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观]//这孩我认得他是非洲的不是朝鲜的吗?//@作家崔成浩: 谅山?这个越南孩子真可怜。
- @浦律师在山巅 应该写几本公益诉讼手记,让后来史官也有详实第一手资料可考证。//@仁风序列号: 读书修行內在美!!选什么书读就如你愿意结识什么朋友一样,就取决于你的”三观”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多结交高贵朋友,你的人生之路必然是上升之路!
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杨绛
莫言:如果女人肯用吃饭的钱打扮自己,那么肯定有人愿意请她吃饭;如果男人肯用睡觉的时间搞事业,那么肯定有人愿意陪他睡觉 。 ——[哈哈]大师的言论,还得细细斟酌!
经典谬论:陕西房姐,抓办证的;深圳飙车,抓造车的;什邡启东,抓求生反污的;设计楼塌,抓农民施工的;大桥垮塌,抓制造鞭炮的;动车追尾,抓学程序的;上海大火,抓装修的;三鹿害人,抓养牛的;贪官淫乱,抓陪睡的;北京雾霾,咋不抓放屁的?真TM臭不要脸,抓的都是无关紧要的,真正的责任人呢?
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的自传中这样写到:特权阶层有专门的医院、专门的疗养院、漂亮的餐厅和那堪比皇宫盛宴的特制佳肴,还有舒服的交通工具。你在职位的阶梯上爬得越高,归你享受的东西就越丰富,如果你爬到了党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以享受一切,你率先进入了共产主义!
航班延误了,打空姐; 看不起病,砍医生; 恨贪官,却到幼儿园砍杀儿童; 恨政府,却跑去烧公共汽车; 恨日本,就砸同胞的日系车; 这个国家的人不是愚昧到无可救药, 而是每次都挑软柿子捏,向无辜更弱势的人开刀…,可怜的懦夫行为,被世界耻笑!—— 刘桂娟
- 跌3%在今天相当于涨!//@公理何在: 才跌了3%?
【大家猜猜:中联重科的股价,会下跌吗?】中联重科是一家上市公司。新快报报道了它的财务问题,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刑拘。如果我是中联重科的业务单位,我会很不放心。如果我是股民,持有中联重科的股价,我也会很不放心。用脚投票,是股民的社会责任。
- →_→//@GK-LY: 为什么不能全民医疗,原因在这呢![怒骂]
【广州:去年公费医疗花14亿 同期城镇居民医保支出2亿】🔗 网页链接
【美国正府关门的警示】这对我们好像很荒唐。但在美国很正常,美国联邦正府从1977年到1996年间关门17次,最短的1天,最长的21天——因为纳税人觉得正府开支太浪费,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就否决再给正府拨款,使公务员集体下岗,让正府闭门思过,民众的日子不好过,凭什么公务员悠哉悠哉?
一个艺人,不过救济一对孤儿寡母,就被质疑作秀。因为“你怎可能这么好心舍得这些钱呢,别有用心”。这对孤儿寡母,因处境令人心痛,得到些公众支援,竟被反复辱骂。因为,罪犯家属怎能既得钱还得关爱呢。可见某些国人不是仇富,而是仇道德,他久未得到关爱,因此仇视一切得到关爱的人。瞧这国民心态。 【两岸距离】2005年10月30日,马英九以党主席身份,参加上世纪50年代“政治受难者”秋祭追思会,同时代表国民党,三度向“白色恐怖”受难者家属表达歉意。 马英九指出,虽然“白色恐怖”时期他只是小孩子,但现在身为主席,就必须承受国民党过去的责任。 大陆何时能做到这一点?
【公知】知识分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关心公共事务,正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受鼓励。然而,自南方某报于2004年推出“公知”群体,其特别的政治倾向日益联动于反社会、反体制的一股强劲势力,名曰“公共”,却无处不反“公共”,危害极大。想起@方舟子 当年拒绝被纳入公知群,不由得佩服其先见。展开全文
【赵宪君律师:扒掉雷海军的裤衩!】雷海军律师四步曲:1、开始很像个律师。7月下旬,他主动私信我,对李xx的罪行慷慨激昂;2、急于介入案件。第二天,他又来私信,问我是不是认识被害人?3、开始准备接替田参军。据说这时候他已经去找了酒吧的负责人,酒吧没有给他明确回话;4、 讨好梦鸽、兰和。展开全文
#微普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目前,既无如何界定谣言的法律标准,又无如何判定谣言的法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竟悍然发起全国性的严打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等于纵虎出笼。在宪政国家,这样的行政命令根本就没有可能通过违宪审查,早在司法审查环节就会被法院宣布无效了。因此,重点不是争论各地如何执行,而是公安部违宪在先。
- 老实点,争取宽大!//@周泽律师: 对证据有瑕疵且有律师做无罪辩护的共同犯罪案件,作有罪辩护的律师应辩称,自己注意到了证据存在的瑕疵以及其他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这样有争议的案件,建议法院谨慎裁判;如果判自己的当事人有罪,希望考虑某些情节。断不可辩称犯罪成立,指控有理,即使你真这样认为。展开全文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 律师界典型代表。//@周泽律师: 这位律师已经在微博上自认了。不是谣言,不必担心被认定为寻衅滚事。//@袁裕来律师: 如果是真的,予以严厉谴责。
【屁】@朱明勇律师: 律师会见录音录像是固定证据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法定的证据种类"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视听资料,很多人问有规定吗?尼玛,法律还没有规定你会见记录用钢笔记录还是用油笔记录,你就不记了吗?法律也没有规定是被告人先坐下还是律师先坐下,你就一直站着吗?看守所规定无法律依据就是个屁。展开全文 - 这个评论中肯。孔老湿是不是也好这个。//@孔庆东: 回复@一直在奔三的路上: 转发。 //@一直在奔三的路上: 冒着”政治迫害”,也不得不赞一个!平心而论,薛蛮子之事,屁大点事,各个官媒无休止的报道,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呜呼天朝,悲哉天朝。@孔庆东
薛蛮子嫖娼事件属于文化差异.在国外民间的名人嫖娼太正常.其一,国外有红灯区有卖,自然也有买;其二,国外的喉舌媒体绝对不报道民间名人的鸡巴鸟事,最多娱乐小报娱乐一下.老蛮子对性事欲望如此之高,说明其创造力强,生命能量强.所以他每天还能做点影响力的事.凡是性事不强的,都无影响力的,因为被压抑掉了!展开全文
- [笑哈哈]//@浦翠兰律师: 那条狗站起来,目测比伟江都高,我当场指出,有司牛刀杀鸡用力过猛:想看住小厮,拉我家毛毛即可。
[薄熙来案是否特例]昨天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天福案,广东高院在东莞开预备庭,除了对律师安检,李出来依旧是囚服,脚链手铐,后在辩护人申请下解除。@浦翠兰律师 向法庭申请要求开庭给李穿薄一样的白衬衣,法庭不置可否。直播当然不奢望。搞笑的是,门口一大狼狗盯着,块头之大,堪称狼狗中的浦翠兰!展开全文
- [话筒]庭审都公开了,官媒何以先入定人之罪?为审判结果造舆论吗?不是高法才重申过疑罪从无原则 吗?
德孤的小岛:在薄熙来当庭翻供之后,官方媒体包括《法制日报》,《人民网》都发表了些什么呀?跟文革期间的社论一样,声讨薄熙来。你们能不能忍一忍,尊重一下济南中院审理薄熙来的法庭,尊重一下法官?薄熙来有罪没罪,现在已经在走司法程序,已经开庭审理,官方媒体应该带头守法,带头尊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