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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世罕见的问题】 一是、所有指控,没有物证,全是口供; 二是、主要口供,前后不一,相互矛盾; 三是、所有证人,全有污点; 四是、主要证人,全部在押; 五是、贪墨直证,全是孤证; 六是、所有孤证,全由老婆来旁证; 七是、所有老婆旁证,全是书证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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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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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公无钩54: 现代版的莫须有竟然能被共产党的媒体如此渲染!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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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书苗因行贿罪被抓了,同样行贿的任总怎么没事?原中行副行长赵安歌受贿579万余元,案卷记载第二笔是华远的贿赂款190.8万元人民币。华远以虚假咨询合同的形式给赵安歌好处费(总造价达到1.9亿元的1%),是任总的助理胡晓坤经办的。欢迎把此条微博转发五百次,欢迎任总起诉诽谤!🔗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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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来雨502: 【终身追责制】会如【国之命在民心】一样恍惚么? //@渴望晴天30: //@韶管楠友H: 操他奶奶的法律专家!难道真以为挂了一个法律专家教授的牌子就可以指鹿为马?就可以为所欲为地陷害忠良?在庭外隨意亵渎法律?就可以利用媒介肆无忌惮越权宣判?坚定要求起诉这两个傢伙!清出法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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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话说#【法律专家:薄熙来翻供不具有推翻此前供述效力】 专家说的对,即使出现冤案,也不允许翻供。[吐血]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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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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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雄鹰V24: 无法从被告人的直接证据中寻找支持,让其爱人,一个死缓犯人,尤其又是一个有精神病史的文弱女人,指控老公,置其与绝地,是道德和良知的溃败,是这个民族的悲哀,是这个民族的耻辱!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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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田子: 回复@宏伟医生: 刚注册,有的粉丝0,有的关注0,有的发博0,有的头像都没有。这就能透视倒薄是个阴谋,见不得阳光!//@宏伟医生: 请看看但凡批bo的微博,似乎都是刚注册的!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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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田子: 把水军贴全部留存做证据!水军好哇,可以做反面教材,说明倒薄是怎么回事,他们有多虚伪、多阴险、多不要脸、多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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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待黎明II: 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当然是要公诉方举证了!自诉案件也是谁起诉,谁举证!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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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做了大量损害祖国利益的事,在真相即将浮出水面的时候,他宣布得癌症了。难道因为病情,就可以抹掉他的恶行?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同情生命,但决不能宽恕罪恶,这是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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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也开了,人也审了,瑕疵的证据都摆出来了,既然走司法,是否有罪,百姓心里清楚。你判他一天,人民能判你们几辈子。不信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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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夜无眠_99331

    庭也开了,人也审了,瑕疵的证据都摆出来了,既然走司法,是否有罪,百姓心里清楚。你判他一天,人民能判你们几辈子。不信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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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壶浊酒6: //@林州老狗: 卜撲//@新闻已死: 这倒不是崇洋媚外:国外能源巨头的高管多是面目和善,幽默风趣;中国能源企业的高管,多是面目阴鸷,满嘴党性。
    每次反腐大案爆发、万民欢呼时,咱能不能多问一句:“是谁提拔的这些腐败分子?其又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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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系造谣蒋洁敏帮薄熙来提升政绩 栽赃新华网】南方系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所谓的蒋洁敏帮薄熙来提升政绩的文章,腾讯等其他南方系媒体无视新闻原则,转载歪曲造谣文章来源,栽赃新华网,造谣蒋洁敏帮薄熙来提升政绩,蒙骗人民,借反腐扩大打击面,令人不齿。🔗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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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hjhx: //@刀马旦归来: 被告在法庭上已经把公诉人驳斥的体无完肤,公布的庭审记录删了80%。这个可以有,可以给公诉人留脸面。但是再有人拿这份庭审记录来意淫,就可笑到极点了 【别关闭评论啊!】
    【检察日报:从薄案庭审看证据"战术"】虽然被告人一再宣称其所作自书系在不正当压力和诱导下写成,却未提供非法取证的线索或材料,如时间、地点、非法取证行为人等。相反,被告人当庭承认在纪检调查期间曾受礼遇优待。综上,所谓非法证据,纯属抗辩策略。法庭不必再展开专门调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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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盖弥彰掩耳盗铃】据称,网易新闻上关于网友对不厚的评论本来有12万4千条,因为绝大多数是挺不厚与支持不厚的,被网易管理员一夜之间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删除了12万2千条网友评论,仅留下2千多条类似官媒语气的支持中央、任何人都不能凌驾法律之上的鹰犬走狗式评论,怪不得网易腾讯搜狐已经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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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照片】薄熙来终身难忘的小学老师关敏卿。薄熙来和关老师感情非常深,几十年来不管工作多忙也要抽出时间去看望老师。2013年5月8日关敏卿去世,享年9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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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胆忠诚2013: 书记从政几十年,与他有关联的人和事千千万,哈哈把这些人都Z起来吧,把留下的痕迹都除掉吧,看看你们能不能过得去。
    有霉体称:蒋洁敏帮助薄熙来建石油项目,大连,辽宁,重庆都有,言外之意:两人有交易。可不可以不这样无耻?可不可以不采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手段?时间跨度如此之长,蒋一直负责石油投资项目?这本身就是奇迹。假设这个奇迹确实存在,国资委不发展国企难道发展私企?一再的秀智商下限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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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还是有天理的,薄在大连,辽宁很得人心,我是辽宁人.与重庆同事聊过,薄也干得不错, 但被某些势力妖魔化了,这也是中国式悲哀. ——看到郝吉林的博文《薄熙来终身难忘小学老师(组图)》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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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灰太狼杨: 贺银杏这杂皮当初就扇动要挖掉银杏树,可见这丫对不厚恨之入骨。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抹去薄熙来的最好方法是砍掉当年种的树,以免睹物思人,他的故事像银杏树一样千古不朽。 ——看到老灰太狼杨的博文《[转载]庭审后B声望不减》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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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会有: //@晨风杨柳的爱: //@周本泉: 从8月2日晚间开始,这条凭着“知情人”的莫须有消息被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到今天就直接对准B某了… 是谁组织的?“知情人”是谁?!这样的谣言铺天盖地就木人管吗? 三令五申的“底线”在哪里?!
    来自凤凰网的截图。 【点评】迫不及待的意淫构陷!B某人操你祖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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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知情人称蒋洁敏曾帮薄熙来提政绩 在辽宁兴建项目 》:不错,中共长期有这个“坏”习惯,部长喜欢给省、市做好事,不把项目都放在北京;何止部长,当年邓某人最喜欢支持下面发展,浦东的开发就出过大力。还有哪个高官敢出来说自己不帮下面“提政绩”?否则,老百姓要你何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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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是理论网:宪政潮是对十八大精神的挑衅!】中国政治精英中有大量美国利益代言人。宪政思潮的一些骨干,如薛蛮子任志强李开复等人,能雇佣庞大的网络水军围攻其对手并胁迫党和政府。评:这火药味怎么这么浓呢?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文章我转发都要心惊肉跳,这些人咋就敢写呢?🔗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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