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微愛在稀樓:@-只是一棵草-- : 希望严惩造谣者,还一片青天 @西安晨曲v : 张显虽为人类,但有狗的基因。高校教师我见过很多,像张显这样师德丧尽、疯狂造谣的实属罕见!@黄金海滩-1978 : 张副教授屹立于城头,挥舞万字铁血旗,遥指安东大院长,出师网络红军百万,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张大将军@陈里 ( 展开全文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里 @西安公安 有网友造谣在说药家鑫案审理过程中,药庆卫涉嫌权钱交易,制造了陕西司法黑幕,幕后黑手系陕西高院院长安东。这种故意制造谎言的行为 公安机关真的不管吗?难道这种诽谤他人的行为就不是犯法吗?长达一年之久,这种谎言让当事人陷入社会舆论的对立面,备受折磨! 展开全文 小小微愛在稀樓://@for朵朵ever : 阎罗天子:此案的受理是个不小的进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某些基层地方政权的“土皇上政策”将逐渐消亡,特别是边远地区。取代它的将是民主的阳光和法制的春风! 【公告】:云南巧家爆炸案“人弹”受害者赵登用亲属状告巧家县公安局名誉侵权案,今天下午被巧家县法院正式受理。 🔗 网页链接 衷心感到新浪的有些记者和主管该骂,无聊和无耻地找西安张显做什么微访谈,给违法者提供舆论平台。@老沉 @曹国伟 小小微愛在稀樓: //@兰和律师 : 诉讼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判决本身就已经从法律层面认定了张显造谣滋事的侵权事实,这已达到预期。网络侵权之所以肆意妄为,其根源在于,侵权成本畸低,施害者的代价与受害者遭受的损失和痛苦严重不对称。这个判决,在很大程度也体现出这种弊病 向 @兰和律师 提问: 在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加剧的现实情况下,张显式人物不断出现,在恶果已经造成的前提下,事后的诉讼过程繁琐坑长,消耗心力,惩罚力度又不疼不痒,对造谣者打击远远不够,是否应该对这种案子提高审理速度和加大惩罚力度? 🔗 网页链接 小小微愛在稀樓:@杜鹃啼血声声怨 : 回复@上海陈秀娟 : 傅蔚冈不是有钱人,或者它只是想在钱过手时顺便揩点油,或者是为了转发量而炒作,或者是与药父见不到儿子遗体有关系;徐暴发户有五百万给西安脏癣作为造谣和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资金,也许是有点钱,也许就是干嚎根本就有不起五百万给脏癣 【新浪微访谈结语】:感谢社会理性,感谢所有网友,感谢药父及所有人的付出和坚守,感谢新浪微博。此案已一审判决,我的历史使命业已完成,我的代理义务已完结。这一页已被记录下来:社会理性终于战胜暴戾;这一页也终将翻过,我们都要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扬帆,启航。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展开全文 淘也001:西安法院为什么可以久拖?怎么可以久拖?法律在他们手里是什么?玩具吗?//@谢佑平 : 西安法院对此前的侵犯名誉案和本案应尽快作判,久拖不决已严重影响司法形象 //@小小微99 : 这20万,不管是药家自己的还是借来的,只要没偷、没抢、没贪,没骗,那么药家就完全有理由拥有对其唯一的使用权和支 展开全文 【药家鑫父亲被索20万遗赠续:药家告张显作伪证】药家鑫父亲被索20万遗赠案已经开庭,双方都在等待法院的宣判。昨日,药家代理人马延明称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追究张显的伪证责任。对此,张显回应称让他去闹,不作评论。🔗 网页链接 //@小小微99 : 因为道歉就意味着他策划杀人捐干扰司法,捐款人就会追究捐款去向…//@丝潞花雨 : 好歹 @西安张显 也是个堂堂大学老师,他能不理解吗?他是装不理解,他实在是怕道歉怕得太厉害了,估计天天做恶梦呢 //@黄金海滩-1978 : 一元钱虽少,但那也是法律责任,张显老师为什么不能支付一元钱时领略法 展开全文 笔录中王辉称,有人告诉他:“(民事赔偿)农民只值8万元,城里人值70万。”当原告代理人问是谁这样告诉他的,王辉支支吾吾说,忘了。——博文片段来自嘶哑:药庆卫诉张显一案庭审纪实 🔗 网页链接 @刘堪2011 : @西安张显 您对新京报说:“我一直说捐款在死刑执行后再捐,在最终判决前捐款这会影响王辉的决定也是对药家鑫的不公平。这是金钱从另一方面玷污法律。”但是您又在药家鑫一审判决前发起募集委员会,不知是清华肖鹰自做多情呢还是你的健忘?🔗 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如此,互联网变成屠宰场,暴力化、商业化的虚假“民意”甚嚣尘上,真实声音难以发出。倘若此种操控手法成为达成目的的不二法门,人人争相运用,那么,开放自由的互联网非但起不到缓冲社会矛盾的“安全阀”作用,反倒会推动群体对立,最终作茧自缚,人人自危,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网页链接 案件审理期间在法院门口拉向张显学习条幅的行为我坚决持反对的态度。张显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双方对此行为性质的定性已经诉诸于法律,法院也予以公开审理该案。那么拉条幅……——博文片段来自路钢律师:药庆卫诉张显不是为翻案 🔗 网页链接 回复@隔夜碧螺春 : 昨天新闻早晚报:师德,失德.....解聘。“师德”与“失德”仅一字之差,德在则师业伟大,德失则师颜扫地。详见国内新闻 //@隔夜碧螺春 : 有链接吗? //@小鱼鱼的微博博 : 昨天新华网报道,没有师德的老师请解聘!尤其高校老师 //@隔夜碧螺春 : 他就是装聋卖傻,哼哼 【专题节目:药家鑫案的背后】反思:1、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职责范围有哪些;2、公民作为代理人时,在公共舆论平台发表言论的边界和责任;3、司法中如何发现和防范操控舆论的现象并保持独立。🔗 网页链接 “好心人”神婆发短信威胁药先生;微博上谩骂药先生的突然增加了很多;各大网站的论坛里充斥着辱骂药先生的帖子;大有风雨欲来之势 。看样子“深水”在今天开始翻滚了。 从严格意义上讲,如下的这种民意问卷设置不尽合理,不能非此即彼,至少还应该有一个中间选项,比如:庭内或庭外调解。我仔细研究雷捣的那句:“张显和药庆卫都是党员,都受党和人民多年培养...多为党和人民着想吧。”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他应该是在暗示什么?因此,庭内外调解还是有可能的。 //@小小微99 : 傅慰冈必须为你的冲动付出代价。//@童言纯真 : //@傅蔚冈 : 回复@老蔡地盘 : 那倒不必。这是社会分工使然,你要做事,就要经受得住人评论。那种“你什么没做,就没有资格批评我”的态度是不可取,这也是“权力分立,权力制衡”的原理之一。 //@老蔡地盘 : 没有作出比你更大善举的人根本没有资格 展开全文 偶是人,我会犯错误,可能有点虚荣心——那简直是一定的,否则怎么会在网上做这种“你转一条,我捐一元”的事?何苦呢?羊肉没吃着,还惹得一声臊?花了钱,买了骂声。不过事后来看,自己的冲动还是值得:如果没有这个事,很多非法律专业的人会知道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补偿机制存在这么大的问题? 【药家鑫之父状告律师张显侵害名誉案开庭 索赔一元】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今日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提出,要求被告张显删除微博中有关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并要求其在人民日报、新浪等20家媒体连续一个月刊登致歉声明,此案将择日宣判。🔗 网页链接 我参与了@蔡险峰律师 发起的投票【药卫庆诉张显名誉侵权案本月29号开庭,您估计结果是】,我投给了"张显败诉"这1个选项。你也快来表态吧:🔗 网页链接 @郝亚超律师-千玮 : 兰和,我清楚地看到了你所承受的压力。我支持你。在网络的时代里,我们有义务去维护真相,支持负责任的言论,反驳不实的传播。作为律师,能担当起这样一个案件...——看到兰和律师的博文《兰和律师访谈之 8月19日 做客搜狐微博(完整版)》有感而发的评论深夜,孤寂,最适合思考。压力、痛苦、愤懑、焦灼,都是等价交换。说,上帝是公平的,我说,这叫避免失去平衡。曙光逼近时,阴霾不甘谢幕,绝地阻击。正常,都是属于各自的权利。你有权追求光明,他也有权享受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