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曾在公共场所呼吁官员公开财产,北京警方先以非法集会罪将赵*常*青刑事拘留,后改以寻衅滋事罪报请批捕;检察院最终又以非法集会罪批准逮捕。就在这变戏法似的罪名变换中,我的当事人正在付出一天又一天的自由,被囚禁于高墙之内,见不到自己深爱的妻子,以及刚满11个月的儿子。。。
- 张雪忠老师的实名微博,是在去年10月份被注销的,为什么到现在又惊动了bbc、经济学人、cnn、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美国高等教育纪事报、朝日新闻、南华早报等“境外敌对势力”的媒体?人家是掌握宇宙真理的人,灭你几个微博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 人家是信宇宙真理教的,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叶恭默: 是不是最近少人上街,他们闲得无聊,故意刺激你上街才有事情做?
刚才四个大汉敲开我家查出租屋,反复声称我们这不是出租屋是自己的房子后,查了房产证和我身份证,又拍了照,然后要了我电话去。我说既然都知道这不是出租屋了为什么还要我电话,已经不归你们管了,他们还是坚持要了电话。[怒]番禺国宝搞这种小动作有什么意思?为了报复他们的扰民行为,最近要上街一次展开全文 - 看到几位法界同仁在讨论法官的待遇问题,想到张雪忠老师的《新常识》一书,其中的第十章“司法独立的重要性”,也谈到了这一问题。请你们感受一下~~
- 真相一旦被揭示,就不可能重新被掩盖。当一个反对宪政的人,以明白无误的文字,向世人宣告“社会主义专政体制和宪政不可共存”的真相后,一大群赞成宪政的人,竟然还在匆忙而徒劳地掩盖这一真相: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滑稽可笑的事情吗?
- //@赵楚: 中国需要宪政这是根本不用辩论、也不容含糊的问题,马列毛的革命理论从不包含宪政思想,风马牛无从辩论。
- 我刚刚和承办检察官通了电话,得知赵*常*青先生已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批准逮捕。我在电话中对承办检察官说:“我对这一决定感到非常失望。这让我觉得中国的法律,已经被权力踩在脚下,完全是一钱不值。”
- 中国人最多是不能自由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这会犯寻衅滋事罪,比如赵*常*青);不能自由批评政府(这会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比如刘*萍),因此,美国副总统拜登说“中国人不能自由呼吸”,这纯属污蔑之辞,因为中国人的呼吸自由目前还没有受到限制(尽管有人曾建议征收呼吸税)。
- 因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赵*常*青被北京警方先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后又改以寻衅滋事罪报请批捕。我已向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见长微博),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北京警方对尚不构成非法集会罪的行为,转而指控寻衅滋事罪,显然有悖于刑法的相关规定,且似有蓄意构陷和迫害之嫌疑。烦请转发。
因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赵*常*青被北京警方先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后又改以寻衅滋事罪报请批捕。我已向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见长微博),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北京警方对尚不构成非法集会罪的行为,转而指控寻衅滋事罪,显然有悖于刑法的相关规定,且似有蓄意构陷和迫害之嫌疑。请转发。
- 因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赵*常*青被北京警方先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后又改以寻衅滋事罪报请批捕。我已向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见长微博),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北京警方对尚不构成非法集会罪的行为,转而指控寻衅滋事罪,显然有悖于刑法的相关规定,且似有蓄意构陷和迫害之嫌疑。请转发。
- 因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赵常青先生被北京警方先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后又改以寻衅滋事罪报请批捕。我已向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见长微博),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北京警方对尚不构成非法集会罪的行为,转而指控寻衅滋事罪,显然有悖于刑法的相关规定,且似有蓄意构陷和迫害之嫌疑。请转发。
- 即使在法治完善的国家,中国“死磕派“律师的做法,也不违反法律或职业伦理。只不过,在法治完善的国家,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必要的,因而不大可能有律师去采用。如果法官能够坚守法律,抗拒权力的干预,律师死磕的做法,就是很可笑的,但如果法官被权力所摆布,律师死磕的做法,就是很可贵的。@汉德法官
- 在《新常识》一书中,张雪忠老师曾用一个脚注,对现行“宪法”进行了评论。请大家感受一下~~
- 有不少学者认为,只要不明确否认现政权的合法性,就有可能以迂回的方式,把掌权者哄上政改的道路。对这些人,我只想问一个问题:在过去六十多年里,到底是知识分子在玩弄这个政权,还是这个政权一直在凌辱和玩弄知识分子?在今天,人们对学者的期待,不是自欺欺人的小把戏,而是仗义执言的道德勇气。
- 我说杨晓青教授坦诚,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并不代表我对她的个人态度。法学界很少有人像她这样明确表示:若以宪政的标准而论,现政权就是不合法的。相反,有很多学者都在竭力主张,在现行制度下,宪政仍是可能的:他们既要追求宪政,又不愿否认现行政权的合法性。我觉得,这些人要么不诚实,要么无见识。
- 宪政的要义在于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社会主义专政制度则根本不承认,公民享有不受政府权力侵犯的权利和自由,比如,连在公共场所呼吁官员财产公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作为社会主义专政制度根源的列宁-斯大林极权体制,完全是一种反人类的体制,其主要的统治手段就是恐怖。
- 现行政制和宪政互不相容,我和杨晓青教授对此看法一致,不同的是她赞成现行政制,我自己则赞成宪政。但作为学者,她比中国大多数法学学者更坦诚、更具有表里如一的学者品格。中国有很多赞成宪政的学者,一直都在自欺欺人地试图说服公众和当权者:在不改变现行政治结构的前提下,宪政仍是有可能实现的。
- 社会主义和宪政是不相容的;依宪政原则,现政权就将是不合法的;司法独立将否定党对司法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杨晓青教授的这些观点并没有错。我完全同意她的观点,因为我也一直认为,现行政制和宪政、法治、司法独立、民主政治是完全不相容的。
- 一些父母兄姊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人,仍然在对毛这个人表达崇敬之情,这确实是一种突破人伦底线的变态行径。但若是考虑到共产主义政权的蒙昧主义特质,这一切又不难理解。几十年的党化教育,使得蒙昧主义遍布中华大地,并使许多人对知识上的真与假、道德上的是与非,都丧失了起码的判断与感受能力。
- //@香港梁生: 复杂的中国,邱记者要深刻理解胡主编“复杂中国说”的深刻内涵,不要意气用事,不能说真话,不要给国家添乱!
环球时报记者邱永峥在他的腾讯微博里说。。。[吃惊]
- 人是有理性的动物,其行动多出于理智,而非本能。人在行动前,先要确定适当的目标和有效的手段,而在公共生活中,这一切都有赖于自由和充分的公共讨论。因此,只有那些无视人与动物的区别的政客,才会妄言所谓的“空谈误国”。这样的政客,因为自己是蒙昧主义者,就希望把他人变得像他一样无知和盲目。
- 在《雾霭——俄罗斯百年忧思录》一书中,亚历山大-雅科夫列夫谈及他在报社的工作时,写道:“总之,报社工作是个苦差事,尤其是就道德的角度而言。” 读到这句话,我忍不住要发笑~~不知道人民日报的童鞋们,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
今天,涉嫌非法集会罪的北京青年李蔚已被羁押37天。上午家属接到通知,李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现任中国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主编了《刑法罪名精释》一书,在解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时,强调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我希望新余警方能参考张书记的观点,不要把刘*萍在微博上的几句牢骚话,牵强地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尽量避免制造因言加罪的冤案。@新余公安
- 为了确保世界的持久和平,我希望大家认真思考两个重大的问题:1、到底是一种什么精神,让张雪忠老师坚持不懈地注册新账号呢~2、这样锲而不舍的人,大家还好意思不关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