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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亮的竞争情报应用

    项总这是给媒体判了死刑。//@柳华芳: 做产品也要看用户的脸色//@修相科: 飞象做得很不错啊!要放弃吗?
    逐渐下决心离开我曾经挚爱的媒体,是发现媒体的商业模式是万劫不复的。广告为收入主体,最后媒体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看广告主的脸色,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一是成黑社会,通过搞企业收保护费。这两条路都不走,只能饿死自己。做媒体不是饿得半死的那种,干净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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