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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章律师: 刚传来消息,一帮人对卞晓辉又是摄像又是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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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很认真的看了央视《新闻三十分》,发现是骗人的。扣去两次广告插播和天气预报,实际上新闻播出时间不到二十五分钟。为啥要骗我是三十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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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宁清平律师: //@姚伟观点: //@范忠信: 【古今体制大不同】古代中国,只有一个皇帝在法律之上,其余所有臣民都受法律约束。今天,党在法律之上,在不同范围内代表党组织的人,从中央要员到村支书,有千千万,只要以组织名义干违法的事,都不能起诉,法院都不敢审理,就等于有大小千万个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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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官员是"公仆"变现实】官员是人民公仆,在中国共产党人这里变为了现实。中国共产党人来自人民,共产党的官是为人民服务的… 党执政以后,一贯强调各级党政干部都是人民公仆、是人民勤务员,执政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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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丹: 有良知的人都痛!//@郎哩个郎: 我的心在剧痛! //@游飞翥: 关注! //@许丹: 前几天去呼市,特去看望了这对苦难的夫妇,呼格吉勒图的母亲捶着胸口哭着对我说:太痛了,心里实在太痛了,为什么偏偏让我遇到啊,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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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休庭后,负责二审刘义柏案件的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留下律师开会,当会议谈到先举证后非排时,辩护律师们没有犹豫地反对,尤其听到法庭有可能不通知疑有刑讯逼供的警察到庭作证时,包括我在内的律师坚决反对,看来如果法律写一套法院做一套,死磕律师和法院的矛盾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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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许杰被查】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纪委网站🔗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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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有记者来电采访:最高法院出台了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有何看法?我说:放着宪法和法律不遵守,今天一个意见,明天一个决定,就能防止冤假错案?很可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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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博主想颠覆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后,可向责任人追偿。
    城管打死瓜农纳税人赔偿89万,警察枪杀孕妇纳税人赔偿70万。。。为什么事情一旦牵涉到政府就不再依法办事?对于杀人警察,依法审判、依法执行即可;即便涉及民事赔偿,也要依法起诉,由杀人者赔偿,关纳税人什么事?莫非又要用纳税人的钱买杀人警察之命?当一个国家政府总是带头不守法,法律就是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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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刘萍魏忠平等公民举牌案最新消息:十月二十八日被告人全部解除委托后,当事人最新维托的辩护人是:杨金柱、杨学林丶张培鸿、甫志強,周泽,張雪忠。这是律师刑辩史上最強阵容辩护团队。且看新余法院如何应对。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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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丹: 法治途中又多一景:潘总信访办!
    今天一上班,喊冤的人就堵在我公司门口。我问北京高院办公室怎么办?他们答复,一般喊冤的去高院信访室。特约监督员过问的案子,要让监督员写上自己的意见报高院。我可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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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射杀孕妇一尸两命,如此的虐杀,如果不判死刑,那么法律的公信力何在?人民的生命还有何保障?如果死刑只是针对人民的,这样的死刑应该废除。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们,要持续关注此案!这样的滥杀无辜,令人怵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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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宪必须追究】王汉斌回忆,“刘志坚代表提出,光讲宪法必须遵守还不行,还得写上‘对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我们研究认为,写上这一条好是好,就怕做不到。怎么办?经请示彭真同志,他说:还是应当写上。”后82宪法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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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被跨省刑拘,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是否合适?】我认为,如果新快报确信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报道没有原则问题,不管是基于保护职工,还是伸张正义的角度,都应该呐喊;如果报道捏造了事实,已构成了损害商誉罪,则主管领导应该投案自首,记者实施的是职务行为,本案是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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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邀请俄总理梅德韦杰夫对话中国网民,针对公布个人财产的问题,他回答:“大家知道总统总理有什么样的收入,有哪些财产,我家属的财产,我觉得这个做法很正常,全世界都这么做,没有什么特别的。”此话明显不妥,中国不是“全世界”中的国家?他想把中国排除在“全世界”外吗?对此严重抗议[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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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土邦德: 买着世界上最贵的房子,开着世界上最贵的车子,加着上涨最快的汽油,吃着全世界最不安全的食品,享受着一场大病能让大多数家庭破产的医疗,用着又贵又慢又恶心的网络,发着世界上收快递频率最高的微博…这些你统统视而不见,却来告诉我一杯一年喝不了五次的咖啡是世界上最贵的咖啡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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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批星巴克反被指缺乏常识】@央视新闻 🔗 网页链接 北京晨报批评 🔗 网页链接 网友评论:1.咖啡又不是垄断的,有能耐你卖50一杯,只要客户心甘情愿,谁也管不着。2. 哪家咖啡馆不是这个价格?3. 真正的垄断不敢批,所以只能拿这个转移视线。4. 这是提醒你,该做广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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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中国青年网: 【表面上的忠诚,形式上的拥戴,如果不与内心真正的向往结合起来,往往会死得很难看!政亡人息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大多数人不信了不跟了不玩了!】
    【齐奥塞斯库的悲剧】作为中共代表团参加过罗共最后一次党代会的老同志说,齐奥塞斯库在全会上作报告时,被全体起立的代表们雷鸣般的掌声打断达数十次之多。当时的罗马尼亚共产党是东欧人数比例最高的共产党之一,全国每6人中就有1个共产党员。齐奥塞斯库夫妇逃亡时,无一人伸以援手!后来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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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陈有西休博说起】有西为民主法治作过不少努力,但尚不习惯民主的生活方式。接触司马南,是想体现民主情怀,却承受不了网友的评击。很多大V和意见领袖都有这种缺陷。未掌握公权力无法承受不同意见,掌握了公权力自然就会设法封杀。无法适应微博,一定程度上就是被淘汰了。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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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前勇律师被这位要进入市政府的醉鬼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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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公平的?对比看夏案】3年半前,贵州民警张磊枪杀2名村民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还有如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而2013年9月,杀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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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右侧的观点,大家怎么看?//@行政法李佳: 这倒是夸张了,官方刻意压抑矛盾,并非回避政改的表现,只有在大致稳定的秩序下才能政改的。
    【夏俊峰为什么必须死?】本案处在官民矛盾的临界点,低层民众为了生存,为了有尊严地活着,不得不抗争,他们被逼到了墙角,夏是代表。而公权力也被逼到了墙角,如果让夏活,就会有更多人叫板公权力的压制。私权利的伸张和公权力的压制到了临界点,如果无意启动政改,压缩公权力释放私权,夏就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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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没有睡好,一直在微博上看着沈阳小贩的微博并尽力转发评论,直到看到@沈阳张晶 的微博后绝望了,实在是吃不下饭了,还有同时进餐厅的@草原狼世界 也没吃下饭。为什么一定要杀他!今天被送走的夏俊峰以他的生命告诉了我们什么?[蜡烛][蜡烛][蜡烛][蜡烛][蜡烛][蜡烛]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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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明勇律师: :@徐昕: 每有重大案件都是律师冲在第一线。他们面临极大的风险,律师权利时常遭受严重侵犯,甚至不少失去人身自由。许多律师在辩护前,签下空白委托书,为自己找好辩护律师。正如昨日誓华律师所说:太太给我电话说注意安全,我电告太太,有事立即找@周泽律师 @朱明勇律师 🔗 网页链接
    刚通过微信推了这篇小文章:从500转刑拘第一案看律师的作用。初稿,全文修改中。关注杨辉,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深深地嵌在这个自由尚不能获得充分保障的世界。但不必停留,更不必欢呼。因为,这不过是小小的成功,甚至赢得有些侥幸,而远谈不上法治的胜利。加微信:徐昕,或poet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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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有什么不方便说的,怕治罪?//@龙兄: 一句不方便在文章里说的话是,现在有人忌惮公民社会的产生,试图用手铐阻吓公民的质疑精神。杨某的信息也许有不符事实的,但对自己不利的言论,警察可以动用公权力拘捕发言者,实在是一大笑话。以后水电部门受到质疑批评,是否也可断水断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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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能用教育手段时,切莫轻易用手铐】杨某发这些信息,看不出有诽谤他人和获取个人利益的动机。对这样一个有正义也有问题、有激情也有“粗口”、关心时事也会自以为是的少年,正是学校促其扬长避短、显现教育功能之时。冰冷的手铐有时未必能铐住问题,反而可能锁住良善。🔗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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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川那位16岁初中生发的微博,即便按两高的新解释,既不构成诽谤也不构成寻衅滋事。有人说是基层对两高新解释的曲解,我觉得比这要恶劣。其实质是长期以来公权力上下勾结,肆意践踏宪法第三十五条的结果。该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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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王誓华律师 @游飞翥 律师按时间准时到看守所会见16岁发帖过500的杨同学,结果看守所值班人一去不复返。刚跟二位律师通电话,到现在他们还没吃饭。记者@文三娃 微博:“张家川看守所办公区空无一警。律师和记者可无障碍穿过办公区进入监区,少年杨就在里头。警察都去哪了?”奇怪,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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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石律师: 怪侠打电话时我在侧,说的应是与正在北海为孟荣展案辩护的@伍雷 一起从北海赶赴张家川现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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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法院定于9月26日李某某等强奸案公开宣判:一起简单明了的强奸案,一时间被搅得乌烟瘴气、天昏地暗,几乎遮天蔽日。 做刑辩的都十分清楚,认定强奸靠什么?违背意志发生性行为,这唯一...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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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什么自寻绝路?恐吓他人是寻衅滋事呢,注意你的经纬度。
    【恐惧】你不可把统治的延续建立在让人民恐惧的基础上,那不是共和国。威吓别人反证自己内心的虚弱,正好比愚民者最终必将自愚。警察是用来维护国民的自由与权利的,司法的重要功能是让政府恪守规则。都21世纪了,那种动辄把批评政府的人们送到监狱里的做法,就是饮鸩止渴,自寻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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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方平律师: 笑蜀希望转上500,在看守所里过个别样的中秋节。
    【笑蜀眼中的国家形象】夜壶或马桶意义上的国家政权,岂止谈不到形象,反倒亟待公民社会的持续净化,才能最大限度去除异味,令其存在利大于弊。拒绝网络舆论监督,大至批评主席小至批评区区村长,都恨不能套上“损害国家形象罪”而予一网打尽,这实质是公然鼓励藏垢纳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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