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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豪哥之冷锋南下

    //@田成之2014: 过500没事? //@学且思微博: I 服了 You 二!//@司马南: 右边, 意志力这么顽强的造谣者真是世界少见。迎着响彻的耳光, 捂着红腮继续造谣, 公知妖怪的八卦炉里修炼多少年才能达到这样令人无语的境界?身为律师的王某人难道不懂何为"以事实为依据"吗?//@王才亮律师: 未经核实,可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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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未核实的消息司马南被捕入狱,有网友呼吁吾等不计前嫌,施以援手。对此,吾以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宪法权利。至于如何辩护,需看罪名。若夹头确实仅是与千千、负恩等文化流氓网络上胡言乱语,从言论自由的角度可作无罪辩。若是“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罪名,则是要看是否有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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