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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晓芸: 中国到了推行"婚前协议"的时候】人们可以有关于结婚的契约拟定,自然也应当有关于离婚的契约协议。如果认可婚姻的确不仅因爱情,而是现行社会关系中一种让个人更方便更有安全感的制度而已,那么拟定婚前协议,把离婚本身就作为合同条款要件进行约定,就顺理成章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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