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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高院国内首判强拆败诉】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羊毛衫市场的房屋被强拆后,老百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提起行政诉讼,又被驳回。上诉后,浙江高院8月15日终审认定:雇人强拆房,政府要担责,判鄞州区政府败诉,责令重新作出复议决定。齐奇院长,独立司法敢为人先,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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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楼盘访客量下降40%!垫首付成抢客法宝_新浪房产_新浪网- 2008年银监会便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假按揭”、“假首付”、“假房价”等“三假”行为被叫停,而由开发商垫资的进行低首付房贷行为,是银监会明令禁止的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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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什么牌子的呀?
    【洗衣机无端自燃[吃惊]】正在洗衣服的洗衣机突然发生自燃?街坊刘小姐3日上午8时,发现自家阳台上的洗衣机着火,且火势已起,冒出滚滚浓烟。刘小姐迅速操起扫把和水管,进行灭火。幸运的是,火势被及时控制住。刘小姐感慨道:“要是开着全自动洗衣机,人却不在家中,后果就不堪设想了。”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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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新闻#【专家称三四线城市造城应谨慎 有些只见楼盘不见人】http://t.cn/zH3MPOS在城镇化的大潮下,不少城市的新区建设也加快了脚步。不过,有专家提醒说,三四线城市由于对周围的辐射和吸附能力比较有限,在新区建设上应更加谨慎,不能搞“大跃进”,应该注意效益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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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范国才: 听说这是个五毛!//@商业地产卢海涛: [弱]//@艾哲z: 猪一样的思维 //@华杉2009: 这个人不知道是境遇不佳的人还是境遇佳人,总之他不是想骂倒政府,而是想骂倒开发商。开发商也是骂不倒的,所以也请他拔掉网线吧。 //@余英: [弱] //@余英: 就这一小段文字还是抄两三年前@时寒冰 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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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制度是中国独有怪胎】开发商是干什么的?设计有设计院,贷款有银行,盖房子有施工队,原材料有供应商……开发商不参与房屋建造任何一个环节,所干的就只有两件事,一是把政府的权力变现为金钱,然后与官员坐地分赃;二是勾结黑社会把拆迁户打跑打残乃至打死。这就是当今中国民主派领袖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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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在读报:南都讯 记者田静雯:同一楼盘自家房子比邻栋“短命”16年?购买了同一个小区的房子,但相邻两栋楼之间的产权竟然相差16年,这让买了“短命”房的业主感到被骗了,但作为开发商的万科地产也喊冤。这个闹纠纷小区是厚街万科金域国际,由两块使用年限相差16年的地块构成🔗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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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在读报:开发商不告诉你的十件事http://t.cn/zYFA4QA房屋中介不会告诉你的10件事http://t.cn/zYFA4Qy物业不告诉你的10件事http://t.cn/zYFA4Q2装修公司不告诉你的10件事http://t.cn/zYFA4QL现在有人告诉你了,你不想知道? via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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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环保部的“国家秘密”说,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24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环保部的说法值得商榷。马军认为,土壤污染事关公众健康,环保部不能简单以“国家秘密”为由来剥夺公众的知情权。他建议环保部应该先公开可以公开的部分。
    【环保部拒绝公开全国土壤污染信息 称是国家秘密】1月,董正伟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污染数据至今没公开。🔗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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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让每一位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必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若对于冤假错案都不能及时纠正,公平与正义何在?@学习粉丝团
    聂树斌案,我要顶过十万次:1995年21岁的聂树斌被河北高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供认奸杀康菊花。儿冤死,聂父自杀致偏瘫,聂母奔走呼号。2007年最高法院要求河北重审聂案。一晃,六年过去了。一个明显的冤案被置之不理。请@封新城 @宁财神 @任志强 @于建嵘 @姚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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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团年晚宴过程中,由马立云律师发起成立的东莞市爱心壹加壹公益服务中心备受关注,得到本所何筝君等律师的广泛支持,希望壹加壹公益服务中心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再接再励、传递爱心。@东莞电台江晓 @小柒在阳光里 @微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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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预购人与预售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预售人可以向预购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商品房预购定金;预售人收取定金前,应当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预购销合同草案。收取商品房预购定金时,预售人与预购人应当订立书面协议,约定所收定金的具体数额和退还与不退还的具体办法。
    @法律图书馆,http: //t.cn/hBFISZ该网址链接上的《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已经过期而未更新,容易造成误导。在2010年7月23日法规修改中,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的“订金”修改为“定金”http://t.cn/zj1i4Wh(广东人大网)http://t.cn/zj1i4W7(国务院法制办)@东莞电台江晓 @东莞新浪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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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图书馆,http: //t.cn/hBFISZ该网址链接上的《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已经过期而未更新,容易造成误导。在2010年7月23日法规修改中,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的“订金”修改为“定金”http://t.cn/zj1i4Wh(广东人大网)http://t.cn/zj1i4W7(国务院法制办)@东莞电台江晓 @东莞新浪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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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到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手续(刑诉法修改后首次),凭《执业证》、《律师所证明》、《委托书》即可。案件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但无需先去到检察院进行审查盖章。比较以前方便了很多!看到有同行忘带《委托书》,以后要注意这个问题了。@李秀源律师 @李修蛟律师 @平安东莞 @东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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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与房子】@东莞房地产律师 解读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房子的法律问题,帮助市民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提高婚姻家庭法律意识。主讲:郑争元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7月8日下午2:30,地点:东莞图书馆四楼“市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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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拼爹吧你,你爸是副市长就能法外开恩了是吧 //@杨英杰xkb: 你爸是李四江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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