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阮英的博客的头像

阮英的博客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李天一冤案必翻是美好中国梦的一部份: 严惩酒吧犯罪团伙, 首恶处死刑, 全》 -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最高法:薄熙来案审理最大程度消弭了公众的疑惑】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审理法院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各项审判程序,切实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通过连续五天的公开庭审,充分发挥庭审的实质作用,有效落实证人 (分享自 @凤凰网)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海水知天寒100: 回复@亦品仙: 陈有西能在李天一冤案恶媒一边倒的时候出来仗义执言,尤其难能可贵,令人敬佩。我们这些中年人在李孩子出事后看到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报道后才学着上网寻找真相的,也是从微博上了解陈有西和袁某的。相比之下,袁某就只会就着低俗的媒体落井下石。@陈有西 @许丹 @盛世小评
    展开全文
    评论 @亦品仙 的博文 【陈有西是何许人?】:"此文三处说陈律师拉黑4、5千人,有证据吗?新浪微博可以拉黑4、5千人吗?" 查看原文:🔗 网页链接
    转发 82评论 3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被双开 曾自称有尚方宝剑(图)】公开报道称,韩迎新曾说过“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等言论,而被称为“史上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2011年,韩迎新更是成为焦点人物。那一年,因门面房 (分享自 @凤凰网)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全文)》 -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今天的毛主席纪念迎来了一个新十年的开始》 -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金易恒: 李在柯,你这诡律师也懂尽职尽责?这四字从你嘴里出来,地球人都笑了,因为地球人昨天刚从你嘴里听到:律者,诡诡道也。也就过去那么一两天功夫,你的嘴逻辑就瞬间颠倒过来了?这是为什么?你倒是给地球人解释解释清楚啊!李在珂主任律师:回复@davlin123: 李某一、二审的所有律师都尽职尽责了
    展开全文
    《北京司法局副局长:李某某案受害人利用了法律 》:吴庆宝则认为,那个女孩本可以随时走掉,但是她最终还是跟这几个人在一起。而案发后,她应立刻举报这个案件,可她是在所谓的谈判不成的情况下,才举报了这几个人。她没有遵守职业道德,但她利用了法律的漏洞。 🔗 网页链接
    转发 103评论 7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李某某辩护律师:若不改判或继续申诉】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将于27日公开宣判,对此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详情:🔗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957评论 75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李某某辩护律师:若不改判或继续申诉】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将于27日公开宣判,对此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详情:🔗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957评论 75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简单的幸福666888: //@王艳-博士猫: 我相信@李肖霖 的判断!因为他是以法律公正为信仰的人,用证据说话!假如二审结果不是无罪释放,我们会支持李天一继续申诉!@李肖霖 ,你是我心目中的中国第一刑辩大律师,和你并肩战斗到底!
    【李某某辩护律师:若不改判或继续申诉】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将于27日公开宣判,对此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详情:🔗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957评论 75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Hengdery2013: 各位观众晚上好!这里是中国中央电视台!现在向您报告新闻,轰动全国乃至世界的未成年人李天一强奸案,今天……未完待续!
    【李天一案中央电视台涉嫌违法】中央电视台台2月22日播出“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的新闻,违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绝大多数人都是通过央视获知此消息。建议央视向梦歌和李双江老师公开赔礼道歉挽回影响,承认自己未审先判,误导了舆论方向,某些编播人员严重失职并涉嫌违法。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469评论 174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我参与了@雷人雷语雷海军律师 发起的投票【抓杨处女进看守所,你支持吗?】,我投给了"支持。诈奸,仙人跳,设局敲诈勒索"这个选项。你也快来表态吧:🔗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讣告》各位理事、同事、志愿者、各合作伙伴、各位师友: 向您报告一个沉痛的消息:北京益仁平中心理事、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元欣律师突发重病,抢救无效,于2013年11月7日晨在京逝世,享年49岁。遗体告别仪式将于11月9日9:00在京举行。 张元欣律师长期...畅读版【http://t.cn/zRlExPm】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2评论 3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今天一上班,喊冤的人就堵在我公司门口。我问北京高院办公室怎么办?他们答复,一般喊冤的去高院信访室。特约监督员过问的案子,要让监督员写上自己的意见报高院。我可怎么办呢?
    转发 9519评论 537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转发 4861评论 190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李双江被曝病危是为儿子打悲情牌?_凤凰博报】文/心悦白云昨日下午,有网络媒体称梦鸽驾车前往301医院探望李双江,还拍下她在医院的照片,并称知情人士透露李双江已经生病入院。报道称,昨日中午,梦鸽身穿白色上衣走出… (分享自 @凤凰博报)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发表了博文 《天一二审 拷问媒体二重标准》 - 李天一和陈永洲2个年轻人因不同原因入狱,在海内外引起引起轩然大波,持续成为各类媒体头条,但是国内新闻媒体对待2个年轻人报道的截然不同态度,让人思考!我声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我参与了@独立评论员雷海军 发起的投票【雷雷,是否影响了你和老公之间的感情?】,我投给了"是的,老公心里很不爽,嘴上总是雷雷。"这个选项。你也快来表态吧:🔗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贺卫方: 【越来越不像话了】晚上七点档的新闻联播变成丑化人格甚至少儿不宜的专门节目。毫无法治与权利意识,法院尚未审判就把有关人士在屏幕上游街示众,如此下去,将伊于胡底!还有一众官媒肆无忌惮地攻击法治与自由的基本准则,倒行逆施,不可理喻。什么人在背后操纵着这一切?什么人?
    【央视你错了】从薛蛮子到董良杰再到陈永洲,你把一个个未经审判的嫌疑人拉到镜头前认罪忏悔。你错了!你错在违背了无罪推定和尊重人格的基本法治原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人的罪行和忏悔可能是真的真诚的,也可能是假的被迫的,审判前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无罪推定,所以疑罪从无,所以,你错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697评论 279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铛铛乱语: 贺卫方大教授,你指责央视新闻联播把法院尚未审判就把有关人士在屏幕上游街示众。那你于7月17日,在法院未审判前,就认定了李某某性侵,就公开指责李天一的父母,说他们是公众人士,是知名歌唱家,必须道歉。那从你今天的话来看,你是在一下又一下地自扇出了耳光呀抄送@吴法天 @染香 //
    展开全文
    【央视你错了】从薛蛮子到董良杰再到陈永洲,你把一个个未经审判的嫌疑人拉到镜头前认罪忏悔。你错了!你错在违背了无罪推定和尊重人格的基本法治原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人的罪行和忏悔可能是真的真诚的,也可能是假的被迫的,审判前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无罪推定,所以疑罪从无,所以,你错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697评论 279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展开全文
    明天是他53岁生日,祝福!
    1. 微博附图
    转发 3998评论 64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xiaomuwu宝贝: 终是唤不回你的归来,今天会送达逮捕令。
    #王功权被批准逮捕#倾接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巳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
    1. 微博附图
    转发 11997评论 6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谢文: 步薄熙来后尘,准备在全国重演当年重庆卫视那一幕啦?
    【广电总局:明年上星综合频道公益性节目达30%】道德建设类节目需安排在6:00至24:00之间播出。歌唱类选拔节目须报总局批准并严格管理。每季度总局通过评议会择优选择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有分析指出此举意味着每天每个台有7.2小时不能播娱乐节目和电视剧。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46评论 18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关于李天一案、林彪形象的一点儿感悟》 -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我参与了@知名策划雷海军 发起的投票【呼吁陈有西大律师做李天一的二审律师】,我投给了"支持,中国需要陈有西。"这个选项。你也快来表态吧:🔗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三问李案法官,杨某能代表中国妇女吗?》 -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人可以当看客,但是不能吃人血馒头---答赵宪君无耻话题:人可以当看客,但是不能吃人血馒头 ---答赵宪君无耻话题 2013-09-21 05:16:02赵宪君在博客和微博发表文章《无耻的阮英博客、嚣张的梦鸽...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阮英的博客

    必须首先调查海淀公检法的腐败:(一) 必须首先调查海淀公检法的腐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非常明显, 海淀的公检法和酒吧勾结的非常紧。公检法简直就是酒吧妓女的公检法 ! 1.为什么完全听信一个...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