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组织没有级别,人人有权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法的公益诉讼条款,仍旧迷信公益组织需要”级别“,需要”历史悠久“,需要”资质可靠“。但在我们看来,越是级别高的、历史长的,资质好的,对这个国家的环境保护越没有热心和诚意。所有公益组织都可公益诉讼,人人有权公益诉讼。🔗 网页链接
#公益诉讼找我,放过环联会#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爱我的祖国!但不放弃坚持自己的权利!@邓飞 @冯永锋 @徐昕 @于建嵘
- #公益诉讼找我,放过环联会#如果污染受害者只能等死的话,一旦修法让中华环保联合会才有权做公益诉讼,那么,不但中华环联会将过劳死,中国污染受害者会痛死恨死,中国公益律师和环境ngo会急死哭死,污染中国的坏人们会赚死笑死,中国的生态,只能继续死!举牌关爱中华环联会,#人人有权 公益诉讼#展开全文
#人人都有权发起公益诉讼#昨天晚上,写了篇随笔《人人都应当发起公益诉讼》,放在博客上,没怎么。今天,起草了《人人都有权发起公益诉讼——全国民间环保人士的公开信》,呼吁大家共同来联署,通道在这里: 🔗 网页链接 争取今天联署到100家机构。意识到公益诉讼危机的盆友们,支持哦。
【关于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的紧急呼吁】环保法修正案今再审议,公益诉讼主体仅限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其他环保组织无权提起公益诉讼🔗 网页链接 这是严重倒退。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不再继续被加剧污染,必须坚决抵制。至少凡经过合法批准的环保相关组织,皆具有提起公益诉讼之权利。支持者请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