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领导人,不贪污,不腐化,不搞女人,非常爱国,他团结全国人民一致对外,为了实现伟大理想奋斗终身,最后以身殉国。我们如何评价他?他是谁?是希特勒。如何评价一个领导人?其实并不复杂。只看他对全社会,全人类是造福还是造祸。他救了多少人,还是害死了多少人。希特勒害死了将近两千万人。 “实行宪政……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周恩来,《关于宪政与团结问题》,1944 🔗 网页链接
【政法委将不再介入个案?】为维稳考,地方政法委一度是干扰个案审判的重要因素,记者从权威人士得知,除涉及外交国防等特殊领域外,“政法委今后将不会介入个案”。防范冤案意见也规定,法院不得参与公安检察联合办案。🔗 网页链接 如果是真,是重大进步。进而,地方政法委有保留必要吗?
一切权力都需要监督。国家成立安全委员会,集中了很大的权力。国家的安全更有保障了。但是个人的安全是不是受影响?个人的自由有没有因此而受损。权力的集中必须有相应的监督。否则无监督的权力对一切人都是可怕的。特别是对参与政治斗争的人更如此。 - //@奚正仁的小屋: //@许丹: 瞎编的。//@李庄: 呵呵,20多处伤疤、与意大利黑手党对峙、赤手夺枪、妻女被黑社会杀害剥皮……等虚构的段子还有很多。其实,妻子X 一直在重庆交巡警总队吃空饷,女儿也早已被薄安排到了商务部。
【黑色幽默】王立军一个省级公安厅长、深深地知道、在这个国家、只有到美国领馆才能找到"正义"、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没有可以相信的组织和部门。号称身上有20处伤疤、黑社会500万买他人头的打黑唱红歌英雄,在薄面前只有投敌一条路,这就是中国国情。转!@徐昕 @何兵 @李庄 @于建嵘 @章立凡 @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央视总在实播未经审判的警方执法的过程,却不对嫌疑人做画面和言论保护。颇让人回想起文革时的游街批斗。难道法律管辖权中不包括央视? 很少人知道,10月10日是联合国的反死刑日。取消死刑是世界潮流。其中一个理由是每年全球处死的几千人中难免有个别的冤案。但人已经死了不可复活。中国已经发现多起这样的事故。没有发现的恐怕更多。国际上统计证明废除死刑后犯罪并没有增加。刑罚的目的是伸张正义。而处死一个人和伸张正义无关甚至有害展开全文 嫖娼的能上央视示众认罪,收钱做枪手的也能上央视示众认罪,强奸幼女、枪 杀孕妇的却没有资格上央视示众认罪,央视的选择标准是什么?[思考] - 在这个改制的年代,第一桶金是否是就是靠的是自己的努力,而没有利用公权力,的确也是很多人不相信的,公权也是资源,先天不具备或是后天没努力,也无必要嫉妒,只要有了公平的环境,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跟贴中有人叫喊让我先公布财产。一,我从来没拿过一分财政收入发的工资,不是公务员,更非官员。书中有详细说明。二,一九九六年就开始公布年收入。上市公司每年都公布,公开透明可查阅。 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是中国这架飞机的两个引擎,维稳制度就是火山灰,已经把两个引擎湮灭了,现在飞机还在按照惯性飞,但是,能不能安全着陆已经是个未知数了。尤其是现在又遇到了反宪政的风切变,情况万分危急,满机舱的人还糊涂着呢。 “实行宪政……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周恩来,1944年) 【人民日报:壮士断腕治雾霾 不信蓝天唤不来】“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入落实国家行动计划,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全面实现目标要求。”;“环境问题再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京津冀等六省区市与国家环保部签订目标责任书,联手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展开全文
「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 //@ydk1038: //@任志强: 人权生而有之。 //@周天勇: 呼吁党中央和国务院,看到一条消息,有1300万黑户人口,还是慈悲为怀,大赦天下,给他们上户口,让他们正常上学和工作吧,让他们有尊严的生活。
在香港生孩子,小孩就是香港户籍了;在美国生孩子,小孩就是美国户籍了;在欧洲生孩子,小孩就是欧洲户籍了;在中国生孩子,小孩子不一定是中国户籍,可能是黑户,生命的合法性来源于政府的“准生证”。强烈呼吁孩子一出生就应该享受自然国籍,不要因为大人的过错而惩罚孩子!支持的请转!!
- //@任志强: 人权生而有之。 //@周天勇: 呼吁党中央和国务院,看到一条消息,有1300万黑户人口,还是慈悲为怀,大赦天下,给他们上户口,让他们正常上学和工作吧,让他们有尊严的生活。
在香港生孩子,小孩就是香港户籍了;在美国生孩子,小孩就是美国户籍了;在欧洲生孩子,小孩就是欧洲户籍了;在中国生孩子,小孩子不一定是中国户籍,可能是黑户,生命的合法性来源于政府的“准生证”。强烈呼吁孩子一出生就应该享受自然国籍,不要因为大人的过错而惩罚孩子!支持的请转!!
今天上午,上海浦东维权人土沈勇被公安从家里带至六里派出所,两小时后又被公安送回家,家人见其奄奄一息,立打120,但救护车赶到时沈勇已死亡。沈勇的脖子上有绳子勒的痕迹,身上有多处伤痕,现在沈勇的母亲已被控制。沈勇友人:15821201058。@章立凡 @杨锦麟 @于建嵘 @丁来峰 @任志强
- 央视九月二十八日到办公室采访我,我说:采访你们也不播。央视小记者说:会播。问:什么是爱国?答:努力批评政府的一切错误,以让这个国家中的人民生活的更好,享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问:怎么证明爱的深度?答:批评的越重,爱的越深。放欲政府滥用权力的,恰恰是最不爱国的行为。结果是没有播出。
【央视街采“爱国” 市民:贪污就是不爱国】央视街采了几天“爱国是什么?”,今天问题换成了“你觉得什么行为是不爱国的?”。各地市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青海市民:比如说造谣。北京市民:我觉得贪污就属于一种不爱国的表现。🔗 网页链接 更多精彩视频欢迎访问手机新浪网🔗 网页链接
昨晚到新疆,和专门接我的律师、媒体朋友共聚,原来大家都是博友,从网络上来到酒桌上快乐无比。席间大家做了自我介绍,原本每位律师都有一部奋斗的历史!为什么未来中国律师会大有作为?因为他们有着与官员们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 我在:🔗 网页链接
【张家川未成年学生因言】张警官回来说警察正在提审,并拿出提讯证,上面记载马效武‘王仲恒两位于9时51分提审杨某进行法制教育。我说这是办案机关入卷的文书,我要求看看守所的提审登记台帐,张警官不与配合,后我发现提审登记台帐上今天只有一起其他人的提审登记。没提审杨的登记。@徐昕 @杨学林律师 展开全文
【“公奔”王功权】以前大家知道他“私奔”后回了家;现在大家知道他因“公奔”回不了家。
- //@谭敏涛在西安: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9月13日,星期五,网络舆论场震荡日。先有消息称知名投资人王功权被警方传唤带走;大众网发布新闻称陈宝成被平度当地执行逮捕;晚间时候王菲李亚鹏也被传离婚。诸事同日皆出,纷扰与激烈的声音涌出,网络一片惊呼。网络话题议程呈现多极化趋向:各有得谈。展开全文
一些明星不离婚、没绯闻、不劈腿,在演艺圈等于没新闻!与其关注明星离婚,不如关注王功权被刑拘!明星的生活离我们太远,毕竟,那是他们的个人婚姻状况,只与他们的爱情有关,而与我们的爱情无关!而王功权被刑拘,却是普通公民遭遇公权打压的映照!公权肆虐之际,你我皆难幸免,我们都在同一条船上!
- //@段万金律师: 周总,现在已经不叫法律帮助,而是名正言顺的辩护,刑诉法已经修正了,对于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从尴尬的法律顾问帮助者的身份正式变为辩护人的地位,已经被扶正的小三心态还转变不过来。
【我与斯伟江将为记者刘虎提供帮助】今日中午,《新快报》记者刘虎在重庆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带走,被带走时带有手铐。家里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均被带走。7月29日上午,刘虎曾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网页链接 刘妻已决定委托我与@小斯在平度 为刘提供法律帮助 陈宝成案有如下事实:1、金沟子村的土地征收是为了商业开发,而非为了公益建设。2、对金沟子村土地征收的手续严重缺失,没有征地许可证,也没有施工许可证,属非法征收,非法强拆,非法施工。3、陈宝成是为帮助遭挖掘机强铲强挖的陈青沙而一同“御敌”。非法强拆非法施工在前,抗拆在后,谁是谁非? 歌手吴虹飞因发微博被抓,惊得我赶紧加强了学习。查刑法第291条,觉着小吴的行为未达到“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的程度,也无证据证明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不构成犯罪。依我看,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3项规定的“扬言”来处罚,就已经拔高了。所以我敢打赌,小吴很快就会放了。 - 谢谢转发,有机会读到此文,说出了我们感觉得到,但辩不清的问题实质。 ——看到陈光武律师的博文《赵楚:社宪论的大神话》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中国留学生敢直面要求美国副总统道歉,知道为什么吗?正是因为他们站在了美国的土地上。想想看,如果在中国,莫说是国君,就是一个村长,让你尿几壶还不是几壶?某些“公仆”动动小指头就从百姓口袋里偷走几千万、几个亿,啥时候给“主人”道歉了?开发商随便一铲子下去就是几条人命。尼玛,你不服!转
这就是@伍雷 ,和@律坛怪侠杨金柱 在一起。为抗争法院违法驱逐辩护律师,正在绝食。今天凌晨2:11发给我的照片,我已经睡了。惭愧!
#北海#夜已深。倘若有人问我感想,我会说,律师,是你可以信任的力量。律师所作的,只是想协助法院查清案情,避免冤案。让律师说话,是真法治;不让律师说话,是假法治。不信,看看那些杀错头的案子,哪个案件听取辩护人意见了?等到人头落地,真凶出现,才想起律师的拼命辩护,晚了!
- //@袁裕来律师: //@旺旺心予: 感觉小学学过的成语和寓言现在都变成了现实:讳疾忌医、无恶不作、夜郎自大、刻舟求剑、掩耳盗铃、鱼目混珠、男盗女娼、缘木求鱼、死不悔改!
【由校长带女生开房想起】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社会,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现今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 胡适
最近,我可能会见到一位管理互联网的领导,微博上朋友们有什么建议要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