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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成林律师

    将法律行当视为名利场,或可理解与李案牵扯之大部分律师。但对于某些以站在伦理高度自居之人,背地里拿着钱,还装清纯、居中之人,则比那李在珂赤裸直白,来得更让人作呕。//@金牙大状: 律师伦理大溃败。 //@忆通李劲松律师: //@袁裕来律师: 博客天下有对李天一案众律师的生动叙述:🔗 网页链接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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