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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约2000万小姐重事卖淫。政府不加大整治力度中国将遍地开花!//@星愿IWiII: 回复@枫红季节_53155: 干卖淫这个,就是因为没有个富裕的父母嘛,我晕死!!!! //@枫红季节_53155: 我同情大部分女孩,她们要是有个富裕的父母就不会有这种事情。这种“青春饭”能有几年?就算能挣几万,对于人生生计所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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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无意间看到这张照片,让我实在无法理解拍摄的心里,就算失足女做的是违法,但你不能剥夺人家的尊严,难道你赤裸裸的拍照上新闻是否合法?我记得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每个公民应该享有隐私权,就算人家违法,是否考虑让他穿上衣服在进行拍照?我想知道执法人员拍失足女裸照上新闻,是否违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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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到了21世纪,一个国家还没有搞宪政,还没有搞法治,甚至是反对宪政反对法治,那这个国家就还没有进到现代社会,就不是一个现代国家,还是一个专制的落后的保守的封建的状态。现在无论唱什么高调,只要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那实际上还是跟千百年来的统治者没有什么根本的差异。🔗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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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鸽歌迷官方微博: //@Dodo艳阳天: 人本善,而况是几个孩子们。只是遇上了无赖,错误就被无限扩大,甚至扭曲。就像是被疯狗咬了,即便最后伤口愈合还是会留下疤痕。几个孩子的前途糟蹋在了一个那啥的女人和几条无赖身上。被强奸或者被嫖,不管哪样,风风火火折腾成这样,一失足她毁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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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95434,评论41000,即一半有评论。李天一案评论中,200多新注册骂人马甲被我立即拉黑不计。『我的微数据』🔗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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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瞱然: 有点意义.因为这个月是网络风声鹤唳的整肃时期,我的发言一直保持原直言风格,没有受影响.但关注者反而增加.可作一标本参考,证明打击的只是有故意造谣传谣诽谤动机的人.不是封杀正常的批评声音.甘肃北京等地一些错误的扩大化打击,能够受到全国网民的监督制约.网络环境整治能够以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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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微数据#转发95434,评论41000,即一半有评论。李天一案评论中,200多新注册骂人马甲被我不回复立即拉黑不计。评论者中,男2丿3,女1丿3。互动最多朋友见图。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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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服兰和律师的访谈,解答的非常清楚,本人完全看懂了。支持并赞!
    【李天一案庭后释疑】:昨日下午4时,本律师应邀做客某著名网站在线回答网友提问,针对二次开庭申请,被害人出庭、案件中存在的逻辑悖论等问题做全面回答:🔗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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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前幕后】:李天一案最为蹊跷的是,在每一个关键的节点上都会有各种貌似专业仿真程度颇高的谣言和文章出笼,对梦鸽和李家进行恶意攻击,误导公众,煽动仇官、仇富、仇名人的社会对立情绪,进而将李及李家打入十八层地狱,让一切假象都顺理成章地成为事实和真理。此役,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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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很冤。首先被实名曝光,然后暴民对李家进行人身攻击。和那4个孩子不一样,那4个孩子 至今我们也不知道何人,他们就是拿钱为了息事宁人,快点出来。但是李家就不一样了,孩子曝光事情做为家长力争真相是有必要的。很欣赏梦鸽的勇气,与酒吧和不良场所斗,与天下的卖淫女斗。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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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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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这些内容真可怕~~勾引未成年不受处罚,还得到那么多钱。如果这样:好逸恶劳的女子胆子会更大,会创造出更多的奇迹。下水的男人可要当心,嫖不好就是强奸!
    李天一案中,每个人都成了被欺骗的对象,他们举着所谓正义的旗号,通过制造官二代、富二代等名词不断制造社会公愤,当有人开始揭露真相时,又组织人马对每个质疑者进行人身攻击,其目的是要捂上所有不同意见人的嘴,制造统一的舆论口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掩盖真相!@陈有西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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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往事如烟: 社会上教育失败的家庭何其多,指责梦鸽教育失职,溺爱孩子的人他们能教好孩子?我看了他们大多数的评论,不管己做父母或即将要成为父母的,如此嚣张不理智,开口便骂,无理狡辩,恶意诋毁梦鸽一家,他们唯恐社会不乱,跟风造谣,也有资格谴责梦鸽?
    中国网民很奇怪。不消说中国的家教都是多么失败,有多少普通家庭,跟孩子搞成了敌我关系,天天明枪暗战呢。李天一案一出来,却人人都是家庭教育专家似的。溺爱了护短了,败家了不争气了。来,说说你家的爱你家的长,你家咋不败咋争气的?该法律上了,就围着法律转。有人还扯孟母,你还想来个儒棍的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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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惊奇,这么多因为所谓的造谣传谣的人被治安拘留,居然没有一起行政起诉公安局的!如果大多数被拘留的都能拿起法律武器讨个说法,公安就不敢肆意妄为,一个案子效果胜于专家数百篇长篇累牍的说教,如果全国任何一个因所谓的造谣传谣被治安拘留的人想告公安局,本律师愿全程免费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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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佑平: //@周泽律师: 他是一个不与当事人谈案情、不听当事人辩解的律师:一个影响重大的案件,表示收了很高律师费的律师,自称只在开庭前一天见过当事人一面,而且"主要告诉孩子,不要在法庭上公然起哄,要给法官好的印象,有一个好的态度。以及交待一些开庭程序,让他不要紧张","谈话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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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洪律师: 此人原准备一所代三名同案被告,操弄案件吗?被告不同意请就下马威,不是真正律师出身。 //@周泽律师: 百度百科介绍:李在珂,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处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1994年改行做专职刑事辩护律师。现为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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