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刑事诉讼法,保卫法治: 拯救刑事诉讼法,保卫法治 ——致全国刑事诉讼法专家学者、实务部门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法学大家: 我是李金星律师,一名来自刑事辩护一线的基层律师。我因...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 //@陈有西: #澄清#对这种有意涂黑王功权的贴表示愤慨。我的信息不变:王「配合说清全部事实,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 //@胜海州: 据说在里面全招了,还咬出多位公知 //@侠骨柔情的杨华: 转发微博
#王功权被批准逮捕#倾接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巳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
#王功权被批准逮捕#倾接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巳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
- //@李国斌律师: 夏俊峰案,陈律已经做到极致,确有垃圾同行不惜转移对罪魁祸首的矛头焦点,以填平自己的嫉妒。//@陈有西: 复@阿钟在甬城: 既然官方要全国统稿,我说了有用吗?发表不了。一些律师找不到表现机会,这也来批一通,好笑。辩护词一年半前公布的,也指责说为何今天公布。无聊之人无需理。展开全文
【夏俊峰案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辩护词】滕彪的二审辩护词流传甚广,不过诸位若有时间和耐心,不妨重点阅读@陈有西 @李道演律师 等人的死刑复核审辩护词。读完之后,对此案自有一个清明的判断。
- //@梁树新: 密切关注! //@沈阳张晶: [泪][泪][泪]请不要这样对我们好吗?天呐…帮帮我[泪]//@邓飞: 一声叹息,都是人命。//@康少见: 可是有关当局对此案的报道要求都出来了,我的直观判断是结果出来了。刚让人问陈有西,也说没接到通知。 //@沈阳张晶: 没有.夏俊峰案还在最高法院复核.感谢大家一直关注支持展开全文
夏俊峰案最高法的复核难道是有结果了吗?请问@沈阳张晶 是否有收到消息? 看到评论里这么多网友的问候和关心,真的很感动!我一直相信:每个人在病痛面前的姿态和选择决定了其未来精神世界的质量。虽然淋巴癌听起来并不乐观,也让家人和朋友们很担心。但生活就是这样:往往来得意外,但既然遭遇就应坦然面对。病痛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会选择更加积极的心态来面对生活起伏。
【林顺潮迈出义诊第一步 港仁医队抵山西今探小斌斌】山西省6岁男童郭斌被挖去双眼惨案牵动全国人心。香港著名眼科医生林顺潮28日接受《成报》访问时已公开承诺愿赠医施药。经过两日火速安排,林顺潮兑现承诺,率先派出印度裔国际义眼专家范若思医生昨晚动身飞赴山西。🔗 网页链接
- //@二哥哥窜访暖香坞: 中产阶级没有强大的理由很难成为斗士,即使一时一事成了斗士也很难“顽强”。杨海鹏的价值就显现出来了。没有什么大词大道理,老杨是普通人,做了不普通的事!
2斤黑啤,我就要困觉了。吕方之后应是郭盛。杨海鹏是我知道的最顽强的中产阶级斗士,我佩服他,敬重他。 我就是瓜农邓正加的女儿邓艳玲,现在临武所有参与将我父亲的事情发微博和其他论坛的,逐渐被叫去谈话,要求停止转发与评论。昨天尸检解剖出来颅内大量瘀血,并伴有头皮下出血,但是政府正着手掩盖事实,我父亲“被”心脏病或者其他突发性疾病,政府这样的做法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 - [蜡烛][蜡烛][蜡烛] //@徐昕: 节哀[蜡烛]
敬告各位兄弟姐妹:7月10日15分30分,母亲大人仙逝,享年89岁,她走得平静安详。遵照老人几年前的嘱咐,遗体火化后,骨灰将回到滦县老家与先父合葬一一先父于1994年5月21日15时15分逝世,享年80岁。感谢朋友们的关心和牵挂。
- //@浦翠兰律师: 我钦佩宝成,他已经做了的,我做不到。 //@汉德法官: 从未转发陈师弟的文章,这次转发一下,支持依法维权。 //@王俊秀: 转发微博
我和纪参事:不得不说的故事。详见长微博、财新网博客(http://t.cn/zQz6wCk)和新浪网博客(http://t.cn/zQzigxd)。
我和朋友想去看我妈妈一面在新余看守所被拦截!!!求助,车外聚集了很多流氓和警察!
【河南女民警遭郑州警察强迫"被组织卖淫"】干了一辈子警察的女民警反遭同行抓捕殴打,满面流泪也洗不掉她蒙受的屈辱。6月3日晚上,商丘市一女民警病休期间在郑州陪同女儿读书。在其租赁的房子突然遭自称民警的男子检查,声称其租赁的房屋内有人卖淫嫖娼。🔗 网页链接 评:还是临时工?
- //@伍雷: 这个事件经过是完整真实的,我的助理写的,我一字未改。推荐大家参考。
2013年5月21日下午2点孟荣展一案继续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孟荣展正如实地回答着他的辩护律师伍雷律师的发问,然而在其陈述过程中,公诉人在没有经过审判长的同意下就擅自发言,要求孟荣展简单陈述案件事实,只能对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且只要
#许愿#千万富翁蒙冤看守所里,对我说如出来,一定为法治捐款。后无罪出来,再也不联系了;曾经的企业家,企业一夜被洗劫一空,归政府了。我们夜以继日为他提供法律服务,他很感动,发誓如企业回来会支持法治。后来,企业归还了,别说支持法治,律师费也没给,没有联系了!哎!中国企业家!@律师张颖 - 那个那个...谁说的:法律不是挡箭牌。//@吴法天: 机动车全责都认了,车辆有保险,该赔多少赔多少。可他拦着不让你走,耗着你时间,真没办法。报警了,警察也不再管。法律这时候不管用。 //@云从山间起: 都不认可法律就这下场,只要是弱势的,干什么坏事都可以是合法啦!行人、自行车、电动摩托就是城市展开全文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一电动车,车主是北京人李光,交通协管员。虽然人和车都无大碍,但我还是下意识地报了警。警察认定机动车全责。我报了车险,拍了现场照片,保险公司提示可按正常流程定损理赔。交警说我们可以走了。但后来李先生不依不饶,说让我当场再给他两千。我朋友给了他一千二走人。感觉被讹了。
- //@宋石男: 此文是《博客天下》特约。@郭光东 兄出品的《博客天下》最新一期做了莫言专题,时效性、可读性和深度都不错,值得购买阅读。
- 我思故我在-已被注册默默之中居然已经积累了如此的人脉关系,2012对TA注定会是不平凡的一年。别羡慕,也来看看你的#人脉分布图#吧!🔗 网页链接
- //@孙海峰: 那几条疑是屁谣党及其主子的无间道。//@胡月朗: 一些谣言太过幼稚,感觉就像故意给辟谣党机会,也许这些谣言就是辟谣党自己发的,一来可以讨好给骨头的,二来可以建威信,三来可以打击盲目转发的,再有可以转移视线,建议看到一看就是谣言的直接无视他 //@大眼一瞪: 从上到下演绎无间道展开全文
今天看见一批谣言贴:陈丹青辞国书是假的,不在名单上的100天的遇难儿童是假的,开天窗的报纸头版还是假的。造谣无论目的是什么都令人鄙视。更奇怪的是,居然还有人骂辟谣的,说他们"为虎作伥"。允我以阴谋论方式揣测一下:造谣的、捧谣的,不是故意搅浑水,故意授人以柄,好让微博被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