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派出所就可以制造冤案,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也不一定能纠正冤案。关注念斌案,就是关注中国司法,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我分享了@徐昕 的文章 关注念斌案🔗 网页链接
#六见王功权#李道演律师昨天顺利会见王功权。王告知公安至今对他已有累计85次提讯,尤其在11月初每天3-4次,侦查涉及罪名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由于王从无直接参与,主要查他有无资助此类活动。我们经过这两个多月辨护会见,进一步坚信王无罪。认为不应再羁押侦查。
【目击者讲述吉普车冲撞天安门金水桥细节】昨天中午12时05分,一辆吉普车撞向天安门金水桥护栏后起火,事件已致5死38伤。一名目击者称:“我看到一辆车急转弯,突然冲向人行道,好像撞翻好多人。”“听到爆炸声,接着就看到着火。一切来得太突然。警察让大家回到自己的车内。”🔗 网页链接 据说,北大停止续聘夏业良的理由,是因为夏业良学术水平不过关。经网友提醒,特从北大官网找来夏业良和孔庆东二人的学术成果汇总,合成一图对比。大家自己看吧 (最后深色部分为孔庆东成果)。
- 这些学生应该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了吧。//@何辉新: 请问地方政府有权私自组建軍队吗?
“五问” 贵阳837名大学生假冒特警参与强拆:1.三名官员发布否认该消息只是被免职,为何不对造谣者刑拘?2.谁组建了这支假特警队伍,组织者该当何罪?3.学校领导是否完全不知情,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4.冒充特警该当何罪?5.学生每次出场兼职收80元,谁在造就没有未来的一群人?🔗 网页链接
- //@周泽律师: 老浦以实际行动落实走群众路线活动,挺好。
9月29月下午,从抚顺回唐山,过沈阳奔五爱市场,进风雨坛街,看夏俊峰的遗属,请他家国庆节出殡,帮我安排个花圈,送义民一路走好。我跟张晶讲,培养孩子爱人生,别恨社会;那两家也不幸,怪制度逼人上街拼命;现在未了之事,是夏俊峰跟这个国家了;不化解戾气,这类冲突和悲剧还会有,所以不要放弃。展开全文
本届最高法院,把很多积案快刀斩乱麻,都斩了:曾成杰,聂磊,全都杀了。王书金,二审9月27日宣判,估计维持,复核完,也要杀的,死无对证了,就没人罗嗦聂树斌了。今天都在担心,牵挂杀了俩城管的夏俊峰。尊敬的首席大法,您勇猛,您圣明,我辈眼见为实,对您早就服了气了,我只希望传言,不是真的。展开全文
- 早就认定为烈士了。//@学者游伟: [城管队员会不会评"烈士"?]上海杨佳案被杀民警都成了烈士......
#南评晚钟# 延宕几年,夏俊峰终被执行死刑。相信没有人会为此欢呼,就像当初很少有人会为城管之死感到鼓舞一样。生存压力下,死刑威慑力何如?三条生命可会有助于解开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死结?唯愿天堂里没有城管也没有小贩!
新京报揭露世奢会报道持续一年多,多位记者投入调查。作为编辑,我本以为骗子公司见光死,谁知今日还能将举报者@花总丢了金箍棒 弄进局子。真令人愤慨、不解。“世奢会”被指皮包公司 🔗 网页链接 起底“世奢会”🔗 网页链接 北京工商局拟吊销“世奢会”公司执照 🔗 网页链接 - //@迟夙生律师: 回复@老聊V: [哈哈] //@老聊V: 确实不应该大怒地说最后那句实在话。[偷笑] //@浦记岳西翠兰: 我也不冷静,中间要說话,审判长说没到我说话的时候,让我先不要说。你们都问完依法该我问了,金朝文说鄙庭将不安排代理人发问了,我不该大怒,尤其不该说他总有一天要坐到下边去的。展开全文
昨夜难眠!见证了@吴鹏彬律师 @浦记岳西翠兰 成为特大律师的胜出过程。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本应有六名律师出庭为三位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力请求人代理楞只被充许他俩出庭还把所有原告弄成旁听。全部代理过程一个字卷没看见,被搜身安检进到法庭,求询问被告一句话立即被驱除法庭![威武]
- 错。两家坐在一起讨论这罪咋定呢?闷坐很久,一方说你真二百五,对方反讥你才二百五。这时双相视一笑:有了,俩二百五,500。
问,转发五百条就要入罪,其依据是什么?答,发诽谤帖的是二百五,转发的也是二百五,加起来不就是五百了吗? - //@周泽律师: 延伸阅读:🔗 网页链接 。检察机关起诉的高利转贷和伪造金融票证两个罪,我与朱明勇律师已在一审中辩掉了高利转贷罪。明天开庭,我们将继续对一审认定的伪造金融票证罪作无罪辩护。银行行长向储户提供的真实银行凭证,怎么会变成储户伪造金融票证?!
#起诉银行是一种犯罪#临商银行VIP客户梁秀芬,与银行打了半年官司,庭都开完了,正等胜诉判决,却被临沂公安抓了起来。所外被审几天不认罪;送到看守所后又被外提日夜审讯一周,服了:在讯问笔录中说,"起诉银行是一种犯罪","很不应该,我愿意撤诉,永远不再起诉"。结果仍被法院一审判刑12年;千万巨款面临打水漂展开全文 【山东十大新闻人物——杨海龙再度被捕】临沂 @杨海龙昭雪 是个成功的良心商人。2011年5月,因合伙人纠纷,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将杨抓捕判刑,导致杨倾家荡产。杨出来后提出刑事申诉并实名控告刑警刑讯逼供、违法办案。8月26日,在京诉冤的杨海龙再次被抓。请看当年新闻人物。
- 一个普通涉嫌贪污案,也弄得大案要案似的,一定有猫腻。
没有必要搞得如此紧张:下午王登朝案开庭,可能是担心围观,有些网友被上岗。 【律师又被打】今下午李方平律师在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警队按刑诉法规定交律师手续时,被三中队公安江雨殴打!江雨抓住李律师胳膊用右膝盖突然猛烈撞击其裆部,李律师腹股沟现剧痛难忍,胳膊也被抓伤!李律师接受杨海龙家属委托为杨涉嫌窝藏一案辩护。据家属讲,江雨在搜查时也殴打了她!#没法说#
当年乘客现身能否给冀中星致残案带来曙光?—— http://t.cn/z85BUFb据我所知,乘客龚明照(龚涛),当年与冀中星遭到殴打后报过警,做过笔录,但警方不采信,法院也不采信。事过八年后,冀中星爆炸案发生,7月25日东莞警方在珠海找到龚明照,给他做了调查笔录,他坚称当年是被治安队员殴打 @广东政法 展开全文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展开全文
为什么网络不能适用寻衅滋事罪? 【作者按】这是一篇急就章,在我讨论人渣的权利后,昨天有网友到我的微博上,错误理解我的意思。我本想就新闻披露的事实,就案件进行评析(详见长微博)...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 网页链接
- //@展江: //@谭人玮: //@浦翠兰律师: "上门女婿"陈清民,8月15日讲了他的故事,我手欠播了视频,害得平度公安四处抓他,昨晚他是从亲戚家翻墙逃脱的。我很抱歉:他家三人在牢里,俩孩子没人照料,他不能再出事了,希望@周泽律师 出手救救他。
金沟子村陈清民,作货运三轮生意,去年12月接个单,半路被两雇主打断胳膊小腿,报警后没答复。7月4日晨,他家被捣毁。如今,岳父和媳妇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了,孩子寄养在姑姑家,狗守着这堆瓦砾,他则四处流浪。他说他的日子里,没有平安。【平安千秋福,强拆狗吓晕】 @优酷网 🔗 网页链接 - //@袁莉wsj: //@李翔: //@沪港小生: 今晚大家都說我們應該把錄音公布出來,我就怕一字一句放出來,到時馬雲扛不住,弄不好今年IPO都黃了[浮云] 就算IPO上了,他來香港,以後「長毛」等一定夾道歡迎,投資者見面會肯定超級熱鬧[围观] //@王丰-SCMP: 说过了什么,自己最清楚。展开全文
我们周围聪明人真多。左看专家,右观学者,上产公知,下聚五毛,左派右派,粪青愤中无处不在。不批评指责,不上岗上线会觉得自己毫无观点。站左,右边骂。靠右,左边怒。站中,两边骂。你讲啥不重要,别人如何解读你最关键,反正是错!养了几盆花就当园艺专家,看了点网络传闻就开始评点世界走向:)展开全文 凌晨,我们来接刘律师,但刘律师已被别人接走,我们见不到他。
@叶海燕宝贝 诉博白公安局案,受害人背部衣服只有一个裂口6厘米,相片创口十二厘米,不符之一,衣服裂口整齐,边缘无染血迹,不符之二,位置背部中心,裂口上下方向,相片创口为右臂三处,最长十二厘米,方向左右,不符之三,结论,创口相片造假。 《一点狐疑,七年冤狱》念斌案辩护词:很长,希望您能读完,并请注意细节。我代表念斌感谢你们的关注。我希望福建的司法人员,能顶住那些企图掩盖冤案的恶势力的压力,将残缺的正义,还给念斌,这也是福建司法的自我救赎,是国家对公民的救赎。没有正义,国家暴力就如同黑帮。覆巢之下,谁都不会善终。
【关于叶海燕案的通告】1、叶海燕案定于2013年7月18日9时30分在博白县人民法院开庭。2、需要报道的媒体请提前与该院联系旁听事宜。3、代理人立足于证据和法律。4、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必要进行猜测,此案无法律之外的立场。5、该案极有可能逆转。6、不接受外媒采访。7、此案及此行安全考验博白警方。展开全文
- 你看看,@周泽律师 啊,你就不如人家长沙中院懂法吧,邮寄是法定送达之一,微博不是法定联系方法呀。//@周泽律师: 法院难道不知小曾一直在微博上喊冤?//@周泽律师: 法院好可怜,竟然想联系被告人亲属都联系不上.//@曾成杰之女:
【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详解曾成杰集资诈骗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据我们了解,长沙市中级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公告栏内。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详细↓↓
谁想让吴英死,那是不太容易的,因为地方和高院是两个领导,死刑复核高院就没通过。这次曾成杰就不同了,同一个人就给办了。
前几天参加曾成杰案研讨会,我强调情势紧急,提出营救思路,后又指导曾珊起草材料,不料已晚,会上一句“法院可能突然通知拿骨灰”也不幸言中。后悔早期只是转,没及时死磕,法律界有责任,内疚…🔗 网页链接 人已死,但为夏俊峰,为了下一个,请高法复核此案的法官出来,我们想和你们辩一辩
- 人家一堆开会:这死磕派越来越依法磕了,老法有了司法解释了不好再改了,老检对这事不太好说啥,哈哈,司法部管律师,对,就司法部出面来弄了紧箍咒。//@青石律师: 回复@周泽律师: 始作俑者司法部。 //@周泽律师: 不是司法部的,是公检法拉司法部给自己整治律师背书,几家合署的
如果司法部这个《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原样通过,将导致对被告人更换辩护人权利的剥夺(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律师与嫌疑人、被告人交流不受监听权利的剥夺(第二十二条),对刑事诉讼法公开审判原则的践踏(四十二条第二款),更是对辩护律师的集体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