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群众实践

    //@hhjhx: //@刀马旦归来: 被告在法庭上已经把公诉人驳斥的体无完肤,公布的庭审记录删了80%。这个可以有,可以给公诉人留脸面。但是再有人拿这份庭审记录来意淫,就可笑到极点了 【别关闭评论啊!】
    【检察日报:从薄案庭审看证据"战术"】虽然被告人一再宣称其所作自书系在不正当压力和诱导下写成,却未提供非法取证的线索或材料,如时间、地点、非法取证行为人等。相反,被告人当庭承认在纪检调查期间曾受礼遇优待。综上,所谓非法证据,纯属抗辩策略。法庭不必再展开专门调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17评论 2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