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律之语的头像

律之语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律之语

    不上叫头条的那谁都不行//@汉德法官: [哈哈][哈哈]//@青媒素: [哈哈][哈哈]//@凤凰网: 求求你们放过汪峰老师吧!你们知道他有多努力吗!
    怎样快速写出一首汪峰老师风格的歌曲。。via 水木社区
    1. 微博附图
    转发 31397评论 565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律之语

    一直关注中。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律之语

    事实不甚明朗,发言多有不便,关注中//@汉德法官: //@荷叶田田01: 大家能把对李天一的关注也给予张家川少年就好了。关注一下他的权利。
    【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定于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1. 微博附图
    转发 4213评论 836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启律师

    //@潘石屹: 现在房价奇高,空房多,租金回报很低。每年至少有七万亿资金沉淀在房上,地方政府是地产商,我们是房产商,企业家创业热情大不如从前,一批坐等房子升值的食利阶层在不断扩大...你俩认为应该如何办? //@任志强: 形象。
    【许小年之怒】@许小年: 首套房刚需,第二套投资,第三套投机?一天三馒头刚需,第四个浪费,第五个囤积?一年五身衣服刚需,第六件显摆,第七件奢侈?一周一次房事刚需,第二次好色,第三次淫荡?刚需、柔需能准确定义吗?即使能定义,凭什么要限制、打击后者?自由选择是消费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