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盗得7.3万元兴奋得当场面瘫[衰]】江西人文某平时在温州打工,总觉得打工辛苦,就老想着搞点快钱。一次他从一辆奥迪上偷得7万多块,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多钱,他感觉心脏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可是,乐极生悲,他兴奋得当场面瘫,被警方抓获的那一刻嘴还是歪着的。钱江晚报🔗 网页链接
- 将法律行当视为名利场,或可理解与李案牵扯之大部分律师。但对于某些以站在伦理高度自居之人,背地里拿着钱,还装清纯、居中之人,则比那李在珂赤裸直白,来得更让人作呕。//@金牙大状: 律师伦理大溃败。 //@忆通李劲松律师: //@袁裕来律师: 博客天下有对李天一案众律师的生动叙述:🔗 网页链接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 回复@商标店小二: 就本案而言呢?该公司在产品和包装上均标示了其自己的注册商标,但在其内部划分的产品型号上包含了第三人的注册商标。 //@商标店小二: 要看型号是商标意义上还是描述意义上使用。看具体案例哦
某公司在产品及包装上突出使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但其产品型号中包含了第三人的注册商标(文字商标)。产品与第三人商标核准使用的产品类别相同,而且在第三人注册商标申请日前,该公司已将同样的中文用于其产品系列型号中。请问这样是否涉及侵犯第三人商标专用权?@同济张伟君 @马翔律师 @张爱武律师 - 被凌迟处死刑犯呢?他们如何归还?//@何兵: 你不是号称研究历史吗?
中国历史上还有哪个朝代处死犯人之后不归还家属遗体的? 发表了博文 《任志强之流为什么疯狂抵制房产税》 - 庄志明律师 “贾康是在糊弄老百姓!任何和房子交易与持有有关的税收,一定会推高房价!房产税一定会体现在租金或房价中由消费者承担!”任志强在微博上这样叫 🔗 网页链接 - 天同接下来第二步是不是想在全国布点,或者吸引各地所加盟了?@蒋勇律师 //@蒋勇律师: @天同胡清平 主持下午的律所主任管理论坛沈阳分论坛。中午饭后抓紧开始,我参加到半途就该去机场飞长沙了。
紧锣密鼓,简单吃了午饭,律所主任沈阳站又马上开始了!高效率的@蒋勇律师 与沈阳律所主任们在互动。
- 这姑娘估计是周星弛电影看多了。不知她是干哪一行的,如此坦诚、透彻啊。老板用了她估计会掂量掂量,这姑娘不知咋用。
- 非以律师为名义有偿招揽非诉讼法律服务,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
快!紧急求助:朝鲜在中国海域抓扣中国“辽普渔25222号”渔船,船长和15名船员连船被带到朝鲜。事发5月5日深夜,明天(5月19日)中午12点是交60万赎金的最后期限,逾期将没收船只。已获悉的情况是,船主奔走多日无果,有关部门也不问事,船主很焦急,恳求中国外交部、驻朝大使馆出面帮助,处理此事。展开全文
- 中国的“父母”官们,在实践中完美诠释了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名言“权力是最好的催情剂”。其实我们应该叫他们“情妇”官们。@中文台张婉
- 其本人曾在网上说过,其透过助理代理大量案件的事。 //@刘平凡律师: 李庄是李 庄!李庄事件是李庄事件!李庄和李庄事件不能同日而语!李庄事件必然让历史记住而李庄只是过客!//@徐利平律师: 李庄先生,撇开社会上出现的本帖现象,我看去年12月中国经营报报道您除了替自己冤案申诉外,还另外代理了几十展开全文
前律师落难时,全国律师气不过,为其呐喊鸣不平,维护律师业尊严。出来后其未恢复律师身,却做起法律掮客的买卖来了,且是大买卖。去年俺就听业内人士反映其最近两年很不堪:大揽刑事案件,个案收费极高,超乎想象,且向当事人吹嘘在帝都有神马关系。这是置律师业于死地的恶行,不能沉默,必须声讨!
- 提醒一下,不是司法部门重查,是执法、侦查部门(主要指公安),两者分工不同。@热门微博 @中岛
请国家司法部门重新调查“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事。同意的请声援转。 via@中岛 🔗 网页链接
- 【习总没坐上他的车】【新华社:“习近平北京打的”报道系虚假新闻】新华视点【香港大公报刊登的《北京的哥奇遇:习总书记坐上了我的车》报道为虚假新闻】,经核实,此报道为虚假新闻。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凤凰网) @法界伟哥
- 我在@找法网 回复了#法律咨询#《中国师生教育》回复:1、是的,在没有法律规定及合法程序的情形下,任何人都无权罚没他人的财物。 2、对学生体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如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3、学生可以向学校或有 🔗 网页链接 【找律师 找法律 上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