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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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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退,你看得见!—1.2009年05月02日人民网:要追究制造发帖获刑案官员罪责2.2007年12月20日新华社:因言获罪是法治社会之耻3. 2010年9月16日人民代表网:因言获罪沉渣泛起是文明之耻4. 2010年07月29日南方周末:杜绝“因言获罪”,保护公民的言论表达权5. 2010-08-12检察日报:防止公民“因言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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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突然想明白了,为什么官员、公务员、国企高管贪腐、嫖娼、包二奶,城管秤砣碰死人,强拆意外碾死人等等都上不了新闻联播,而大V嫖娼却能占领某某电视台?这是因为:“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没有新鲜性的、经常发生的、屡见不鲜的事情能是新闻么?怎能上新闻联播么?@徐昕 @老徐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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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所有官博如此发声,真正的民主法治行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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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罗警方:涉嫌寻衅滋事罪数码哥被刑拘】长江直播评:原告网上发泄对被告的不满怎么就成了寻衅滋事?名誉权、毁谤罪的界定属人民法院,属于自诉案,未经法院判决被告拘留原告,越权界定难道不是滥用公权?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不是警察开的私店,博罗警方拘留原告如何能服众?抄送@广东政法 @平安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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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甘说的在理!//@老甘在上海: 如果政府不站到法律的对立面,自然没有律师站到政府的对立面! //@股改律师刘全中: 律师依法赚钱属正常,公务员要求律师站队无依据!
    【官员:律师切勿站到政府对立面】北京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近期在《环球时报》上发表了《死磕派律师更要维护法治社会》,肯定了死磕派律师的作用,提出“政府应主动团结这些律师群体,让他们成为决策的参谋之一”,但同时也提醒“切忌私下小范围形成与政府对立的意见和行动,将自己划到政府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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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宪政谁倒台,果不其然[哈哈]//@朴抱一: 康师傅说宪政。。
    【那些年,党政高官说过的宪政】(之六)2008年7月8日,周永康在最高检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说,我国宪法规定设置人民检察机关,专门承担法律监督职能,是我们党和国家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而采取的重大宪政举措。新华社北京(2008年)7月8日电。🔗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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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曝出这个敛财8亿元的高官的姓氏名谁,知道他们为何反对民主宪政了吧//@Merlot杜樱: //@老贫头陈绍华: 这就是“北京日报”所说的“西方反华势力妄图以这个‘最大的变量’来‘扳倒中国’…”的具体实例吧?
    【蒋洁敏落马与中国油价狂飙真相】据不确切消息,这次中石油腐败窝案爆发的起因是设备采购的生意,受益者是定居洛杉矶某高官儿媳父母。仅某个油田项目,就给高官儿媳父母支付了超出成本价8亿美元的好处费。而高官儿媳父母利用境外机构为其家族敛财高达数十亿美金。一直以来,少数🔗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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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日报的中心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斗争要敢于亮剑,不是彼此观点对观点的PK,而是要对持不同观点者亮出宝剑来做杀头状//@张培鸿: 整个一套山寨的意识形态,也要悍然与全人类为敌?
    【北京日报:不给普世价值留空间】意识形态领域斗争要敢于亮剑。在事关意识形态领域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必须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尤其是对一些人极力宣扬的所谓普世价值、宪政民主、新闻自由等,任何时候、任何渠道都不能为之提供空间和方便,该管的要管起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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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建议我党能像盯住薛蛮子这样盯牢你的各级官员的裤裆。BTW,薛蛮子拖欠嫖资也值得你们大肆炒作?太猎奇了吧? 你们的官员拖欠教师和农民工的工资咋不开动宣传机器大肆报道呢?
    @连岳 :笑贫不笑娼是正常的】剥夺一个人卖淫的自由,就是局部奴役此人,甚至让此人陷于永远贫穷。比如,一个贫穷地区的漂亮姑娘,没有家庭资源,没受过好教育,没有一技之长,她在自愿的情形下卖淫,几年时间里赚了一大笔钱,让一家人脱离贫困。这哪有什么不对?🔗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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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建议我党能像盯住薛蛮子这样盯牢你的各级官员的裤裆。BTW,薛蛮子拖欠嫖资不太可耻,最可耻的是你们的官员拖欠教师和农民工的工资
    @连岳 :笑贫不笑娼是正常的】剥夺一个人卖淫的自由,就是局部奴役此人,甚至让此人陷于永远贫穷。比如,一个贫穷地区的漂亮姑娘,没有家庭资源,没受过好教育,没有一技之长,她在自愿的情形下卖淫,几年时间里赚了一大笔钱,让一家人脱离贫困。这哪有什么不对?🔗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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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银河所倡导的性交易合法化,天朝是万万不会答应的。Why? 那以后他们考什么来打击那些持不同政见者呢? //@肖芳华律师:
    转:这段子编得不错[给力]【嫖娼】村民嫖娼,家底罚光;村长嫖娼,慌慌张张;乡长嫖娼,东观西望;知县嫖娼,稳稳当当;知府嫖娼,坦坦荡荡;巡抚嫖娼,风风光光;皇帝嫖娼,万寿无疆;蛮子嫖娼,网民紧张 ... (备注:此段仅供娱乐,切莫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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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下一个是不是我,我都要说句该说的话;老薛嫖娼是个严重的意料之外,嫖娼违法众所周知,在目前的网络氛围下,薛蛮子如此无知确实出人意料!它是个不错的新闻,但不该是一个举国新闻。很多人叫我在这个时候噤声,但于做人于做事我都难闭口;老薛投资我,于我有恩,他从未有赚钱之外的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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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薄王以嫖娼整李庄,大抵还是网络与重庆卫视之类瞎弄。这次竟然薛竟然整上央视了,公民嫖娼会至于第—时间上CCTV ?孔庆西还未卜先知?大约8:20统一发? 若说没人作局怕是不好解释,中国有多少嫖娼官员,央视报道过几个?🔗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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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筒]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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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贺卫方老师的观点,不仅薄和谷是共犯,那个薄瓜瓜也是共犯,薄瓜瓜涉嫌巨额受贿,中国公安部应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立即签发红色通缉令,将薄瓜瓜从美国纽约引渡回国逮捕归案//@林波律师:
    【空谷足音】征诸以往司法实践,若妻利用丈夫职权收受贿赂,则一并追究刑责。故古在此案中身份就超越了夫妻,乃共同犯罪人。换言之,合肥审判有重大遗漏。昨日审判,被告人称两次申请谷出庭作证,法庭以刑诉法第188条夫妻关系不得强制出庭为由拒绝,但若是共同犯罪人,不应同受审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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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记者刘虎疑因发帖被拘留?】刘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于北京第一看守所。刘虎之前以网络举报国家工商局副局长以及上海高院代院长,不知道这是否为涉罪事由?律师注意到,这是京公网安编号,系网络安全警察所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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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最热爱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应该是薄熙来和刘志军这样的高官,因为,他们在政治斗争中失利后,能最后保住他们的生命安全且不被政敌关进监狱的的只有靠独立公正的司法及不受官方控制的出版和新闻自由了
    一些五毛总有口无心地念叨,一旦民主自由中国必将大乱,血流成河云云,而且美国必将奴役中国,可事实是,正因为没有宪政、民主、法治和自由,中国才乱成今天这个样子,官匪横行,民命如草,中国的国家利益以各种公私方式被输送到欧美。宪政民主,自由法治,这才是中华民族的最大利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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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行祖师: 逆人类文明进程而动,开历史倒车,难道又想秋后算帐了? //@程凌虚: 司马南、孔庆东辈,当年在簿王那里是宠臣,如今又被册封为爱国学者,发人深省啊。”极力美化蒋介石、胡耀邦和美国”这种”文革”大字报的语言出现在央视,真可谓高级黑[生病] //@见惯改变: 文革味越
    造舆论、打招呼、定调子、抓典型......分明是几十年一贯制的老套路嘛,反右、文革都用过,毫无新意!窃以为,前戏不要太长,直接抄家伙上吧,该关的关,该杀的杀,该封的封......象反右和文革一样,以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那才叫一个痛快!弱弱地问一句:杀了打鸣的公鸡天就不会亮了?[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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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赵何娟: 历史的轮回反复 //@谢文: 当时四人帮说很多谣言是秦火火这样的屌丝造不出来的,背后一定有指使者,他们是有文化,有资历的老干部和老文人。所以,人民日报一口咬定邓小平是后台。 //@华拥201: 背后长胡子是什么意思
    记得76年春天在公安部礼堂听过时任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的报告。他身披军大衣,神采飞扬,底气十足。说是对造谣者要抓,背后长胡子的要追,传谣者要批,保护传谣者要整,随后几个月造了很多冤案。打倒四人帮后,时任公安部长变成伟大领袖不能整,局长就成了众矢之的,只好自杀了事。但愿历史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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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敏荣律师: 这会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吗?\\@作家草军书: 当法官组团集体嫖娼时,当法院院长家藏有30吨茅台时,当法医因抗议胡乱司法鉴定而愤然退出法医学会组织时,我们还能对法律公正抱什么希望?这难道不是司法已经全面沦陷了吗?你们整天要我们守住底线,可是你们自己却连底裤都不穿啊
    【2013最珍贵的声明】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著名女法医王雪梅宣布辞去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职务并退出中国法医学会,并从此退出中国法医队伍。事件起因为她认为2010年“马跃案”的鉴定结论很荒谬,王雪梅称自己对中国法医现状感到失望,没有能力改变现状只能退出。🔗 网页链接 (摄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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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反宪政,才能永保特权,动动脚趾头就能想明白//@作家-天佑: 我一直纳闷:什么人能说出反宪政的话?药店碧莲不?
    宪政,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反对宪政的,肯定姓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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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前国家主席刘少奇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真不冤枉。1967年8月5日,刘在中南海院内经受了又一次被打得鼻青脸肿“坐喷气式飞机”的残酷批斗之后,手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道:罢免国家主席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这不是在要宪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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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智新: 文革时期就预言过:中国若动荡,只会比苏联更惨//@可可通讯社: 这嘴巴打的//@二黑媳妇: 王小石在新华网发文《中国若动荡,只会比苏联更惨》,称现在的俄罗斯“输个精光”,远不如前苏联,恶毒攻击俄罗斯人民20多年来取得的
    今日之苏联,各种社会弊病丛生,社会面貌日益腐朽,在它身上,“令人恶心的毒疮已经化脓,并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尸臭。”贪污盗窃,已成了今天苏联社会的特征...掌握国家机器、垄断整个社会财富...利用他们窃取的权力,进行各种掠夺活动...从中央到地方,从农村到城市,从机关到学校。——人民日报19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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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势比人强 //@阿浩-HK: 实力够硬才行!//@王江松-PHILOSOPHY: 童老师,啥叫为反对而反对?社会结构已多元化甚至两极化,诉求很具体,目标已明确,就缺组织化了。人们应从这个角度重估笑蜀们行动的价值 ,雪忠。//@童之伟: 会不会掉进为反对而反对的泥淖[思考]/@王江松-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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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被抓捕;主张社宪的@童之伟 老师被监控;主张中间路线的笑*蜀被强行从北京遣返;官方媒体对公知喊打喊杀......最近所发生的这一切,在在都表明,这个政权并无自我革新的意愿和可能;所谓的中间或温和路线,也都是毫无必要和毫无作用的自我设限;政治反对才是唯一可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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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宪政被斥为邪路,自上而下的改革在2013年实际上已经关闭,民心绝望透顶时,由公民社会推动的自下而上的公民不服从、维权、抗争便开始了。这,也许才叫真正的改革;这,也许才是未来中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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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能再无耻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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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活动中,明显的玩笑或夸张,都不构成虚假广告;在民事活动中尤其是网络世界中,此类玩笑式表达,当然更不应被定罪 //@谭人玮: 转发微博
    2010年1月13日,英国青年保罗•钱伯斯因威胁炸机场被捕。他在推特上说:“废物!罗宾汉机场关了。你们有一周多一点时间搞定,否则我就把机场炸上天。”一审法院判他385英镑罚款并支付600英镑审理费。经过两次上诉,他在2012年6月27日胜诉。详见长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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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宪法规定: 国会不得制定剥夺或限制人民申诉请愿的法律//@老沉: 日本也有上访户吗?
    如果哪天,我不小心被上访户的炸弹给炸死了,我不会怪他。我知道这个社会有太多的不公与黑暗,而我心安理得的活着。我知道多数国民生活艰辛,没有得到基本的保障与尊严,而我依然心安理得的活着,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无能力。我知道,我是罪恶的帮凶,所以我不会怪他,我只会恨自己的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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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公民的游行权和示威权,那就只能自爆或自焚才能引起皇上的注意了//@云端上的行走: //@lsqwp: 我刚才还以为他不会造炸弹,现在看来他是不想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他只是为了用自己的死来表明他的无奈的反抗,他值得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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