派啊。。。。。。丢人了 @把酒留肆 ,而且是丢大了,哈哈哈 @贺卫方
    薄熙来的政治 遗産 | 张千帆的共识网·思想者博客 - 分析到位,强烈推荐!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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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狗你能说人话么?!//@张志铭的微博: 是川大教员吗,真替川大师生捏把汗呀[汗]//@徐昕: 请川大回应 //@贺卫方: 【公开举报】此君居然是四川大学副教授?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地讲道理呢?//@潘无名: 贺卫方是条西方人的狗!钱钟书要知道这狗东西的行为,一定会把狗屎涂在贺狗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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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大见得着的钱锺书/显摆贴四】这确是独一份的珍贵藏书。1984年我还是个研究生,承钱先生不弃微末,赠我大著《写在人生边上》(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12月一版一刷。钱先生还题字盖章并解释《人兽鬼》不克相赠的原因。1986年又获赠《七缀集》。两本签赠书成为我镇宅之宝。@小白草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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